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对生命的认识

弗兰克

1905—1997,奥地利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维也纳第三心理治疗学派——意义治疗与存在主义分析学的创办人。

弗兰克在心理学上的贡献,主要在于他靠自身体验所创的意义治疗理论。所谓意义治疗,是指协助患者从生活中领悟自己生命的意义,借以改变其人生观,进而面对现实,积极乐观的活下去,努力追求生命或生活的意义。

意义治疗的本质上是一种存在分析方法,它与精神分析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站在一种更广阔的视野上看待人性问题,深入探讨人生,通过对人生问题的诊断,使治疗对象获得活着的意义。意义治疗的理论基础是一种生命哲学,它由三个互相连接的基本信念构成,即意志的自由、追求意义的意志和对生命意义的理解。

在对待生命意义上,弗兰克给出了四个要点:即人性观、自由、责任和自我超越。人性观——人的存在有三个层次,即身体、心理和精神,其中精神层次最高。自由——人活着虽不能免于生物、心理或社会上等各种条件的限制,但是面对这些限制,人却保有选择的自由,人依然有选择善的自由权利。责任——人的首要责任是良知。人是自由的,但责任重于自由。人有责任去实现个人生命的独特意义,此外还要对其他事物负责,不论是社会、他人或自己。自我超越——人类存在的特征是自我超越,而不是自我实现,人的特征是“追求意义”不是“追求自己”。生命的真谛,必须在世界中找寻,在对意义本身的探求上获得。

弗兰克由人类行为经验的现象分析中指出生命的意义是会改变的,并指出一般人可以藉由实现以下三种价值来获得生命的意义:

创造价值——透过某种类型的活动以实现个人的价值,即功绩或成就之路,亦即工作的意义。如:经由个人工作、嗜好、运动、服务、自我的付出或贡献、与他人所建立的关系等来发现生命的意义。经验价值——藉由对世界的接纳与感受中实现的,即经由体验某种事物或经由体验某个人(爱情)来发现生命的意义。如:欣赏艺术作品、投入大自然怀抱、与人交谈、体验爱的感觉等。态度价值——指当个人面对无法改变之命运(罪恶感、死亡或痛苦的逼迫)时所决定采取的态度,此价值即苦难的意义,是人类存在的最高价值所在。如:个人所持的生活信念或价值观、生命观等。

弗兰克认为人类最原始的动机力量是追求意义的意志,当人觉得对自己的生命感到无意义,他的行为就失去依据,也就随之受到“存在之空虚”的困扰,意义治疗学所说的“存在的挫折”正是这个意思。处此情况的人(指对生活感到无意义或失去活下去的信心或动力的人),可借助意义治疗或经由自我探索,找到或寻回生活目标。一个人生活有了目标后就会感到生命是有意义的,他自己也会由此得救。

对于人生或生命,弗兰克这样理解:

1,一个人若能接受命运及其所附加的一切痛苦,并且肩负起自己的十字架,则即使处于在最恶劣的环境中,照样有充分的机会去加深他生命的意义,使生命保有坚忍、尊贵、与无私的特质。否则,在力图自保的残酷斗争中,他很可能因为忘却自己的人性尊严与做人的根本,以至变得与禽兽无异。

2,真正重要的不是我们对生命有何指望,而是人生对我们有何指望。我们不该继续追问生命有何意义,而该认清自己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生命的追问。面对这个追问,我们不能以说话和沉思来答复,而该以正确的行动和作为来答复。到头来,我们终将发现生命的终极意义,就在于探索人生问题的正确答案,完成生命不断安排给每个人的使命。

3,人是一个个体,人自成一个单位,因为人无法被分割,人不只是个个体,他更是个整体。

4,每一个人都是绝对新的个体。两个人存在于世上,精神上可以非常亲近,但却无法合并。

5,人是一种灵性的、动态的存在,人存在的每个当下呈现的是作决定的机会,这牵涉到作决定的自由与相对而来的责任。人还是自我引导的,人的灵性和动态是凌驾于超我之上的,人并非全部都是由本能驱动,他更多的是由自我所引导。正因如此,人才能对其他人去做出爱与被爱,去了解对方关爱对方而不是把人当作事物一样利用和操控。人还是动态的,他并不是一直处于平衡稳定的状态,人总是从现状中不断努力朝向理想的状态。

6,无从决定良心要告诉我们的是什么,我们只能决定该如何对良心做出响应与行动。

7,人只有在超越自身时才能理解自己。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能超越自身的局限,使自身的存在充满意义。

弗兰克在他的名著《人类对意义的追寻》中讲了一个他在集中营里的亲身经验:他与一群俘虏被纳粹强迫跋涉到某地铺铁轨,其中一位俘虏提到不知道他们妻子的命运如何,这让他想到他自己新婚的妻子。那一瞬间他领悟到虽然他不知道他妻子的下落,但是她“存在”于他的心里。

于是他写下了这样的话:“人类可以经由爱而得到救赎。我了解到一个在这世界上一无所有的人,仍有可能在暝想他所爱的人时所尝到或显现的幸福感觉,即使这感觉是极短暂的一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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