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守法的前提是法之合理性

当时用了一句:真主保佑,阿门!来评价,因为深深被打动内心,点到了党国面临的实际问题:立法权与执法权都有相关部门私自,甚至私下制定,结果是大了自己权利,饱了自己肚皮,苦了群众,拖累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还有一层感悟,就是相关部门非常不负责任地把灾难性事故,当成自谋权力的借口,大肆侵占国家利益和人民权利!

但是出现问题时,世人“病急乱投医”的毛病暂时几乎不可能得到救治。也是引发此种现象的另一个比较难以克服的因素。

最后觉得,标题有点问题。法之合理性,法本身不仅具有合理性还具有强制性,有些法对于部分人和事不一定合理,但必须有。这或许就是道德认为的合理性与法的强制性之间的矛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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