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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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再也想不起。又高兴,又遗憾。

记忆往往赋予粗糙的小学时光毫无意义的含义,有一年却不得不记得深刻,四年级。那年我从乡村转学来到那座小县城的那所学校,在那里度过了下半个小学时光。听说那所学校以前是个贵族学校,我到那儿的时间正赶上它从贵族学校向普通学校没落的转型,也正因此我才能够进入那所学校。

学校虽没落了,贵族学生倒还有不少残余。贵族学生,或者说带着一身贵族气的学生,我想那大概类似于今天所说的“公主病”。

我被亲戚送到学校,那是个金秋里的日子。我生性胆怯内向,只默默站在一旁看其他孩子跳皮筋。没料到那亲戚躲在墙后偷看,见状就出来帮我交朋友。恰好旁边也有一个观望的孩子,一问也是转校插班生,在亲戚的帮助下,我和她便开始一起玩耍。那女孩儿叫岚。那时的岚一头短发,像个男孩,模样很粗糙。那时的我不知道,这个朋友,会留在我记忆里那么深刻,会影响我在这里的整个小学生活。

生在思想传统保守的家庭,从小我就胆怯内向讷言,是个挺忧郁的小孩儿,不怎么讨人喜欢。在陌生环境里,我更用沉默少言来保护自己。

那是我首次踏出家庭的保护,也没接触过这一类傲慢小孩。我胆怯世界也窄,只知道“我不犯人人不犯我”是个道理。

那是第一次写周记,我编造了一句“我初来乍到,害怕同学们看不起我,结果大家都对我很好。”我竟没有想到老师给了我最高分。班里一位胖女孩在看过我的周记后,一把把我本子摔在地上,不屑地从鼻子里哼出句:“还最高分!”我有些错愕。我记得她瞪大了眼睛用食指,戳着我的鼻子说“老子就是看不起你。”她比我高出半个脑袋,长得有些壮,因为愤怒而瞪大了的眼睛像牛蛙一样鼓鼓的,露出了大片的白眼仁,鼻孔变大一张一吸,模样很吓人。错愕过后我又感到很委屈,就任她那么用手指着鼻子站着,手足无措却不敢说话。她在一片哄笑声中趾高气扬地离开,我心里只剩下害怕,于是憋不住眼泪。那女孩儿叫颖,那时的我不能知道,她只是是我险恶日子的开端。

调整座位时,我的后排调来了一个瘦瘦的,头发扎得高高的女孩儿。她也叫颖。一次,她的钢笔掉落摔坏了笔尖,她一口咬定说是我碰到了桌子所致。我确是一直埋头写作业并不知情,正在疑惑中,只能一味否认。她闹着要我赔给她,我坚持不服。她急了,从后面扯着我的头发,问:“你到底赔不赔?”我也反过身扯住她头发。她离我很近,我见她眼睛因生气而瞪得很大,像那个胖女孩颖,看着有些丑,不免要发笑。她威胁我说:“我要去告诉我爸爸,让他来教训你。”我们都知道他爸爸是这学校教务处的领导。我突然有些害怕了,我很害怕学校会让家长知道,我不能给亲戚添麻烦,不能让父母担心。“你知道这钢笔多贵吗?你都买不起!”一想到我确实没有那么多钱买新钢笔,心里更加害怕。又想到这事真不是我做的,又觉得无比委屈。那时候的我啊,竟又憋不住眼泪。

叫岚的女孩性子顽劣,是我唯一的朋友。岚常常把她的作文借给班里最爱起哄的男孩女孩抄,他们抄完后会嘟着嘴巴指责岚就是这样四处巴结人的,他们把岚数落一通,岚却总是很开心,一个劲儿地点头称是,她见我看她,有时候会得意地瞟我一眼。我知道,她为与班里那些“有名气有号召力”的人有了“交情”感到自豪。

一日,下着小雨,借雨沉降的灰尘在地上被反复踩踏成一片黑乎乎的泥浆。岚走在我前面,到了食堂门口,我发现地上躺着一张五元纸币。我瞟了几眼地上的钱,脸就红了,心跳加速,还是不敢去捡。我快走几步,叫住了前面的岚。她一下子捡起地上的钱揣进校服口袋,说“咱们一人分一半。”语气里满是兴奋。我小心地问她:“这钱没有主人吧?”那时候我一周的零花钱就是五元,这飞来的横财对我来可以说是一笔巨款了。后来我们用这钱买了很多平时吃不到的零食大饱了口福。

