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今天去了趟法院,听了场庭审。
一下车,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区法院的牌子,虽然没电影儿里宏伟,台阶也没那么多,但终归也是个门脸,咋还有个不错的牌子,算是个勉强的皮囊。
走到门口,被堵在了门外。抓了个路人才知道,不是从这个门进,得走后门。后门在它的右手边,隔了两个门面,是一个网吧的入口,过道不宽,容两个人的程度。
灯光昏黄,墙上还贴着种种宣传海报,大都是什么网游的,还有的被撕下一半。一些修网路,办假证的电话赫然画在墙边,黑色的字。不得不佩服他们的勇气,胆量可嘉。法律的家门口都敢公然营销,未来的前途无可限量,上市公司的苗子啊。
沿着台阶一直走到网吧门口,身后就是法院的入口。门锁着,还没到时间,要一点半。
该怎么和你形容那个门呢?简直打破了我的三观。
要说它像监狱入口吧,那铁栅栏外边还镶着白色的塑料门呢,而且略斑驳,略有年岁,已经看不出白色的基底了,满是油黄,用简陋都不足以形容它。
要说是精神病院的病房吧,门略微大了点,而且如果是个体力稍微好点儿的精神病,且还有点儿暴力倾向,那门应该不顶啥用。
我们是最先到的,在门口焦灼的等待着,来回踱步,同伴在玩手机,我在看楼梯。
陆陆续续,开始有人上来。一个捧着大肚腩的大叔打着电话走上楼来,黑色的外套里溢出他披着T恤的肚子,显然全是油水和啤酒灌溉的结果“我跟你说别让他嘚瑟,明天就找几个人办了他。”听的我怕怕的,赶紧转移视线。
又上来了一个女人,穿着红色大衣,下边裹着一个灰色西裤,戴着眼镜愁容满面,天晓得她经历了什么,也不知道官司能不能解决她的快乐。
还有一个穿着黑色大衣,梳着平头的中年人,一直站在我左手边。手里拿了一个黑色的公文包,全身唯一亮眼的就是他那双棕红色的皮鞋。
听说他是这场官司的律师,有点掀翻了我对于律师的认知。他两个耳朵上架着一个金属框眼镜,双眼呆滞无神的放风。旁若无人的思索着什么,或者说他在和时间僵持着也不为过。
我猜他这官司赢不了,除非对方来的人比他还气若游丝,就像是刚从坟墓里出土出来的,连灵魂都毫无生气。
2.
终于门打开了,楼道里已经排了几十号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门口站着一个女警官,梨花头,挺可爱的。但声音里带着严厉:“都排好队,从左边走。”
显然她的话,并没有什么鸟用。大家都争先恐后的往里涌,唯恐落在了外面。
我走进门里,上了楼梯。开始像了些法院的样子,楼梯还算干净,墙也很白,显然刚刷不久。
到一楼半时被卡住了。一个一个刷身份证,一个一个安检,一个一个搜身。我能说比上飞机还费劲儿么?
终于被一个女警官摸完了,我拿上我的布袋子走了进去,继续爬楼梯。
顺着人群一直爬到七楼,问了一下门口的警官那场官司的庭审房间,径直走了过去。十号庭,右手边,正对着拘拿室。让人忍不住不寒而栗,虽然我还是忍不住问了一下里面拿着手铐的警察“卫生间在哪?”。
3.
走进法庭内,没有电影儿里那么大,只有两排旁听座位,一个书记员的位置横在中间。最上面的位置是两个陪审员和审判官的座位,不知道为什么让我想到了紫禁城的金銮殿。
后来两个陪审落座,一男一女又让我想到了佛祖身边的童男童女,虽然法官并没有长出佛祖的慈悲面相。很胖,圆圆的大脸坠着一圈肉,用憨态可惧形容绝对不为过。
他敲了敲他右手边的“惊堂木”,说了一堆冠冕堂皇的官腔话儿,总算是开庭了。
左边原告,坐着刚才门外那个呆若木鸡的黄脸律师。故作镇定的整理材料,把他们一个一个摊在桌上。
右边被告席,一对情侣挨着保险公司的理赔员排排坐好。那个肇事的女生,扎着马尾画着一脸精致的妆容,手上拿着一个红色的包。看起来还是个小有名气的包,有钱味儿。男的穿着一件薄羽绒服,一副刚睡醒的嘴脸,我猜他昨晚应该是抱着酒瓶子睡的。
“来,先叙述一下案情”圆脸的审判官拿着几张纸,用着叼烟斗的烟腔口吻。
“某女于2016年7月14日驾驶一辆x牌红色轿车,在第一人民医院门口撞倒了一位陆姓老人。致使其大拇脚趾粉碎性骨折,住院21天花费万余元。”
“双方可有疑异?”“没有,”“没有!”原告和被告依次说。“原告是否申请回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他左右摇晃着问,但好像并不期待答案。“当事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对自己的主张必须负有…… 吧啦……吧啦……,尊重法庭……吧啦……吧啦……,自觉遵守……吧啦……吧啦……。他吧啦了一堆,终于开始正题了。
“原告陆老头诉被告某女的民事纠纷案,现在正式开庭。” 好吧,我以为刚才就已经开了。
“首先开始调查,请原告方,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以及理由”法官目不斜视的照着纸念到。
左边的呆木鸡(请原谅我这样称呼原告)拿着手上的草稿,用嗓子狠狠的挤出声音。
“陆老头因某女肇事,导致大脚趾粉碎性骨折,住院21天,花费四万余元。但被告某女仅赔付了21250元后,就再无问津。依据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我方有权要求被告某女,赔偿原告陆老头,所花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伙食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医治期间不能打更的工资补偿。共计五万七千三百八十元六毛五分。现诉至贵院,请求依法秉公判决。”
我了个大去,好多啊!我也想被撞一下了。
“下面由被告人发言,对于原告的诉讼进行陈述及答辩。”法官说着,脑袋晃到了右边。
“额,属实。但后面我们实在承担不起了,太多了。”那个女人支支吾吾的说。
那个男人马上接上“我们也很抱歉发生这样的事情,但真的经济有限。已经交给了保险公司全权处理,希望可以更好地解决。”
接下来是,保险公司那个理赔人发言,她抱着麦克风,说了一大堆书面话。穿着粉色的运动服,短发齐耳,身材略肿,但口齿清晰,语言犀利,想来私下一定是强势的典范,我赌她是狮子座。
4.
