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产妇跳楼事件之个人详析

最近的陕西榆林产妇跳楼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而受关注的问题就是这个悲剧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我个人作为一个医学生,自然是免不了去探究一番,而我的侧重点自然就是医生在此次事件中应该付多大的责任。分析了此次事件同时看了各大新闻及微信公众大号的文章后,我总结了一下,我们只需要搞清楚以下几个问题,事情将会明了很多:1.产妇的有没有必须进行剖宫产的手术指征?2.是不是医生可以不顾孕妇家属的意见根据情况对孕妇进行剖宫产手术?3.顺产的疼痛指数那么高,什么医院不进行无痛分娩?4.为什么孕妇在待产室,还能跑到楼道窗户处跳楼?下面根据我查到的资料,我将进行阐释,当然只代表我的个人意见。首先,产妇在跳楼前的病情描述是病人极度不配合,宫口尽全,无任何危及孕妇或者产妇的生命的指征,因此根本不能满足剖宫产的手术指征,而且剖宫产安全性也只是相对而言,对孕妇产后的身体健康,会带来弊端。因此医生是不能够仅仅根据孕妇情绪激动就强制进行剖宫产手术;其次对于决定权在谁的事,结果其实也很明确,虽然孕妇是清醒状态,但是按照医疗程序,孕妇在入院的时候是会签一个委托协议,而且在做手术之前,都会有患者自己选择的监护人签字这一流程。当然她可以自己取消这个协议,但是患者没有这么选择。再者关于无痛分娩,据文献介绍,新中国成立后,“无痛分娩”就已经被提上议程,但截至2004年,我国享受无痛分娩的的产妇比例仍不到1%,也就是说无痛分娩这个技术在我们国家的进展是异常缓慢的,更甚者说榆林市的这家医院是不具备进行无痛分娩的能力的。最后就是关于助产妇的看管问题,在这里我们由不得不再提及中国的人口密度,当时待产室中有6名孕妇,而只有两名助产士,医患比太低,而且产妇曾屡屡冲出病房去找家属,助产士也是未能料想到事情发展的动向。综合上述意见,我个人觉得对于此次发生的事情,医生可以说是没有责任的;当然事情发生了,医生自己也很内疚懊悔,痛恨自己为什么当时没能料想到这个悲剧式的结局。但我们必须知道的是,医生也是人不是神,我们不能够对医生太过于苛刻。更何况医生在此次事件中是没有错的,错的只是落后的技术和有限的资源。所以根据此次事件,我们是应该吸取教训,大力发展我们的医疗卫生事业,而不是只是纠结谁背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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