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写作D7 -0907

案例继续

今天继续追着问人力关于那个候选人的事情,人力意思和集团说过了,集团发现最早是网上投递在先,所以干脆就两家的猎头费都不算。其实这样的结果的也不是不能接受,但候选人入职已经快一个月了,按节奏来看,首款应该都已经付出来了,虽然我没有和人力确认,但基本判断是这样的。所以我先和人力和她的领导(人力总)说,知会一下这个事情,后续我再和人力总去沟通。

为什么要去找人力总,目的一是让他必须知道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知道我们这一直是在做工作的,一直在给他们服务、推荐人。而且这个事情很重要的一点,我们是一直按照规矩在做事情,发现系统里有这人同时和人力同步沟通,但人力没有回复;而另一家猎头推荐的时候,人力不管是自己疏忽还是系统的原因,没有发现重复的问题从而导致这个问题的出现。

目的二,最重要的是能不能找要来钱回来。因为这个节点上估计首款已经付给了另外一个猎头,现在说的是两家猎头都不付款了,谁知道后续会怎么样?他们再付给另一家猎头,我们也不知道。所以不管有没有付款,我都要去争取一下另一半的猎头费。

这一半的猎头费,又让我想起另一次的争议。不过刚好反过来。同一个客户公司的另一个城市公司,当时最早有其他猎头推荐了一个候选人,人力当时没约见,后来我们又推荐了,人力没有查重,同时也没有记起之前有猎头推荐过,最后所有流程由我们操作顺利入职。入职大约两周左右,我们刚开完首款发票。另一家猎头发现了这个情况,人力找我们协调。最后争取到一半的费用。虽然这个案例的区别在于候选人没有在网上投递,客户系统里没有自动匹配过,都是猎头操作的,但对于这样的处理是有很强的参考意义的,我必须先争取,而且我们这次是有理的一方。

不过话又说回来,真是报应,之前那个案例,如果是完全以系统为准的规则的话,其实这人不应该判定给我们,但规则是死的,具体的情况是复杂而灵活的,所以先争取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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