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在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振保的扇子却还是空白,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等他落笔。

真是应了那句歌词“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一边看这本书的时候刚好循环到李宗盛的“开始总是分分钟都妙不可言,谁都以为爱情它分分钟不减。”情歌在循环。脑子难免变得敏感一点。

再多的理论都不如来一场实践,这是我当下对谈恋爱,这个即使已经满了十八岁,对着长辈谈起来还是遮遮掩掩的话题。

私以为,佟振保是懦弱的。不晓得是不是张爱玲有意安排,她故事里的男主都被束缚的在无意间失去自我,或者说,他们的个性里本就是怯懦的血液。不够果敢。

他试着将自己打造的体面,所以努力工作,试着维持一个好好男人的形象,他以为自己的人生一定是正确的体面的光鲜的,自己能把人生画得浓墨重彩。所以一直在追求做一个正确的人,工作得穷形极相,孝敬母亲,提携兄弟,娶家门清白的太太。

但是人生终究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终究离不开和其他人的关系,尤其是几个放不下、管不了的人。他是爱娇蕊的,但是朋友妻不可欺,就算娇蕊说,她可以离婚,他仍旧不会接受,他通过拒绝她,来苦苦维持自己给自己定制的面具。躲在面具背后,不断的自我安慰,我是好人。

这种怯懦真是令人讨厌。可是这就是现实。以前不懂得,什么叫做被生活磨去棱角,现在慢慢在明白了。我们真的自由吗?做的事是自己的热爱还是生存所迫?高考失利后,一直在思考,读了十八年的书,我究竟为了什么?

大部分还是为了父母吧,真是不知道幼时的我要拥有怎样的天真才会说出,我是为了报效祖国而读书的,现在想想都老脸一红。好像就是因为从小学开始,考的好,被表扬,然后糊里糊涂的当着好学生好女儿,一直到了现在。如果用心理学人格分析,我属于“讨好型人格。”我会做很多事,心甘情愿的去做事,用以讨好我想讨好的人。其实,我是一个不勇敢的人,如果说我从振保的形象中看到了自己,会不会显得有点可笑?

所以我特别羡慕身边很敢的女生,喜欢就追,就承认,就大胆公开。羡慕是因为自己做不到。因为自己的怯懦。

我在试图打破自己,变勇敢,变独立。大胆的去做想做的事,参加想参加的活动,为了取悦自己去做一些事。如果尚且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起码我还保有一份知道自己不想成为什么样的人的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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