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的选择是建立在分享权力的基础上的。
分享权力,这在中国的传统家庭教育中时从来不曾有的观点,甚至于对这个观点会产生抵触,因为在旧观念中,管教孩子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让孩子害怕家长害怕老师害怕具有权威的人,这样才能产生威慑力,也能更有效的进行控制。
只是很多时候,越是控制越会陷入权利的争夺战争。而分享权利是退出权力之争的一种方式。
正面管教工具:给孩子提供有限的选择,正是这种分享权利方式中的一小步。
那么,该怎么提供有限的选择,什么样的选择又比较合适?
接触过正面管教后,我了解到,和孩子说:“你如果再吃零食,晚上就不要吃饭了”。这种看似给予孩子选择的方式,其实并不是选择,它不尊重孩子,它被称之为威胁。
怎么样提供选择?
1.选择适合情形需要
2.选择要和孩子能够承担的责任相适宜。
3.选择要尊重他人(包括便利他人的时间)
孩子能够承担的责任需要考虑孩子的年龄,比如家务方面,你不能叫3岁的孩子去做烧水这个选择,但是可以鼓励十几岁的孩子去烧水。考虑年龄和责任,其实是给父母制定了一个提供选择的限制,不会让父母在提供选择选项上面太放飞自我,是尊重孩子的体现。书上使用家庭作业的列子就能很好的说明了,孩子的年龄不一样,对于家庭作业所承担责任的不一样,父母是需要给出不一样的选择内容的,这需要父母的智慧来发现。
选择的内容需要尊重他人,这一点在时间上,比较有感触。通常我早上忙忙碌碌的赶不及,我只会不停的说不停说快点快点。实际上我总是在等孩子,我没有尊重自己的时间,所以别人也会认为我在时间上没有底线。我需要在给孩子尊重我的时间的原则上,自己尊重自己的时间。我会给出孩子选择:“你愿意现在穿鞋和妈妈一起出门,还是要再玩一会,和爸爸一起出门。你来决定。”当孩子没有选择时,我会跟他说我的决定:“到了出门时间,我就会立即出发。”然后,到了时间就立即出发。
最后,是关于如何提供选择内容的。正面管教的观点很简洁:“选择要适合情形需要。“那么什么才是适合情形需要?我一直没有能很好的理解过来。以至于我在提供选择的时候,会很不清楚自己可以提供什么样的选择是自己能接受,孩子也能够接受的。
比如:我希望孩子刷牙,我会说:“你是想先读书还是先刷牙?“
提出这样的选择,我往往带着这样的假设,如果孩子选择了先读书,那么他会后面选择刷牙。如果他能先刷牙那自然更好。可现实往往是那么残酷,孩子选择读书,读完书坚持不刷牙。然后我们就陷入在先刷牙了之后才能在读书的纠缠中。
是哪里不对吗?适合情形需要呀,需要刷牙呀。再一次反复阅读之后,我发现我确实遗漏了某些细节。
情形的需要可能是刷牙,孩子们或许不能选择是否刷牙,但可以选择使用哪个牙刷。
我理解为情形的需要不能作为一个选择。如果情形需要离开,那么选么选择离开还是不离开,就不能出现在选项中。如果情形需要是睡觉,那么选择睡觉还是不睡觉就不能出现在选项中。
有了这个指导,我在提供选择的方向上更加明确了。
在刷牙的事情上,我可以孩子:“你愿意自己挤牙膏还是愿意妈妈挤牙膏?你来决定。”
在这句话中,不刷牙将不作为一个选择出现。
在昨天去沃尔玛购物的途中,孩子发现了一家童装店门口摆着玩具,他就不愿意离开了。我很想催促他快点走,不然时间太晚了。但是等等,我问自己在这个事情上,我可以给予孩子什么选择?我问自己当下的情形需要是什么?答案是离开,离开不能作为选择出现在选项上,那么离开的时间和方式的权利我是可以分享的。于是,我对孩子说:“我很理解你喜欢这个玩具,只是我们的购物时间很短。你愿意玩5分钟后离开,还是愿意现在离开?你来决定。”
孩子选择的答案不用猜,是玩5分钟后离开。当5分钟结束之后,他主动的和我离开了,虽然他还意犹未尽。
我明白孩子之所以愿意这么合作,是因为我们没有处于争夺玩和不玩的权利之中。一开始我就尊重了他想要玩的权利,没有了情绪上的对抗,孩子更容易接受合作。
难倒孩子一直都会这么合作吗?
不可能。
他当然有权利拒绝,为什么不。如果我没有做好被孩子拒绝的准备我会怎么样?我最终会强迫孩子选一个我认为应该去做的选择,那么,无论我怎么使用这个工具,它其实都是在给控制孩子这个目的做掩护。
我明白给孩子选择最终的、最重要的地方在于尊重孩子说不的权利。因此在提供选择的最后面加上一句:“你来决定”是多么的重要。
这样我才能在被拒绝之后平静的思考(因为我有心里准备)。就能避免陷入权力之争,连接事孩子合作的基础,所有的工具都是建立在这基础之上的,没有连接,只会让工具成为工具(就是套路)。
明白这一点,才能做出更加智慧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