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读后感

她叫王琦瑶,一位从上海旧弄堂里走出来的选美小姐,王安忆用一支细腻的笔写出了她四十年的爱恨情仇,这一幕幕平淡如水的上海往事,谱写了一个女人的长恨歌,同时也成就了王安忆,此书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旧上海,孤傲冷艳或风情万种,旗袍、洋伞、夜总会、美酒、咖啡、不夜城,是我对十里洋场的最早印象。提起描写旧上海的爱情,一定绕不过张爱玲,张爱玲笔下的上海女性白流苏、顾曼桢等形象鲜明,她最擅长的就是冷眼叙事,气定神闲地揭示了每个人物的不幸和劣根性,她笔下的上海女性是灰蒙凄婉的。而王安忆笔下的王琦瑶是一位邻家素衣女子,坐在弄堂的小窗前,淡然的浅笑,是那种安静细腻的美,正如木心所言,她的作品总有一种落落大方的小家气。

《长恨歌》书名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杨玉环和唐玄宗的爱情,长在深闺,一见倾城,最后被缢死在马嵬坡。王琦瑶的一生何尝不是个悲剧,四十年的时光在她的日子里静静流淌着,少女时代被选为上海小姐、做了要员的金丝雀、上海解放后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剪不断理还乱,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两个长恨歌比较,王安忆版的似乎少了些白居易版的豪迈霸气。

这部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女人和六个男人的故事,原谅我在此八卦一下她的情史。

错位的恋情——李主任。对于身居国民党要位的李主任来讲,王琦瑶只是他的一个情人。王琦瑶心甘情愿的搬进了爱丽丝公寓,做起了金丝雀,在那个混乱的年代,王琦瑶用李主任的“爱丽丝”来匹配自己绝伦的美,是虚荣、是迷茫,这是一段错位的爱。

徒生怜惜的纯情—阿二。 王琦瑶生命中的第二个男人是邬桥的阿二。阿二是情窦初开的少年学生,阿二对王琦瑶的爱是藏不住的,王琦瑶不敢伤了少年心,因为她知道邬桥不是她的归宿,王琦瑶的心里始终装着大上海。

所嫁非人——康明逊。康明逊是王琦瑶生命中的第三个男人,也是影响王琦瑶最深的,他给王琦瑶留下了一个女儿,王琦瑶清楚的知道他们只是眼前的欢爱,本就没指望长久,康明逊最后的消失,是意料之中的,年华是好年华,却是经不起数的。

荒诞的备胎—萨沙。萨沙是王琦瑶生命中的第四个男人。在那个未婚先孕大逆不道的年代,王琦瑶只是利用他而已,尽管两人同居,但王琦瑶对萨沙也是全然没有感情的。

长情的陪伴—程先生。他是对王琦瑶用情最深的一个。可惜王琦瑶并没有给他同等的爱,她对程先生是暧昧的,也曾动过想和程先生在一起的念头,那不是爱,只是对程先生的专情和痴情的是一份愧疚和回报。我们多少为他们未能在一起有些遗憾,遗憾这份光影苍茫间人生的擦肩而过。

黄昏畸恋—老克拉。他是王琦瑶迈入中年之后出现的一个小她二十岁的年轻人,他有一颗怀旧的心,痴迷于旧时代的传奇,当他见到曾经是沪上淑媛的王琦瑶时,一下子就陷进去无法自拔,王琦瑶对于老克腊的感情不是爱,一个人生活寂寞后的依赖。

这些男人们只是她生命中的匆匆过客,王琦瑶终究是王琦瑶,是众星捧月般的上海小姐,是窄弄堂里寻常人家平淡里无法抹去的艳,即使旧时的光彩不在,但岁月总是藏不住她寂寞的美,她是自我的、不老的,让人不禁想到了白先勇笔下的尹雪艳,她在虚无缥缈的爱情面前依然执着追求,不甘沦为平庸,最终只能承受着大环境与无情岁月的打击。很多人说她是“绿茶婊”,我不想评说,这些情和爱,巷弄里的哀怨与传奇是一个时代的见证。

时过境迁,重拾《长恨歌》,最清晰的还是那一群穿过弄堂的鸽子扑扑的振翅声,这是我对旧上海最感性的印象,当初很是欣赏小说中很多细腻、优美的场景、细节描述,现在读来略显冗长。也许是人到中年阅历增长的缘故,从小说中强烈的感受到了女性要自强、自立和永不放弃是何等重要。经典之所以为经典,就是因为它不但历久弥新,而且常读常新。阅读经典,浸润心灵,我们一起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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