西方哲学(五)

接上一篇,科学的发展证明了原本哲学家们觉得天经地义的事,不言自明的公理公设,并不那么正确。哲学家们承认在宏观和微观上人类认识的局限性,因此出现了罗素和维特根斯坦代表着逻辑实证主义与实用主义。

逻辑实证主义与实用主义(罗素,维特根斯坦)

逻辑实证主义。简单地说就是为理性下了狠决心,一定要一只脚踩着逻辑,另一只脚踩着经验证据,然后一步一个脚印,每步都逻辑和证据相印证,保证每一步都绝对严谨,绝对有依据,这样来构建完美的哲学大厦。

当然,如你所知,同样失败了。因为罗素他们发现,如果严守逻辑实证,将逻辑不支持,或者证据不足的命题剔除掉。最后只剩两种命题了。

一种是重言式命题,例如“桌子是桌子”,这样的话当然绝对正确,但却没什么用。另一种是类似“这朵花是红的”之类的描述片段的经验命题,虽然是新知识,但却无法形成普遍的真理,同样没什么用。

这样一来哲学家彻底没招了吗?还有一招,就是实用主义。逻辑实证主义看到的是科学的严谨性,而实用主义看到的是科学的实用性。实用主义者认为,哲学也得像科学意义,不要再谈论空泛的大道理,而是重视哲学的实用性。

比如什么是真理?实用主义者的回答是:“看真理的效果,哪个效果好,哪个就是真理”。在进化论里,生物能随着环境不断变化,同样真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也应该随着环境不断修正。在这个环境下真理是这样的,到了另一个环境,真理就变成另外一个样子了。

实用主义在美国很受欢迎,实用主义哲学家大多也都是美国人。说的好听点是美国人务实,说的难听点是美国人世俗功利。我国人现在也多是实用主义者,比如伟人的名言

不管黑猫白猫,能捉到老鼠就是好猫

当然我在这里并不是要嘲讽实用主义,相反觉得它挺好。例如美国司法的判例法,意思是现在的案子怎么判,会参考以前类似的案子。有人觉得这过于儿戏,国家都没有统一制定的法律吗?但判例法认为,一次性制定的法律是很难完善的,我们就通过每一次审判,来不断纠正,完善国家的法律。这就是实用主义者的真理观。

波普尔

现代人要否定科学的发展和成果是不现实的。但究竟科学和巫术的定义在哪里?其实一直很模糊,例如西医和中医。波普尔提出了一个检验科学理论的重要标准:证伪。

比如现代国人由于盲目崇古心理作祟,仍旧认为中医是科学,其实是缺少了哲学家们那样的怀疑精神和科学素养。用证伪的标准判断中医,显然中医不是科学。西医为什么是科学呢?除了生物化学成分萃取技术外(再愚昧的人应该也会同意,就算中药能治病,也是中药里某成分能治病,不是中药上的泥垢,煮出来的黑水渣渣能治病吧),更大的区别体现在对科学的理解上。西医的“大数据双盲对照试验”才是西医(或曰科学)的精髓。

什么是科学?关键的标准是看这个理论能不能被证伪。如果暂时没人能证明它是错的,就先凑合着用。例如“所有乌鸦都是黑色的”,就是一个可有被证伪的命题,只要找到一只不是黑色的乌鸦,这个命题就能被推翻。而在没有找到一只不是黑色的乌鸦之前,那么到目前为止这个命题就是正确的。

休谟以前说过归纳法不可靠,没错是不可靠,人类确实永远无法知道明天太阳是否是升起。但在被证明太阳不会升起之前,先凑合着认为明天太阳是会照常升起的。

证伪非常的好用,这个标准可以很方便地把巫术,迷信和科学区分开。例如巫术,迷信就常说一些无法被证伪的话。

例如“你过几天会遇到贵人”,问题是过几天是几天?什么样的人才算贵人?这些都没有明确定义,因此是无法证伪的。

例如星座分析人的性格时会告诉你“你有时很讨厌自己”,相信星座的人会把这些话往身上套,一套一个准啊。其实这些预言都是不可证伪的,“有时”怎么证伪?要证伪就要证明一个人一辈子里每一分钟,包括未来的每一分钟都没有产生讨厌自己的情绪,这当然是无法被证明的。

例如“你平时对爱情玩世不恭,但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一定为义无反顾”,这句话的陷阱在于,怎么才算命中注定,人们在某个时候对某个异性义无反顾时,自然会认为遇到了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因此后半句是逻辑实证主义剩下的重言式,相当于在说“明天天气要么下雨,要么不下雨”。正因为这种预言都不可被证伪,因此这些话对所有人都是适用的,这些话就不是科学。

类似可以知道,很多宗教理论同样是不可被证伪的,例如“上帝存在,但人类不可主动检测上帝”,就不赘述了。包括之前一直提到的被无数哲学家怀疑的《黑客帝国》的例子,同样是不可证伪的,所以这些问题毫无意义,不是科学。

证伪主义对社会哲学也影响巨大。例如现在普世都能接受的“无罪推定”。意思是没有证据证明他有罪之前,他就是无罪的。好比一个人犯了诈骗罪,他怎么证明自己和诈骗集团没有联系呢?就算他证明了自己没有出过门,难道就不能发邮件吗,不能打电话吗,不能飞鸽传书吗,不能烽火传话吗?难度他还要证明自己没养过鸽子,找来邻居证明这几天烟囱没冒过烟吗?“某人犯过某罪”不可证伪,但“某人没犯过某罪”却是可以证伪的,只要找到相关证据就能推翻这个假设。因此在没有证据前,在两个命题中,法院只能采信可证伪的后者,而不会采信前者。

波普尔还根据证伪主义提出了自己的政治观,主张执政者建立开放的社会,赋予大众质疑政策的权力。因为执政理论不可能永远都正确,需要不断地被证伪,才能不断完善。这才是现代民主的核心思想。

简单地认为一人一票就是民主是不对的,民主绝对不是“大多数人说了算”或者“少数服从多数”。我们常说“人民的意见是最正确的”,在证伪主义看来这句话就不对,就算99%的人都同意一件事,也不能说这件事是正确的,否则的话布鲁诺怀疑地心说就不会被绑在火刑柱上被烧死了。

证伪主义的政治观,最关心的不是谁制定的规则,因为无论谁制定的规则都是不完善的。不管是总统的命令还是全世界人民投票的结果,都要留给别人质疑,修改,推翻的机会。这样不管谁上台,他的权力都会非常有限,他会时常面对全国媒体的质疑,随时可能被弹劾,干四年就要重选,最多干八年就要下台。这种制度不能保证总统想出“最正确”的政策,但可以保证总统作出的政策,能有无数机会可以修改,阻止它。

可以随时纠错,而不是“多数人说了算”,才是现代民主制度的核心精神。

现在可以接近尾声了,究竟哲学发展到现在,对于历代哲学家一直在思考的形而上学的问题“如世界的本质是什么”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最后的结论是什么?下篇再说…(未完待续)

你可能感兴趣的:(西方哲学(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