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不掉的安豆下汤粑

《孟子•告子上》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很多人都以为这句话是孟子说的,其实不然,是同时代的一个叫告子的年轻哲学家说的。意思是:一个生活的问题,一个性的问题。凡是人的生命,都离不开两件大事:饮食和男女,食欲和性欲都是人的本性。

昨天写「乡间五月无闲日,才了小麦又插田」时,文中提了一笔,说我喜欢插田,是因为好吃,可以吃到豌豆下汤粑。这是人间美味,怎么也吃不厌。

没办法,小时候家里穷。平日里桌上一般都是标配,一两个时令蔬菜外加一碗雷打不动的腌咸菜,只有极重要的日子里才能吃到一顿肉。插田栽秧,在农民眼中绝对是顶天的大事。因为,这关乎到一年的收成和一家老小十几口人的肚皮,由不得你不重视。填饱肚子,是人生来第一追求。

所以,插田时能吃顿好的。不仅有时蔬,有腊肉、有咸鸭蛋、有毛鱼红虾,摆满了一大桌子。当然,少不了安豆下汤粑。盛在大瓷盆里,碧绿的安豆,雪白的汤粑,满满一盆,端上桌来,香气四溢,叫人直吞口水。插田的大人们你一勺我一勺,三下五除二就见了盆底。不过没关系,吃完锅里还有,再盛一盆来。

我从来不跟大人们抢,我有自己的小碗,盛上一碗,坐到门槛上,面对着满山翠色,独自享用。刚做好的安豆下汤粑极烫,尤其是糯米做成的汤粑,咬一口,烫得龇牙咧嘴,浑身抽搐,但就是舍不得松口。

这是小孩子天性,喜欢的东西总是舍不得放手。

安豆,是岳西方言,实际上就是豌豆。在乡下长大的孩子,估计都见过。安豆不挑地,田埂边、茶棵地或是菜园子边上,撒几颗安豆种,点一勺鸡屎灰,再不用管它的。安豆叶子是心形的,边缘有小锯齿,开白色或紫色的小花,普通低调,和山里每一株农作物一样,默默绽放生命的光华。

每年农历四月份,是安豆成熟的季节。此时,母亲就会带着我和妹妹去摘安豆荚。老的黄的不要,留着等它彻底熟透再收回来,做安豆酱,炒着当零食吃。太小太嫩的也不要,里面的安豆才开始发育,比芝麻大不了多少。母亲告诉我们,要选安豆荚鼓鼓囊囊,外壳青翠发亮的,这样的安豆剥出来,圆溜溜的,个体饱满,但汁液未收,鲜甜无比,最适合下汤粑了。

嘴馋如我,常挑长到半大的安豆荚,随手剥开,将安豆塞进嘴里生吃。鲜嫩的安豆有一股香甜的味道,吃起来别有滋味。成熟的安豆不大好吃,有股青苦味,令人难以下咽。小孩子不懂事,但多少分得出好歹来,于是专挑幼嫩的安豆下嘴。

摘满一箩筐,回去剥出米子来,用山泉水稍稍冲洗一遍,即可下锅翻炒。火候不能太大,温度高了容易将安豆炒老炒糊,失了鲜嫩味道。另外,颜色也会变得灰黄,不怎么好看。然后加水添柴,用大火煮熟。

趁着这个功夫,正好和糯米粉。以前的糯米都是自家的,每年插秧的时候专门留出一个小田,用来插糯稻。新收的糯稻碾去壳,可以打糍粑,过年时做圆子。另外,用石磨石碓磨成粉,再经细筛仔细晒过,制成雪白香甜的糯米粉,就可以做汤粑吃了。

母亲将糯米粉倒进瓷盆里,加水和匀,再用手搓成大拇指粗细的糯米粉条。等忙完这些,锅里水开,安豆随着沸腾的汤水上下起舞。母亲用拇指加食指一掐,鹌鹑蛋大小的汤粑块就给掐下来,再经手掌来回搓动几下,揉成团状,丢进锅里去煮。母亲手脚麻利,不一会一盆糯米粉全部变成汤粑滚进了锅里。猪油少许,食盐少许,盖上锅盖煮几分钟,差不多就可以出锅。

揭盖的一瞬间,安豆的甜味伴着糯米的香气直冲脑门,食欲彻底被勾起来,恨不得马上扑上去吃个饱。翠绿的安豆和珍白的汤粑,被粘稠的糯米粉糊搅在一起,令人赏心悦目。我迫不及待拿起筷子去锅里夹,母亲轻拍我手背,笑骂道,上辈子是饿死鬼投胎啊,小心嘴烫个泡。

今年回家,正好赶上安豆上市。母亲摘了许多,带到合肥来做安豆下汤粑。母亲说,味道不对,糯米粉不行,买的糯米粉跟我们家的老品种不一样。吃习惯了家里的,再吃别的,总感觉不对味。

这也许就是乡愁。

补记:写完文章我查了一下关于豌豆的资料,附述如下:

豌豆原产于亚洲西部、地中海地区和埃塞俄比亚、小亚细亚西部,外高加索全部,伊朗和土库曼是其次生起源中心。大概在汉朝时经经中亚细亚到中国,16世纪传入日本,新大陆发现后引入美国。作为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豌豆现在已经是世界第四大豆类作物。我国是仅次于加拿大世界第二大豌豆生产国,在世界豌豆生产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中国,豌豆古称为山戎。《本草纲目》记“山戎,豌豆也,其苗柔弱宛宛,故得名豌豆,种出胡戎,今北土甚多”。《史记》说“戎”在“唐虞以北”。

豌豆从苗到豆,皆可成为民人美味。《黄河文化丛书·民食卷》载,春雨过后,花开四野,鲜嫩的豌豆苗翠色诱人,采回与嫩韭相拌,或单味炒食,清香宜人。及至结荚,俗称“扁角”,采摘生食,汁甜津爽,煮炒成菜,堪为佳品。初夏,豌豆“百谷之中,最为先登”,吃法明代之前就有“煮、炒皆佳。磨粉,面甚白细腻”(《本草纲目》),除了熬粥煮饭、造曲酿酒、制作凉粉外,还包馅制糕,称豌豆糕,为民间风味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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