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s的几个认识误区

此文作者是新浪微博平台架构师杨卫华timyang大师,是他对Redis研究的一个总结,澄清了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值得一读。

James Hamilton在On Designing and Deploying Internet-Scale Service中的第一条经验“Design for failure”是所有互联网架构成功的一个关键。

这1年我们经历了很多眼花缭乱的key value存储产品的诱惑,从Cassandra的淡出(Twitter暂停在主业务使用)到HBase的兴起(Facebook新的邮箱业务选用HBase),当再回头再去看Redis,发现这个只有1万多行源代码的程序充满了神奇及大量未经挖掘的特性。Redis性能惊人,国内前十大网站的子产品估计用1台Redis就可以满足存储及Cache的需求。除了性能印象之外,业界其实普遍对Redis的认识存在一定误区。本文提出一些观点供大家探讨。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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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Redis是什么
  • 2 Redis不可能比Memcache快?
  • 3 单台Redis的存放数据必须比物理内存小?
  • 4 Redis的VM实现是重复造轮子?
  • 5 用get/set方式使用Redis
  • 6 使用aof代替snapshot?
  • 7 小结
  • 8 艺搜参考

Redis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结果影响了我们怎么用Redis。如果你认为Redis是一个key value store, 那可能会用它来代替MySQL;如果认为它是一个可以持久化的cache, 可能只是用它保存一些频繁访问的临时数据。还有一些看法则认为Redis是一个memory database,因为它的高性能都是基于内存的。另外一些人则认为Redis是一个data structure server,因为Redis支持复杂的数据特性,比如List, Set等。对Redis作用的不同解读决定了你对Redis的使用方式。


互联网数据目前基本使用两种方式来存储,关系数据库或者key value。但是这些互联网业务本身并不属于这两种数据类型,比如用户在社会化平台中的关系,它是一个list,如果要用关系数据库存储就需要转换成一种多行记录的形式,这种形式存在很多冗余数据,每一行需要存储一些重复信息。如果用key value存储则修改和删除又比较麻烦,需要将全部数据读出再写入。Redis在内存中设计了各种数据类型,让业务能够高速原子的访问这些数据结构,并且不需要关心持久存储的问题,从架构上解决了前面两种存储需要走一些弯路的问题。

Redis不可能比Memcache快?

很多开发者都认为Redis不可能比Memcached快,Memcached完全基于内存,而Redis具有持久化保存特性,即使是异步的,Redis也不可能比Memcached快。但是测试结果基本是Redis占绝对优势。一直在思考这个原因,目前想到的原因有这几方面。

  • Libevent。和Memcached不同,Redis并没有选择libevent。Libevent为了迎合通用性造成代码庞大(目前Redis代码还不到libevent的1/3)及牺牲了在特定平台的不少性能。Redis对libevent中的两个文件进行修改实现了自己的epoll event loop。业界不少开发者也建议Redis使用另外一个libevent的高性能替代libev,但是作者还是坚持Redis应该小巧并去依赖的思路。一个印象深刻的细节是编译Redis之前并不需要执行./configure。
  • CAS问题。CAS(Check and Set)是Memcached中比较方便的一种防止竞争修改资源的方法。CAS实现需要为每个cache key设置一个隐藏的cas token,cas相当value版本号,每次set会token需要递增,因此带来CPU和内存的双重开销,虽然这些开销很小,但是到单机10G+ cache以及QPS(Query Per Second)上万之后这些开销就会给双方相对带来一些细微性能差别。

单台Redis的存放数据必须比物理内存小?

Redis的数据全部放在内存带来了高速的性能,但是也带来一些不合理之处。比如一个中型网站有100万注册用户,如果这些资料都要用Redis来存储,内存的容量必须能够容纳这100万用户。但是实际业务情况是100万用户只有5万活跃用户,1周来访问过1次的也只有15万用户,因此将全部100万用户的数据都放在内存中有不合理之处,RAM需要为冷数据买单。

这跟操作系统非常相似,操作系统所有应用要访问的数据都在内存,但是如果物理内存容纳不下新的数据,操作系统会智能地将部分长期没有访问过的数据交换到磁盘,为新的应用留出空间。现代操作系统给应用提供的并不是物理内存,而是虚拟内存(Virtual Memory)的概念。

基于相同的考虑,Redis 2.0也增加了VM特性。让Redis数据容量突破了物理内存的限制。并实现了数据冷热分离。

Redis的VM实现是重复造轮子?

Redis的VM依照之前的epoll实现思路依旧是自己实现。但是在前面操作系统的介绍中提到OS也可以自动帮程序实现冷热数据分离,Redis只需要向OS申请一块大内存,OS会自动将热数据放入物理内存,冷数据交换到硬盘,另外一个知名的“理解了现代操作系统”的Varnish就是这样实现,也取得了非常成功的效果。

作者antirez在解释为什么要自己实现VM中提到几个原因。主要是OS的VM换入换出是基于Page概念,比如OS VM1个Page是4K, 4K中只要还有一个元素即使只有1个字节被访问,这个页也不会被SWAP, 换入也是同样道理,读到一个字节可能会换入4K无用的内存。而Redis自己实现则可以达到控制换入的粒度。另外访问操作系统SWAP内存区域时block进程,也是导致Redis要自己实现VM原因之一。

用get/set方式使用Redis

作为一个key value存在,很多开发者自然的使用set/get方式来使用Redis,实际上这并不是最优化的使用方法。尤其在未启用VM情况下,Redis全部数据需要放入内存,节约内存尤其重要。

假如一个key-value单元需要最小占用512字节,即使只存一个字节也占了512字节。这时候就有一个设计模式,可以把key复用,几个key-value放入一个key中,value再作为一个set存入,这样同样512字节就会存放10-100倍的容量。

这就是为了节约内存,建议使用hashset而不是set/get的方式来使用Redis

使用aof代替snapshot?

Redis有两种存储方式,默认是snapshot方式,实现方法是定时将内存的快照(snapshot)持久化到硬盘,这种方式的缺点是持久化之后如果出现crash则会丢失一段数据。因此在完美主义者的推动下作者增加了aof方式。aof即append only mode,在写入内存数据的同时将操作命令保存到日志文件,在一个并发更改上万的系统中,命令日志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据,管理维护成本非常高,恢复重建时间会非常长,这样导致失去aof高可用性本意。另外更重要的是Redis是一个内存数据结构模型,所有的优势都是建立在对内存复杂数据结构高效的原子操作上,这样就看出aof是一个非常不协调的部分

其实aof目的主要是数据可靠性及高可用性,在Redis中有另外一种方法来达到这个目的:Replication由于Redis的高性能,复制基本没有延迟。这样达到了防止单点故障及实现了高可用。

小结

要想成功使用一种产品,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它的特性。Redis性能突出,如果能够熟练的驾驭,对国内很多大型应用具有很大帮助。希望更多同行加入到Redis使用及代码研究行列。

艺搜参考

http://blog.nosqlfan.com/html/868.html

http://timyang.net/data/redis-misundersta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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