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欲既终 他欲随之——曹雪芹

  关于曹雪芹,我们知之甚少,有关他的一切,都是不可定论的。

  今日采撷相对可信的片段,尽力为各位还原曹公如梦似幻的一生。

                                    (壹)

  康熙五十四年,干旱许久的金陵城,突然下起了大雨。

  织造府曹家的热闹,却丝毫未受天气影响,丫鬟仆人们淋着雨,张罗着小少爷的三朝宴。

  三天前,就在这大宅门里,添了一个没爹的孩子。

  遗腹子名叫曹霑,字梦阮,号雪芹,他的父亲两个月前,在北京述职,死于一场风寒。

  现在当家作主的人,是他的叔叔曹頫,曹家最后一任江宁织造。

  这个肥差,已经被这户人家垄断了五十多年,一个官职将一个姓氏,喂养成手眼通天、家财万贯的江南第一豪门。

  一群奶妈抱着一个婴儿,喜笑颜开地闯入了喧闹的宴厅,身后跟着他憔悴消瘦的亲娘,以及一群亲切的夫人小姐。

  众人刻意忽视了寡妇,纷纷来夸婴儿生得俊俏,有才子相,像极了他风流儒雅的祖父。

  老太太笑得爽朗,无比宠溺地伸出手去捏小孙子粉嫩的脸颊。

  鲜红的锦缎被褥中,熟睡的婴儿终于被弄醒,茫然地瞪圆眼睛,放声大哭。

  这一睁眼,便是他最初见识过的富贵逼人,也为他的一生坎坷,正式拉开了帷幕。

                                  (贰)

  金陵城是个花柳繁华地,曹雪芹自幼身处其中,难免沾染了一身纨绔执拗的习气。

  童年的他,调皮淘气,厌恶八股文,反感科举考试,一读四书五经就头疼,整日扑在园子里,和姊妹丫鬟们玩在一处,偶尔醉心闲书、偶尔吟诗作画,游戏人生,好不快活。

  唯一能管教他的,就是叔父曹頫。这个家族的顶梁柱,非常重视子侄的教养,尤其对曹雪芹,他更是严厉非常,生怕辜负了死去的兄长。

  但每当曹雪芹闯祸,曹頫怒不可遏,想要略施惩戒时,祖母李氏就会出来回护,寡嫂也抽搭着抹眼泪,一群女眷围在一旁帮腔,反倒像是曹頫做了错事。

  在这样的温柔乡中,曹雪芹的心性得到了最自由的发展,真正是随心随性。

  如果就这样长大,锦衣玉食,无忧无虑,曹雪芹一定是写不出《红楼梦》的,书卷里万物皆虚、万事皆允的幻灭,非经历不可得。

  梦一样的日子,在他十二岁那年戛然而止。

                                      (叁)

  雍正五年,朝堂重新洗牌,江宁织造曹頫罪犯渎职,着革职入狱,抄没家产,满门朱紫,尽皆沦为布衣。

  那是个元宵节,不知道有没有下雪,曹家包括曹雪芹在内的老少百余口,被迫长途跋涉,从金陵迁回北京,住进了崇文门外的老宅旧屋。

  偌大一个钟鸣鼎食、诗礼簪缨之族,只剩下了三对老仆,靠变卖田地为生。

  宅邸后来又招了强盗,愈发穷困,终于落得门户凋零,一蹶不振。

  尚在青春期的曹雪芹,目睹了家族崩坏,切实感受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诸多锥心之痛,使他由活泼好动转向沉默寡言,难得露笑。

