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琐记】我们仨

        杨绛大师用《我们仨》记录了他们一家子的生活,我今天用《我们仨》来叙叙我与莉、倩的闺友之情。

        我最早认识倩,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暑假。那年,父亲为了改善家中经济,买了两桌台球案子,摆在了村子旁边陕西第九棉纺织厂的东门。那时候的东门,每天不止有上下班的大批工人,因为毗邻陕九子校,子校是小学一年级到高三的连贯制,上下学的学生亦是很多,旁边还有蔡家坡的供电站家属楼,是一个做小买卖的好地方。所以,应运而生了小饭馆,商店,发廊,还有些小零摊,其中便有倩的妈妈摆的烧饼炉。我因为母亲的缘故,小学三年级时便承担起了周末卖菜的任务,父亲三班倒,这次的台球案子也就主要靠我来看着了。我家的台球案子摆在商店门口,倩的妈妈就在对面卖烧饼。其实,最早是没见过倩的,因为她当时在咸阳姑姑家常住,寒暑假才回来。所以,刚摆开台球案子的时候,我并不认识她。倩是个活泼的小姑娘,每天都来母亲摊子前逛逛转转,东门小商业圈好几个孩子都是年龄差不多大的,我们便很自然地玩到一块去了。那时,说不上太要好吧,毕竟了解太少。

        后来,我家的台球案子一摆就是好几年,倩的妈妈的烧饼炉子也是如此。我不止寒暑假要看摊子,放学以后也得去,父亲上其他班还好,每次上中班,如果有生意的话,我就得看到半夜去,间或弟弟会来玩玩陪陪我。而倩,只要一回来,就会陪我到很晚很晚,我想我俩的深厚友谊就是从那里开始的吧。倩的母亲是个很能干的人,尤其做饭很好吃。每每,她做了什么格外的吃食,倩总是操心给我带一些。虽然,我俩当时从外在看来是那么的不一样。她早熟一些,初中就喜欢打扮,染得黄黄的头发,留着长长的指甲,穿着吊带衫超短裤。现在说起来,好像有些另类。在那个年代,她却算是我们眼里的时尚先锋了。我呢,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初中生模样,但,我不觉得她异类,她也不觉得我老土。初二,应该是我们感情升华的时候。不止大年初一骑着自行车跟着我的堂哥,我的幼时玩伴飞和雪两兄妹,还有倩来了场长达二十多公里的游玩。剩下的日子,更是统一痴迷上了滑旱冰,几乎天天一起玩到半夜。少年时的友谊总是让人刻骨铭心,至今,跟堂哥还有那两兄妹虽不常见,却也总是互相关心着对方的情况。(当然这是后话了)这一玩,就是几十年的交情了。

        莉是我读初三时转来的,她和我之前没有在同一所学校,是陕九子弟,也一直就读陕九子校。那时的她本来高我一级,因为中考失利过来复读的。记得她第一次被老师带到教室来时,我是很被她的气质和长相吸引的。瘦瘦高高的个子,弯弯细细的眉毛,黑曜石一样的眼睛,穿得很是干净洋气。据她自己说,她往班上一看,有个白白净净聪明伶俐的女孩也颇得她交友的心意,呵呵,她说的那个女孩就是我。因着,初次见面的好感,我们似乎都记不起来是怎么就相处开来的,大概缘分使然。没想到的是,她的妈妈居然是我们学校的老师,而且还是我初二时的物理老师,我是个活泼好动的人,没少惹这位严谨出名的老师生气。一段时间,我虽然跟她玩的很嗨,但看着她母亲还是每每发怵的。我的老师也曾经郑重“警告”过自己的女儿说:“你跟xxx(我的名字)少耍嘎,这是个小聪明,不踏实。你看看xxx(另一个尖子生,其实我俩成绩不相上下),你学学人家。”是的,我的好友就这样直白地将她母亲的原话交代给我了。可是,少女的友谊哪有那么多的为了或是不为了。我们依然在开学短短一月时间就建立下了几十年的友谊,甚至,国庆假时,我还带她去了倩的家里吃有煮有炒的鲜玉米。能走到一块的人,一定是有些通性的,她俩一见如故。这样,在原本不属于一个空间的三个人,既没有时间的优势,又没有家庭的缘分,居然就成为了一个铁三角。

      1998到1999的短暂交集后,我读了凤师,莉继续读高中,倩读了技校。期间,联系也不频繁,甚至一段时间,我们和倩之间几乎失联。我们在各自不同的生活中继续结识新朋友,可能还遗忘了一些旧朋友。可是,我们居然在这辗转起伏中,从来没有淡忘彼此。尤其,生儿育女后,虽不在同一个城市,却也在交通便利的条件下常常约约逛逛,有了烦心不能说出口的事情我们仨也从不避讳。当初一起吃玉米豆豆的情谊到今天能钻在同一个被窝,尝试其中新换的护肤品,涂抹某人的新口红,再喷喷谁的香水。大声地互相吐槽,然后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装走对方的某个小玩意。

        哈哈,我们仨,一次好像也说不清楚道不明,后面再细细讲述吧!

        恰好,以此篇祝福大家元旦快乐,情谊长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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