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飙你随意,投票我自主 ——从董明珠发飙事件谈公司与单位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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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发飙的不起作用说明一个责权利对等的制度是多么重要——企业家可以愚蠢、可以落后、可以倚老卖老、可以居功自伟;但是股东们却能够用投票来自主表达自己的态度,或支持或反对,不用看董事长的脸色。

有一段时间不评时事了,今天咱们说一条。

《董明珠发飙了》,这是一条社会新闻也是一条经济新闻。

董明珠大家应该都知道,就是格力那个亲自上阵给自己企业做广告的董事长。前一段时间,她天天在央视上张罗给格力安装工加一百块钱,10月28号,她在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发飙了。

发飙的原因,是以她为首的管理层提出的议案过半被否决。

这里要强调一下,发飙的对象,是当天来到大会现场的中小股东共有76人,约占6.55%的股权。另外有5063名中小股东是通过网络进行投票的,总共有代表27%股权的中小股东参与了当天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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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发飙,那么都飙了些啥话呢?

让我们断章取义地摘几句:

1.讲老实话,我今天进来开股东大会这是唯一一次没有鼓掌的,我想可能每个人带着自己不同的心思来的。

2.你看看上市公司有哪个像这样给你们分红的?我5年不给你分红你能怎么样我?你有什么资格,给你们越多越得意,话越多。

3.我董明珠到今天为止出门都是一个人。有人说为什么,千亿这么大的企业出门带两个人出门帮你洗洗衣服都是好的。

4.作为你们投资者来讲还有什么要求?你们投资者就是投了点钱,真正创造财富的是这个经营班子,是这个企业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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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仅仅是笔者断章取义地从讲话文字整理版摘出来的,基本不涉及公司具体业务,我也没把股东们强烈反对的钱隆收购案突出说,因为我不是想从上市企业经营治理等角度去探讨问题。

我们先把董明珠这四句话翻译或简化一下:

1.今天没人给我鼓掌,以前一直都鼓掌的。

2.给们分了很多钱,你们竟然还有意见。

3.我是很节俭的人,不浪费企业财力。

4.跟创造财富的经营班子比(董是班长),投了点钱的你们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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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换个场景,把这个场景换成某单位的职工大会或年终总结大会,把董明球转换成做工作报告的领导,你就会发现,这些话其实我们常常听到:

1.领导来了也不知道起立鼓掌,连最基本的礼貌都没有?

2.年终又发工资又发奖金,你们还想咋地?

3.你到某某单位看看,人家领导用啥样办公室,坐啥车?

4.每年挣这么多钱,养这么多人,你以为是你挣来的?

这么一翻译,大家是不是感觉很熟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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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领导在会上做的报告你不同意,你有意见,你能怎么办呢?

好像没什么办法。

不需要投票的,人家告诉你一声就算已经很民主了。

需要投票的,就让大家坐在一起举手。你左右一看,人家都举了,咋好意思不举?于是,全票通过了。

有的不行,需要在纸上划票。

这回我可以按我自己的意愿同意或不同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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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想简单了。

先来一轮无记名投票,如果够数了,那就皆大欢喜。如果不够数,那就再来一轮实名投票,就是让你在票上写上自己的名字。这就有压力了,万一领导知道我反对他,打击报复我怎么办?本来这种打击报复的事儿也不少见。

如果考虑到你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咋整都不会同意。那么,人家就根本不理你,不用你投票了,找另外一些相关不相关的人去投票,你的投票权,被剥夺了。

如果你工作在“单位”里,而不是公司里,我说的这些,你遭遇过几款?

不用告诉我,我怕我控制不住会去向你的领导打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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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公司与单位不一样。

尤其是上市公司,有一整套相对完善的法律来约束公司的运行与治理体制,来规定企业各方的责、权、利。发飙不好使,耍心眼威胁不好使,剥夺股东的权利则可能要吃官司。

格力就是这样的上市公司。

董明珠在股东大会上发飙,结果呢?超过半数的议案还是被否决了。否决了就是否决了,不管你台上的董事长如何发飙。股东们依照自己出资额度所拥有的权利,用表决权表达自己的意愿,不用担心是否会遭到打击报复,也不担心会受到“不顾全大局、不配合工作”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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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公司优于单位的地方。

其实单位也不是没有法律,没有规章制度,但是,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没有控制,没有惩罚,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就像现在的八项规定,以前没有吗?早就有;为什么以前普遍不执行?因为违反者没有人处罚。

法律规章不缺位,执法者缺位也不行。

老杜今天在这里把董明珠发飙拿出来讨论,不是想讨论做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做为中国明星企业家的董明珠如何的观念落后找不到位置,以老祖母的心态管理现代企业,而是想通过她发飙的不起作用来说明一个责权利对等的制度是多么的重要——企业家可以愚蠢、可以落后、可以倚老卖老、可以居功自伟;但是股东们却能够用投票来自主表达自己的态度,或支持或反对,不受其他干扰。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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