  没两年,宠他的祖母去世了,忧郁的母亲病倒了,曾经伟岸的叔父,颓唐到闭门不出。

  曹家西园的群芳,都在这个冬天凋谢了。

  昔年热闹,盛景旧人,尽做烟云散,只剩下心底不可触碰的伤疤。

  敏感的少年,就这样一岁一岁长大,逐渐从衰老叔父手中接过了家族的重担。

  在成年的前夕,曹雪芹开始作为门面处理曹家的大小事宜,接触了京中相当多的故人世交。

  从故人口中,曹雪芹重新认识了祖父和父亲。两人都是文武全才,被同僚所敬佩拥戴,一个风姿英绝,一个博学多能,数代积累,给曹家留下藏书三千册,还有极其精良的艺术传承。

  家族的荣光,第一次在金钱权力之外显露,耀眼地呈现在曹雪芹面前。

  大概是在这一时期,曹雪芹燃起了复兴家族的雄心壮志,开始勤奋读书,拜谒名士。

  金钱名利不足挂齿,曹雪芹也不屑,他要找回来的,是自家丢掉的脸面,士人的气节。

  他要用诗书学问,给曹家人扬眉吐气,挺直脊梁。

                                    (肆)

  乾隆元年,曹雪芹二十二岁,皇帝赦免了曹家。

  曹雪芹谋到了“宗学”里一个不起眼的小职位,做些助教、打杂的小事,算是份稳定工作。

  人有了志向,就会愈加意气风发、胸襟开阔,气度自是与以往不同。

  不得不说,曹雪芹在读书治学方面,遗传了家族的优良血脉,进步飞快。

  满肚子宏篇大论,出口成章,又游历过江南繁华,见多识广,这样有趣的曹雪芹很快便结交到了一群朋友,其中不乏敦敏等王孙贵族。

  有一年秋,敦敏见曹雪芹酒瘾犯了,他就立即解下佩刀,卖了换酒,曹雪芹非常开心,当场做了一首长歌答谢。

  那几年间,曹雪芹活得稍微安稳,家中也安定,断断续续写出了一本《风月宝鉴》。

  这本章回体小说,别称《情僧录》,后来改名,叫《石头记》。

                                    (伍)

  乾隆十二年,曹雪芹三十三岁,他失了业,搬了家,住到了北京郊区。

  虽然史书未载,但曹家肯定又生了变故。

  曹雪芹罪臣后代的身份,被重新强调,主流社会彻底抛弃了他。

  他的原配妻子,亦是他的表妹,一个黛玉式的美人,也因故香消玉殒。

  曹雪芹又一次经历了大悲大喜,虽不至心如死灰,但他的悲观却难以掩饰,从此丢了志向,逐渐消沉。

  或许他想,事已至此,还谈什么家族复兴,能苟延残喘地活下去,便已是万幸。

  他没了经济来源,穷困潦倒,住一间草庵,在山野游荡,渔樵耕读,过着不得已的隐居生活,只有在痛饮大醉时,曹雪芹才能稍微平复内心汹涌的痛苦,得到暂时的欢愉。

  但无论如何,就算曹雪芹不愿回忆,刻意回避,他还是要直面自己的前半生,迟早。

  传说,有一年重阳节,附近偶有交集的乡绅们,邀请曹雪芹去参加宴会,料想又是一场附庸风雅,他本无意掺和,却听说,那里不仅有上等佳酿,还专请了来自金陵的伶优助兴。

  进了大宅门,酒肉脂粉的香气,歌舞升平的热闹,恍惚将半醉的曹雪芹拉回了当年的曹家大院。

  那是他人生的起点,是他理想的源头,曾予他希望又毁去希望。

  那更是他拼尽全力都无法重建的华丽梦魇,像一个套在脖颈的沉重枷锁,除了自己,无人可开。

  他痴痴盯着台上婀娜的少女,倾听她们口中哼唱的吴侬软语,所有的记忆,都在这一瞬间全部复活。

  直到一个土财主昏了头,举着自己的玉佩撞过来,朝他炫耀道:“曹贡生,你这辈子,可见过这样好的宝玉?”

  曹雪芹望着玉,如梦初醒地大笑起来,他抓起一坛酒,仰面而干,疯疯癫癫地开始说“胡话”:“何止见过,我有一块比你好千万倍的通灵宝玉!”