中间的我实在不想详说了,太过乏善可陈,嚼着都费劲。我猜你们不太想听。来说点儿乐呵的吧。
最精彩的,调解过程。
法官说:“你们接受调解么?”
“接受!”“接受!”双方异口同声。
“那我可就调了。”
来你说一下你要理赔的数额。”他指着原告说。
那个一脸呆滞的木鸡站了起来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与此同时对面的保险公司理赔员,正在死命敲击着计算器,算着他们最高的赔偿数额。
法官看了她一眼说:“往高了算啊!反正你们一年收那么多保险费呢!”
“那也不进我兜啊!我说的不算”她边敲边说,然后突然站起来说“算好了,我们最多可以理赔61630元。这是按照我们公司标最高理赔的标准。”她一脸骄傲。
“哎呦,出息呀!”法官嘴角抽搐着,又看看了看原告“你看人家算的比你还多!”原告一脸懵逼,呆呆的看着法官。
这时那个保险公司的突然站起来“不好意思,我算错了,把他们已经赔的也加进去了。”
“哎,你看看,加进去就这么算了呗!”法官皱皱眉咂咂嘴说。
“这么得吧,你分项说一下你的理赔,你俩核对一下差在哪。”保险公司的理赔开始闷头整理。
“先说说你的营养费,你给多少?”
“按一天50元,60天算的”“
哎呦,我吃碗日本拉面还得25呢!”法官看了眼旁边的陪审又转而问原告“你这是按多少算的?”
“额,我们是按一天100,也是60天。”
“呵,你这是按公务员出差标准计的啊!”
“那你的交通费呢?”他又看向被告
“按3块一天算的。”
“你这咋的,只能做地铁,还不能走出区呗?”
“行了,你俩要不匀乎匀乎把案子结了吧。 ”
“我们法院拿着你那330的费用还得给你操着皇上的心,你当我们这是志愿者协会呢?”
法官左右看了一下他俩,又看看两边笑的合不拢的陪审。“可这是我们保险公司的最高理赔了,不能再多了。”保险理赔看了下手机说。
“那我就按他的判了啊?”
“那您判,我们也只能上诉了,赔不起啊!”
“哟,吓唬谁呢!你上呗!反正我就吃这碗饭的,你不嫌麻烦咱就继续耗呗!”
法官说的满脸横肉皱成一团,转而又对原告说“你上次对于伤残标准的鉴定我给你问了啊!人家本来是要出庭给你当面解释的。但你赶得不巧,我们选的今天开庭,人家去铁岭旅行了。”
“我到时候给你要个书面解答,成不?”
原告看着法官,支支吾吾的站起来,弓着腰说“行,麻烦您了。”
然后翻了半天桌上的文件“但,那个鉴定款是不是要退还给我当事人呢?”
法官冷哼了一声,斜嘴笑着说“你是不是吃完饭,觉得不好吃还得吐出来?”原告一时语塞,哼哼唧唧半天竟然就坐下了。
“你们还有疑问么?没有我就休庭了。”双方都没说话。
法官又敲了一下他的惊堂木“那现在休庭,合议庭将会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本案进行评议。审理结果,将会以书面形式寄送给双方代理人。”
说完,大家都纷纷整理四散。我看见那个被告人的男朋友,呲着牙问陆老头的老婆“我大爷,咋样?”老太太没理他。
我看见那几个陪审走了下来,和书记员说“姐,我去复印啦?”
然后是保险公司的理赔,一直在打着电话,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我感觉椅子有点凉了,我想我该走了。我走入走廊,又看见了那个法官。他又转进了另一间审判庭,我很好奇这个房间里又会有什么故事。
可是我没有时间了,我还要去街上,寻找下一场表演。
我在黝黑的过道里,看一场表演。
今天:2016年10月11日
坐标:哈尔滨
天气: 有太阳
温度:0度
日出:05:44
(日出每天都晚一分钟,我们却以为,
他是在某天心血来潮换成了冬季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