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元认知能力 ”的初步理解和感受2017.4.17

     元认知能力是什么? 搜狗上显示:原认知能力实质是对认知的认知,是个体对自己的认知加工过程的自我觉察、自我反省、自我评价与自我调节,它包括元认知知识、元认知体验和元认知监控三个成分。

     前段时间在一个专栏文章里第一次接触,我最初的理解是一个人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乃至对世界的认知、理解和内心感受的评价。现在看完搜狗的解释我表示不理解,我想我现在还只停留在知道但不理解的状态下,且我还没完全发现和运用我的元认知能力。

    我感受最深的是,经过去年开始各种打卡、各种微课参与至现在的各种专栏的订阅学习,我对事物有了思考,自然而然的会从事物的多维度去观察,且再对于这些观察和思考去更深一步的思考和理解。就如一个网友定性的那样,有了对思考的思考。以前我只知道“自我反省”,然后找各种自己存在的问题,再然后告诫自己以后千万不要再犯了。但今天我会首先反省,然后去看事物本身是否存在问题,对立面的问题本身是否一般正确,我是与事物本身存在问题,还是我对事物主观价值判断存在问题,还是我只从一个维度(横向、纵向)去看问题,还是我考虑问题的前提本身就混淆概念了....有时候对某一事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论辩思考,到最后居然发现我对事物的本质和定性是不准确的。那真是彻底无语的!

  昨天上刘玫教授讲课(刑诉法),感觉思路还是能跟上的。而且突然发现我对每一个法条的规定也能从立法背景、法条本身问题(如法条规定主体、客体、情形等过于宽泛且没有其他具体的解释、本法条的规定与其他法条就同一问题的关系和可能产生的完全背道而驰、法条规定的实践操作难易度,法条本身想要体现和反映的价值取向和对执法者、守法者对价值需求.....)一边跟着教授的讲课思路,一边思考着,突然发现:哇塞,我也能思考且对思考的思考了。当时就觉得我想至少在思考层面上我应该是有了质的变化,我想这应该是我慢慢打开了我的元认知能力的窗口了,等着有一天打开这扇大门!

  (这只是我的认识和感受,对于元认知能力其实我只是认识了最初的概念并未能理解,如果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找相关专业人士的文章拜读一下)我会慢慢提升我对此的认知和理解的,等以后有了深入了解我再来慢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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