  土财主蔑笑:“既然敢说有,何不拿出来羞羞我的脸?”

  他跌跌撞撞朝外走,边走边叫:“都丢了!都没了!什么都是假的!”

  宿醉之后,曹雪芹打量着惨淡的现实,从压箱底找出了一沓书稿,开始把自己真实经历过的人生,改写进虚幻的《风月宝鉴》。

  一半真,一半假,这或许就是《红楼梦》虚虚实实的由来。

  对一个文人来说,逃避现实最容易的方法,就是全身心地投入创作,但从曹雪芹桀骜的个性来看,他下决心写出《红楼梦》,一定不是因为逃避,而是因为他意识到了一件很残酷的事:

  织造府曹家的历史,已经终结,不再拥有未来,留恋它过去的人也所剩无几。

  能记录它,并且有资格记录它的人,除了曹雪芹,不做他想。

  向来安逸摧心志,心碎才得好文章。

  接下来,他即将面对的,就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呕心沥血地把这部巨著,一字一句创作出来。

  从敦敏等友人口中,我们得知曹雪芹是个工诗善画,多才多艺的人。

  但看过《红楼梦》的人,便知道这八个字是小瞧了曹雪芹。

  这本书,可以说是无所不包,应有尽有,它写的实在太多了:

  服饰、器用、建筑、园林、饮食、医药、礼仪、习俗、哲理、宗教、音乐、美术、戏曲、游艺,凡有所涉及,样样翔实精通,几乎可说是一本康乾盛世的百科全书。

  甚至有人根据《红楼梦》,整理出一本能实际操作的菜谱。

  另一方面,曹雪芹竭力把自己沉浸在记忆里,力图将亲耳听过、亲眼见过、亲身遭逢的人和事,全部重现在《红楼梦》中。

  每一个故人,她们的一颦一笑,一个动作,一句话,他都想原原本本地还原,如实描写,毫无讳饰。

  那些真实的生活画面,刻骨铭心的感情,使我们身临其境地领略那些已经灰飞烟灭的流金岁月。

  “这个妹妹,我原是在哪里见过的。”

  在哪里见过呢?是当年富贵天潢,还是如今陋室蓬窗?

  过去和现在,彼此纠缠,每段故事的结尾,原来都相似。

书里是“行为偏僻性乖张、古今不肖无双”。

书外是“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

  谁能分得清,这是贾宝玉,还是曹雪芹?

  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到头来恰似一场幻梦般破灭。

  “无缘何生斯世,有情能累此生”。

  所以才有人说,《红楼梦》是值得用一生去读的书。

  只有这丰富无比的曹雪芹,才写得出包罗万象的《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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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缈,古今一梦尽荒唐。

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凡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一例外,都觉得它厚重。

  这本书,不是曹雪芹一个人命运的兴衰,而是无数封建家族,甚至一整个时代的兴衰史。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

  他把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困惑和无奈,归结于一个“情”字,以其为全书的魂魄,而曹雪芹的天才,则最大限度成就了《红楼梦》的不可超越。

  《红楼梦》的结构严密,是古典小说的巅峰,全书没有一句闲笔,草蛇灰线,伏脉千里。

  像宝玉的口头禅:“你死了,我做和尚去。”后来他果然出了家。

  读了几遍《红楼梦》,或许是我肤浅,最在意的依然是那些美人的命运。

  在前八十回中,曹雪芹让那些红粉佳人纷纷零落,秦可卿、元春、迎春、晴雯、尤二姐,一个接一个的凋谢。

  与之相对,偌大的荣宁二府,竟然没有绵延一个新子嗣。

  只有逝去,没有新生,只有衰败,没有恢复。

  荣宁二府,气数将尽,荣枯交替,只剩下枯,宁缺毋滥,只剩下缺。

  而在这颓象初显的前篇中,曹雪芹依旧保持了他早年惊奇凌厉的笔锋。

  有几处情节的冷酷决绝,我在大白天读来,仍觉得脊背发凉。

宝玉和晴雯撕扇子千金一笑的时候,

金钏沉在冰冷的井水中。

宝玉和宝钗入洞房春宵一刻的时候,

黛玉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富贵以生,坎坷以终,悲欣交集,浮生若梦。

  每位读书人,都眼见他起朱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在这玉堂金马毁坏出的断壁残垣下,只剩下一群似哭似笑的老仆。