岚的顽劣终于显露得明白了。那天班里很多同学丢失了文具,我也丢了两只笔。老师开始在班里排查,最后岚承认她做了小偷。她周末从教室的窗户爬进去偷了大家的东西,和她的表姐一同作案。我一直不喜欢她的表姐,瘦瘦的,看起来总觉得伶牙俐齿有些刻薄。岚偷了班里大部分同学的文具后,同学们更讨厌她了,开始集体孤立她。我想不到岚也偷了我的东西,我以为我们是好朋友。平时岚就常常借用表姐买给我的漂亮铅笔,虽然每次我都很不情愿。我开始疏远岚,很多时候她想要靠近我我都很生气。那些班里的“知名同学”趁机叫我不要和岚那种坏孩子一起玩耍。其实于我,为一件小事生的气很快就过去了,何况那时的岚是我唯一的朋友。他们告诫我远离岚,但我终归还是需要朋友的。一段时间过后我不得不和岚从归于好。他们的孤立计划没能成功,受不得失败的侮辱,从此同学们的嘲笑和欺负对象,从岚一人变到了我和岚两个人。

岚是班里少有的走读生,但岚的衣服上却时常显出汤汁风干的暗迹,有时衣服上沾着碎菜叶。同学们走过岚身旁都故作夸张地捏着鼻子。

一日课间操时分,在人群里岚送我一个包装精致的小蛋糕。班里的同学们路过,发出嫌恶的唏嘘:“她的东西你也要吃啊?”我还是不能拒绝美食诱惑,我接过蛋糕为难地盯着岚。我舍不得还回去,又觉得岚在我心里确实没有什么不堪。我没想到,自那次接了岚的吃食,我就有了个外号:岚二代。岚在同学们心里是极不好的那类人,不讲卫生,不知廉耻。自此,那些同学认为我和岚真正成了同伙,我进了与他们敌对的阵营。他们把我们绑成了一条船上的蚂蚱,倒也给他们添了不少乐趣。

班里有些调皮的同学敢顶撞老师,老师也就索性睁只眼闭只眼。两个颖的女孩和几个顽劣的男孩往往是带头嘲笑我们的,有一些同学加入她们一起对付我俩,还有些同学勉强保持中立,跟着她们看热闹。

一大群人把我俩围在中间转着圈谩骂嘲讽是惯有的事。夏天里,一群人作半圆形把我们围在灌木丛边。那灌木丛病恹恹的,夏日里没长叶子,光溜溜枝条纠缠。她们边训边推,把我们推倒在灌木丛里。夏天里露出的手臂在蓬乱的枝条间扎出些伤痕,岚在我身边哭了,听着很委屈很伤心,我咬着嘴唇忍住了没哭,昂着头怒视着她们不屑的脸。

每次被一群人欺负,心里觉得委屈,但更多的却是耻辱,我脆弱的自尊心被反复蹂躏践踏。不知不觉间,我倒学会了一种应对方法。面对其他人的谩骂嘲笑,只需要沉默,漠然地昂起头盯着对方,就能让对方气恼。只要死死咬着嘴唇或者把指甲嵌入手心的肉里,让自己感到疼痛忍耐力就提高了不少,就可以不用做得像个弱者一样,会哭,甚至可以似笑非笑地瞧着来人,直到她们大怒离去。

有一次,叫颖的胖女孩在讲台边拦住我,瞪大眼睛恶狠狠地数落我。我还是咬着嘴唇似笑非笑回瞪着她。班里的一个漂亮女孩走过,说:“别那样咬着嘴唇,以后嘴巴会长得不好看。”对于同学们对我和岚的孤立,她就是属于不参与的那类人,我在心里有些感激她。

岚和我只是玩耍的朋友,说不上心里话,岚放学归家后我连玩耍的朋友都没有了。我经常觉得绝望,不知道自己等待的是什么。傍晚暮色四合时,我在校园的角落看被晚云涂了颜色的瘦弱玫瑰,不知为何觉得还有希望。平日里只有投身到学习里,一个人看闲书,成绩算是好的,这也是颖讨厌我的原因之一。

我的写作能力在班里崭露头角,有一个女孩儿来找我交朋友了。那是个优秀的女孩儿,成绩优异家庭关爱有加。她是同学们敬畏的对象,却也有些高处不胜寒的意味,实际上并没有多少朋友。意外地,我们成了好朋友,我们俩的作文常常一并被老师提出来表扬。

