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中有时会用到Category,类别有三个作用:(1)可以将类的实现分散到多个不同文件或多个不同框架中,方便代码管理。也可以对框架提供类的扩展(因为框架类没有源码,不能修改)。 (2)创建对私有方法的前向引用:如果其他类中的方法未实现,在你访问其他类的私有方法时编译器报错这时使用类别,在类别中声明这些方法(不必提供方法实现),编译器就不会再产生警告 (3)向对象添加非正式协议:创建一个NSObject的类别称为“创建一个非正式协议”,因为可以作为任何类的委托对象使用。有两个方面的局限性: (1)无法向类中添加新的实例变量
,类别没有位置容纳实例变量。(2)名称冲突,即当类别中的方法与原始类方法名称冲突时,类别具有更高的优先级。类别方法将完全取代初始方法从而无法再使用初始方法。这个类似于方法的重载,但是这里是直接覆盖了原方法。
但是却又经常听说Category只能添加方法不能添加属性,额。。。看这里:
哦呦,属性哎!!!!什么鬼?不是不能添加属性吗????这个问题真心烦人啊,怎么回事儿呢?以前看的他们说的Category不能添加属性难道不对吗?(⊙o⊙)…相信很多童鞋会有和我一样的疑问。。。
首先解释一下属性和成员变量的区别吧: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UIButton *myButton;
我们声明了一个属性,因为现在我们用的编译器已经是LLVM了,所以不再需要为属性声明实例变量了。如果LLVM发现一个没有匹配实例变量的属性,它将为你生成以下划线开头的实例变量_myButton,不需要自己手动再去写实例变量。而且也不需要在.m文件中写@synthesize myButton;
也会自动为你生成setter,getter方法。@synthesize的作用就是让编译器为你自动生成setter
与getter
方法。那么在.m
文件中可以直接的使用_myButton
实例变量,也可以通过属性self.myButton.两者都是一样的。
这里的self.myButton其实是调用的myButton属性的getter/setter方法。
假如在Objective-C中我们
@interface MyViewController:UIViewController
{
NSString *name;
}
@end
.m文件中,self.name 这样的表达式是错误的。xcode会提示你使用->,改成self->name就可以了。因为oc中点表达式是表示调用方法,而上面的代码中没有name这个方法。
如果点表达式出现在 "=" 左边,该属性名称的setter方法将被调用。如果点表达式出现在右边,该属性名称的getter方法将被调用。所以在oc中点表达式其实就是调用对象的setter和getter方法的一种快捷方式。
@synthesize 还有一个作用,可以指定与属性对应的实例变量,例如@synthesize myButton = xxxx;
那么self.myButton
其实是操作的实例变量xxxx
,而不是_myButton
了。
在实际项目中,我们一般在.m中这样写:@synthesize myButton;
这样写了之后,那么编译器会自动生成myButton
的实例变量,以及相应的getter
和setter
方法。注意:_myButton
这个实例变量是不存在的,因为自动生成的实例变量为myButton
而不是_myButton
,所以现在@synthesize
的作用就相当于指定实例变量;
如果.m文件中写了@synthesize myButton;
那么生成的实例变量就是myButton
;如果没写@synthesize myButton;
那么生成的实例变量就是_myButton
。所以跟以前的用法还是有点细微的区别。
类别中只能添加方法,不能添加实例变量。我们经常看见在类别中这样写:
@property (nonatomic, assign) CGFloat x;
在这种情况下是不会自动生成实例变量的。这里添加的属性,其实是添加的setter和getter方法。
在Objective-C提供的runtime函数中,确实有一个class_addIvar()函数用于给类添加成员变量,但是文档中特别说明:
This function may only be called after objc_allocateClassPair and before objc_registerClassPair. Adding an instance variable to an existing class is not supported.
