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一书中“不”字总共出现了235次,仅次于“之”字(243次),使用之频繁可见一斑。
不
基本字义
1.副词。
2.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才(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以上为汉语字典里“不”字的解释。
《老子》中95%以上的“不”字不超出这个基本字义的解释范围。下面要讨论的就是那5%以内的例外了。
《老子》第三十八章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上德的人不自恃有德,所以实际上是有德,下德的人刻意求德,所以没有达到德的境界。(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
“上德”不在于表现为形式上的“德”,因此就是有“德”。“下德”死守着形式上的“德”,因此就是没有“德”。(任继愈《老子新译》)
两位老先生的译文在后面一句意思差别不明显,差别主要在那前面一句。
《老子》在此挖了个不大不小的坑——“上德不>﹏<德”,坑人没商量!
填坑任务繁重,停下来看一个小故事——“子贡赎人”(出自《吕氏春秋·察微篇》)。
原文: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於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翻译:
鲁国有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有人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就可以从国家获得补偿金。孔子的学生子贡,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但拒绝领取补偿金。孔子说:“赐(端木赐,即子贡)做错事了!圣人所做的事,可以用来改变民风世俗,通过教化利导能够给予百姓实惠,并非是只利己不利人的自私行为。现在鲁国富人少穷人多,领取补偿金,不会破坏这一善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那么鲁国就没有人再一次去赎人了。”
释疑:
孔子为什么要否定子贡呢?
圣人做事的目的是引导大众去行善,哪怕是通过金钱这种利人利己的手段。损己利人看似高尚,却提高了大众行善的门槛,同样也打击了大众行善的积极性。
子贡的行为就造成了类似的效果。因为子贡开了一个先例,其他鲁囯人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赎人之后将处于两难情形,不要钱的话没钱继续行善,要钱的话将会受到大众的道德审判。
子贡是在行善,却也阻碍了更多人的善行,因此,这一善行反倒变成了更大的恶行。
现在我们再来看“上德不>﹏<德”这个坑。
按照事情的结果来看,毫无疑问子贡会成为了“下德”?
倒回去看一下,子贡有没有“不自恃有德(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的行为?没有。孔子的门徒那品行绝对是杠杠滴!
那么任继愈《老子新译》的解释能否完美填坑呢?
“‘上德’不在于表现为形式上的‘德’,因此就是有‘德’。”
绝对可以。至少这个坑可以完美地填上了。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看完《老子》第三十八章中的这一小节文字,诸位有何发现?
“道”、“德”、“仁”、“义”、“礼”五个字的词性是一致的,那么“不德”、“不仁”、“不义”之中“不”字的解释也应该一致吧?!
《老子》第五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是无所谓仁慈的,听任万物自己生灭;“圣人”是无所谓仁慈的,听任百姓自己生灭。(任继愈《老子新译》)
天地无所偏爱,任凭万物自然生长;圣人无所偏爱,任凭百姓自己发展。(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
两种翻译之间意思一致,只是语言表达略有不同罢了。
看到“不>﹏<仁”这个坑,“不>﹏<德”这个老坑幽灵般再现,一个“不”字在同一类词语前的解释千差万别?!
“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
“圣人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
从《老子》第四十九章中的这两小节文字来看,圣人把百姓看做自己的孩子。那么“天地不仁”、“圣人不仁”中的“不”字还能简单解释为“否定”的意思吗?
恐怕不行。
那么,这个坑怎么填呢?
既不能是简单的否定,还要有多重涵义,这才是关键。
从“不>﹏<德”的填坑情况来推测,首选项应该是“不囿于”。
先看“囿于”的词义:
“被局限在;受(某种情况)拘束。 局限于,拘泥于;如囿于成见。”
那么先填一下“不>﹏<德”这个坑看看:
“上德的人不囿于德,所以实际上是有德,下德的人恪守德,所以没有达到德的境界。”
毫无违和感。至此成功迈出了第一步。
同样,“不囿于”能否完美填“不>﹏<仁”这个坑呢?
只能先填一下看看。
“天地不囿于慈爱,对万物因势利导;圣人不囿于慈爱,对百姓因势利导。”
好像也能自圆其说,不过与之前的权威说法就相去甚远了。
至此成功地迈出了第二步。
同样,“不囿于”能否完美解释《论语》中的“不义”?
“不义:不囿于道义。”(不受道义的拘束)
那么字典里关于“不义”的解释呢?
“不义,指不合乎道义;不正当;行不义之事的人。”
意义一致。解释堪称完美。
甚至于“不法”都可以用“不囿于法纪(不受法纪拘束)”来解释。
行文至此,顺利到达目的地。
后记:
以上关于《老子》中“不”的解读,相比以往的解读大相径庭。以往的解读极其权威,而且那些著作者们也都是我辈的偶像。
怎么办呢?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在此,我也只好勇敢地说“不”!
参考资料:
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
任继愈《老子新译》
《吕氏春秋》
《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