后来,那个女孩儿的床位调到了我旁边,我们有时悄悄说话直到深夜。

我有了新朋友,便很少和岚来往了。有了这样优秀的朋友,同学们欺负我的次数也少了许多,相反她们开始接受我甚至表达她们对我的喜爱,我让她们感到了乐趣。我很敏感,她们大部分人都觉得捉弄我很有趣,于是她们的方式从嘲笑变成了捉弄。也许她们认为捉弄不算伤害,只是开个玩笑而已。那个女孩我的好朋友也爱看她们捉弄我,委实很有趣,换作是我也该爱看的。所以我觉得给她们当一下娱乐工具也没什么,那也表示我很受欢迎。

只是有一次,她们动了我的日记本,我很生气。那是晚上睡觉前,我的柜子没锁,日记本就躺在里面。那个我的好朋友不怀好意地笑着跑去拿出我的日记本装作要翻看,我大吃一惊,要去抢。同寝室的班里的同学见我反应很大,都去抢那册本子。有一个高高的女生抢了就往楼下跑去,边跑边要念。我又气又急追着她跑,就像平时她们经常玩的游戏一样,左右楼梯各一队人追着我跑,我像老鼠一样在八层楼间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跑得脚痛了也没追上,身后一群人追着看热闹。后来她们把日记本还给我,我接过把本子就把它撕成了两半。那是我喜欢的本子,亲戚送给我的,有很多图案各异的印花。人群怏怏地散去,有人说:“哎,干嘛生气啊,不过是开个玩笑啦。”对于好朋友的道歉,很奇怪地我竟在心里生出那么一些厌恶来。我坚持沉默不语看她们扫兴的模样,灭了灯我捂着被子哭了。

很久不和岚说话了,岚还是那样,总是很高兴被人招呼来指挥去。有一天午间,我恰好偏过头去看见一幕。岚正好弯下腰捡掉落的东西,班里一个顽劣的男孩,抬起一只脚,踩在岚一头短发上,岚动弹不得,又哭了,嚷着要告老师。我说不出话来,也没有力气不敢去伸张什么正义,只是震惊了很久。

那时候常常流鼻血,也不知是什么病症,只想着一个人憋着,不愿意再去麻烦亲戚。总记得半夜里醒过来,鼻子里凉凉的,跑到灯下,一抹鼻子一把血。打开水龙头,血一滴滴打在白色瓷砖上,氤开火红的花,水花溅起染开一大片淡红。轻手轻脚处理了鼻血又轻手轻脚回去躺好,那时候窗外的灯光清冷又寂静。多年后我在夜色里奔跑的火车上读到《活着》,莫名会想起那些夜晚清冷又平和的灯光和夜色。

我小学毕业离开了那所学校,走的时候太匆匆,匆匆到把解脱的欣喜都忘掉了。没有任何告别,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告别。再也没见过岚,听说她初中在学校里和很多小学同班的男同学告白,班里人同样谈起她是又嫌又厌又笑。后因在学校不守规章,她被父母遣回家然后到外地打工去了。我再也没见过胖女孩颖,偶遇过瘦女孩颖,倒是她先认出了我,她寒暄的方式竟过于热情让我不适应。我与那个女孩至今还联系着,我刻意要失去和小学时光的联系,而她是那时光里唯一没有失去的人。

至今仍觉得那时的岚没做错什么,那时的自己没做错什么,那时的我们也没什么值得讨厌的。也许反而是那时的她们硬生生把岚变了。

我想起那时那个女孩和其他同学一起捉弄我而我深夜躲在被子里哭和她总在夜里搜查我书包再把里面的小刀没收,那些小刀是我受了委屈时对自己发气的工具,我用它们在手臂上划过小口。我想起初见岚时她热情地拉起我的手和她被嘲笑时傻笑的模样。

现在想明白了,那时候容易受的伤害,也许说到底是自尊心太强。不然为什么会为了楼下一个卖杂货的阿姨说成是保姆而伤心难当,不然为什么会被当成是孩子和小了近十岁的孩子一样温柔对待被赠予牛奶而冲动欲哭。

至今也不甚明白的是,孩子间的友情到底算什么?而那时无知到连情都无所谓,更不知友情为何物。我想也许孩子间的友情和孩子间的伤害,那都不算什么。

终于可以平和地说出那个久远年代里的,偏激的自己。没有那些时光我也许仍旧懦弱彷徨,一生低眉顺眼,懦弱彷徨。过了的事不再提,再提尽是感叹。叹着叹着,就会麻木。再然后,就是遗憾。

人们承受不起旧伤,都选择把细节遗忘。人们不爱听惆怅,伤痛和笑柄同一样。时间是良药,百试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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