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辱母杀人案看借贷

一个去年四月的案子,经《南方周末》及多家媒体报道,迅速激起了民众舆论的漩涡。事情是这样的,去年4月,22岁的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受到11名催债人围攻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导致1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

今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这一判决掀起了网民的舆论。

于欢为孝杀人,法院判无期徒刑,很多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发出不同的声音。辱人者可恨,但是被杀者也有家人。因为我们都不是于欢,他当时有多绝望,我们不能感同身受,我也认为人不能凌驾在法律之上,所以对于于欢,以及法律的判决,我并不想过多的评论。

透过这案子,我想说说民间借贷。

在经济学上,有需求,就有供应,这是一种供需关系。企业需要发展,自然就会需要资金周转。企业会向银行借贷,如果满足不了条件会退而求其次,寻找小额贷款、民间借贷。但借贷利率一旦过高,潜在的风险就会逐渐显露。这是根源。

大银行的融资渠道有限,如果没有符合条件,是根本不可能给你放贷。看到报道称,苏某的企业已经进入了拆东墙补西墙的程度,苏某作为一个企业家,既然选择了高利贷,其中的风险她必定了解。但民间传统的借贷思想催生了这场悲剧。

前段时间有女大学生裸贷事件,现有辱母杀人案件,这些案件,从另一面说明了高利贷的存在,是一种需求。有需求就有发展。但是相关条例的出台,并没有具体条例执行。所以导致悲剧在媒体及网民中激发强烈的舆论。

我国法律对高利贷的定义是,年利率36%以上的利息,肯定属于高利;年利率24%-36%的也属于高利,法院不保护;24%以下的不属于高利。其实苏某借的高利已远超过法院的保护。到最后连房子都抵押,本还了,利息却像一道大山,压出这一遭悲剧。

其实人活着,需要做不同的抉择,总有很多不尽相同的选择项,一步错,步步错,导致满盘皆输,既然选择了,那么也必须要有承担后果的能力。

成人的世界,满城风雨,所以做好财务规划,购买健康财产保险,做好防患于未然是稳字当头的选择。在经商,投资,发展的路上,切忌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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