命运只是不得已,却很难说自由不自由。

生活就是活下去,亦很难说喜欢不喜欢。

                                    (柒)

  《红楼梦》中的富贵繁华,还在短暂地延续着,现世中的曹雪芹,却因为痴迷写作,不理营生,变得愈加落魄,以至到了“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境地。

  京城下大雨,曹雪芹的房子塌了,他也不张罗重修,只请朋友们帮他搭了个木棚子,凑活着住,平时就靠扎风筝,帮人鉴定书画,挣几个酒钱。

  连下酒菜也买不起,他就摘瓜花来下酒。

  没有比他再破落的破落户了,再朝下走,他就该去讨饭了。

  但他就是耐得住性子,眼前再多的苟且,他都只一心一意地写《红楼梦》。

  头发长了也不剃,整天除了写稿子,就是改稿子。

  万幸无虞,老天让曹雪芹写完了这本书,没有让他死在无穷的遗憾之中。

  曹雪芹的苦役结束了,酝酿二十年,耗费十年光阴,他完成了天赋的使命。

  可《红楼梦》在流传过程中,竟遗失了八十回之后的手稿,成为残篇。

  有人考证它是108回,有人主张120回,这对执迷结局的读者而言,或许非常重要,对曹雪芹却是没有意义的。

  他一开始就知道结局,他经历过结局,他写完了结局。

  他不必再去回想那些悲哀痛苦的记忆,不必绞尽脑汁地还原旧日里的残忍细节,他解脱了,得到了精神的自由。

  书写完了,劳神伤情的日子终了,他也即将告别这个既爱又恨的世界了。

                                  (捌)

  乾隆二十七年,大雪纷飞的除夕夜,曹雪芹贫病交加,躺在床上等死。

  这年中秋,曹雪芹痛失爱子,悲伤过度,从那之后,便卧床不起。

  他终究是没能捱到新年伊始,悄无声息地死在了一个卑微的角落。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关于曹雪芹的死,脂砚斋写到:能解者方有心酸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

  后世一般认为,他是死于四十岁到五十岁之间,也有人确切考证到了四十八岁。

  我觉得四十八岁,是个很符合曹雪芹命运起落的寿终。

  十二年一个轮回,从头给他希望,到尾给他绝望。

锦衣纨袴,珠沉玉陨,发愤图强,郁郁而终。

世事无常,人情冷暖,喜怒哀惧,生离死别。

  从友人的记述中,我们可以知道曹雪芹的作品,原先也是极多的,有诗歌、散文、杂论数种,最后禁得起考证的,却只余下了两句残诗,和一部光耀千古的红楼奇书。

唯一的解释,就是那些饱含隐喻,映射现实的文字,仍然触痛了某些人敏感的神经。

  毕竟清朝,是一个盛行文字狱的朝代,删毁一个知识分子的著作,不费吹灰之力。

  但《红楼梦》仍旧流传了下来。

  曹雪芹死后不到三十年,经程伟元、高鹗整理、补足并刊刻付印了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史称“程高本”。

  这个版本的《红楼梦》风靡大江南北,妇孺皆知,经久不衰,改编作品无数,深受世人喜爱。

  它超越了自以为是的权力,跨越了时空,化作了人类文明中一座崇高之峰。

  伴随着《红楼梦》的隽永,曹雪芹这个名字,将永垂不朽。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谁解其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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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略有个人主观意向,部分参考王国维《红楼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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