意思是说,这个函数只能在“构建一个类的过程中”调用。一旦完成类定义,就不能再添加成员变量了。经过编译的类在程序启动后就runtime
加载,没有机会调用addIvar
。程序在运行时动态构建的类需要在调用 objc_allocateClassPair 之后,objc_registerClassPair之前才可以被使用,同样没有机会再添加成员变量。那为什么可以在类别中添加方法和属性呢?
因为方法和属性并不“属于”类实例,而成员变量“属于”类实例。我们所说的“类实例”概念,指的是一块内存区域,包含了isa指针和所有的成员变量。所以假如允许动态修改类成员变量布局,已经创建出的类实例就不符合类定义了,变成了无效对象。但方法定义是在objc_class中管理的,不管如何增删类方法,都不影响类实例的内存布局,已经创建出的类实例仍然可正常使用。
那我偏偏想要在类别中添加实例变量该怎么办呢?这时候就要用到runtime了,不要忘记了Objective-C是动态语言。一种常见的办法是通过runtime.h中objc_getAssociatedObject / objc_setAssociatedObject
来访问和生成关联对象。这两个方法可以让一个对象和另一个对象关联,就是说一个对象可以保持对另一个对象的引用,并获取那个对象。
//NSObject+IndieBandName.h
@interface NSObject (IndieBandName)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NSString *indieBandName;
@end
上面是头文件声明,下面的实现的.m文件:
// NSObject+IndieBandName.m
#import "NSObject+Extension.h"
#import
static const void *IndieBandNameKey = &IndieBandNameKey;
@implementation NSObject (IndieBandName)
@dynamic indieBandName;
- (NSString *)indieBandName {
return objc_getAssociatedObject(self, IndieBandNameKey);
}
- (void)setIndieBandName:(NSString *)indieBandName {
objc_setAssociatedObject(self, IndieBandNameKey, indieBandName, OBJC_ASSOCIATION_RETAIN_NONATOMIC);
}
@end
通过runtime的两种方法就可以为类别添加一个实例变量了。
希望自己和大家分清属性和实例变量在类别中的区别。如果有更好的见解大家一起交流。
文中借鉴的资料链接:
http://www.cnblogs.com/crazypebble/p/3439261.html
http://quotation.github.io/objc/2015/05/21/objc-runtime-ivar-access.html
http://www.cnblogs.com/wupher/archive/2013/01/05/2845338.html
现在看还有点吃力,先Mark 慢慢咀嚼。
这不是我的面试题么
劉光軍_Shine: @UItachi 你面试别人 还是别人面试你的啊 哈哈
UItachi: 面别人,就这一题就能难倒很多人。
劉光軍_Shine: @UItachi 哈哈哈。是 平常小细节不注意
写的真不错,深入浅出,作者功底深厚
根据个人的理解,这篇文章的标题不太准确呀,内容也略不准确。添加属性和成员变量的区别,文中的两个例子 明明都是添加属性,第一个是基本数据类型的属性,不需要生成实例变量的,只需要get/set方法就好了,第二个属性,需要一个实例变量,就用runtime的关联对象以及两个方法来模拟构成属性的三个要素(实例变量/get/set),来达到添加属性的目的。
彭序猿: @404你懂得 你好 可以看下我的理解正确吗?
我觉得文章后半部分是有问题的吧?
那为什么Objective-C类别中可以添加方法和属性但是不能添加实例变量呢?
这句话有点问题 Objective-C类别中也只能通过runtime来动态添加属性吧?
在类别中添加实例变量
这句话也不对吧 后面利用runtime你添加的还是属性吧 那个不能算是变量吧?
我觉得文章后半部分是有问题的吧?
那为什么Objective-C类别中可以添加方法和属性但是不能添加实例变量呢?
这句话有点问题 Objective-C类别中也只能通过runtime来动态添加属性吧?
在类别中添加实例变量
这句话也不对吧 后面利用runtime你添加的还是属性吧 那个不能算是变量吧?
劉光軍_Shine: @彭序猿 多谢
彭序猿: @劉光軍_Shine 刚刚看了下文章 总结了下我刚刚说的问题 分类里面就是不能再动态添加实例变量的,利用runtime添加的就是一种变型的属性,为它添加了get/set方法。
楼主总结的太好了,赞一个!
