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经》疏解

《三字经》疏解之五

情境注解

大眼镜:还记得上回学习的《三字经》的内容吗?

小耳朵: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

大眼镜:接下来,我们继续学习新的部分。

小耳朵: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

大眼镜:背得不错。有哪些不理解的地方吗?

小耳朵:“香九龄,能温习”是不是说九岁的黄香学习功课很认真,能及时温习功课呢?

大眼镜:请注意,“香九龄,能温席”的“席”是“席子”的“席”,意思就是“席子”,泛指“被窝”。前面我们讲过,《三字经》主要不是教小孩子学好语数英考高分的,《三字经》主要是教育小孩子为人处事的道理的。因此,不能理解成“黄香九岁就能及时温习功课”。

小耳朵:(若有所悟)那么,“弟于长,宜先知”是不是“弟弟要比兄长早知道”的意思呢?

大眼镜:注意,这里“弟于长”的“弟”是通假字,通“孝悌”的“悌”。从哪里可以知道呢?从上面的“孝于亲”可以推知,“孝于亲”是针对父母而言,意思是要孝敬父母;“弟于长”是针对兄长而言,意思是要尊重兄长。“弟于长”不是“弟弟与兄长比”的意思。

小耳朵: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呀。

经典新学

香九龄,能温席。

孝于亲,所当执。

融四岁,能让梨。

弟于长,宜先知。

意思是说:

东汉时期,有个叫黄香的小孩,九岁的时候就懂得孝敬父母,在冬天的时候用自己的身体为父亲暖被窝。孝敬父母,这是每个孩子都应该做的事。

孔融四岁的时候,就懂得把大梨让给哥哥吃。这种尊重兄长的道理,应该尽早知道才好(从小就应该知道)。

语言逻辑

可以说,这四句和前面的内容是紧密联系的。前面不是说“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吗?“人不学,不知义”,不知什么“义”呢?不知“孝敬父母尊重兄长”等等的道理。“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习什么礼仪呢?习“孝敬父母尊重兄长”等等的礼仪。因此,这里就列举了东汉时期两个小孩的事例。既举例子又讲道理,你看“香九龄,能让梨”这是“举例子”;“孝于亲,所当执”这就是“讲道理”了。同样,“融四岁,能让梨”是“举例子”;“弟于长,宜先知”,这又是归纳式的“讲道理”了。《三字经》真可谓是苦口婆心啊。这前后的两句——两个例子和道理当然是并列关系的逻辑。

经典启示

通过东汉时期两个小孩的事例告诉我们,孝敬父母、尊敬友爱兄长,这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百善孝为先,要从小懂得感恩;尊重兄长,推而广之,尊重别人,别人也才会尊重我们。《三字经》就是教小孩子为人处世、待人接物的,不是教小孩学好学科知识考高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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