劉光軍_Shine: @逸小山 谢谢 都是大家一起补充指正的
您好,文章后面说通过runtime添加的实例变量和正常的声明的实例变量有什么区别吗?
劉光軍_Shine: @zziazm 简单点儿说 咱们正常创建的实例变量是静态的, 用runtime创建的是动态的,oc是动态语言,咱们通过runtime 可以在运行时给一个对象进行操作, 而用正常创建的呢,本身结构体里面已经把ivar_name: 变量名,ivar_type: 变量类型,ivar_offset :基地址偏移字节这三个封装好了,不需要我们去操作什么就可以直接操作了,就像在category中,我们通过runtime,关联对象来创建,就是属于动态创建的,这是我的理解
zziazm: 谢谢大神讲解
笑笑一个: “runtime创建的是动态的”,意思是,此时的实例变量的内存是在堆中吗?
谢谢分享~ 发现添加成员变量挺折腾~ 果断用继承实现吧。。。
程序在运行时动态构建的类需要在调用objc_registerClassPair之后才可以被使用
应该是:在调用 objc_allocateClassPair 之后,objc_registerClassPair之前才可以被使用
劉光軍_Shine: @akak 好的。谢谢
深入浅出
添加了类别之后,如何对类别的使用范围进行限制?
比如,给 NSObject 添加分类,然后在一个`功能类`中使用,那么如何限制分类的功能通过导入链污染所有使用了该`功能类`的类呢?
观星: @CSwater 现阶段应该是通过加方法前缀
CSwater: @观星 这么说来, 确实很多代码都是通过 `xx_xxx` 这样的方法来提示处理的. 不过, 前两天刚听别人说, swift 的扩展功能很强大, 可以通过swfit 进行拓展, 然后再桥接调用. 也算一种解决思路, 不过暂时没有尝试, 不知道效果如何.
mark
"在类别中添加实例变量"?楼主说法不严谨啊,实例变量的概念和属性、成员变量没半毛钱关系吧?
而且你给的runtime的方法是如何添加属性,而不是成员变量。
文中有几点概念不太清晰。(都是本人粗略见解,若有不对的地方请指正)
1.属性,属性(property)是OC的一项特性,是用于封装对象中的数据的。其实就是把对象成员变量,保存为各种实例变量(eg.类所描述的变量,例如NSNumber修饰的变量)或者基本数据类型的变量(eg. NSInterger所修饰的变量)。然后通过set/get方法来获取和写入。
2.成员变量,实例变量。
(1)成员变量其实就是对象的属性(此属性与第一点属性不同),是用于描述这个对象的。成员变量用于类内部,无需与外界接触的变量。因为成员变量不会生成set、get方法,所以外界无法与成员变量接触。
(2)实例变量的本质就是成员变量,只是实例是针对类而言,实例是指类的声明。
所以,在概念的角度上理解,成员变量是包含实例变量的。但在实例变量(这里实例变量我理解为对象)的角度上理解,成员变量可以是描述对象的数据。所以对象把描述自己的数据保存为实例变量并生成set/get方法,这就是所说的“属性”。文中一直把属性理解成名词,而我的理解是属性是一项特性,入第一点所说。
3.完整的属性包括成员变量和setter、getter两个方法,在Protocol或者Category中添加属性,系统无法自动为这些属性生成成员变量和方法实现,但是方法声明是有的,因此可以尝试去调用,但是实际会报错。所以这里并不是添加了属性,只是用runtime关联了两个对象。
HEALTHYbaby: 修改下
2.成员变量,实例变量。
(1)成员变量其实就是对象的属性(此属性与第一点属性不同),是用于描述这个 类 的。成员变量用于类内部,无需与外界接触的变量。因为成员变量不会生成set、get方法,所以外界无法与成员变量接触。
劉光軍_Shine: @HEALTHYbaby 多谢 我抽时间整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