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字乐天,唐代诗人,被人尊称诗魔。当年就他这白居易的名字,被名士顾况大大滴调侃过一番——长安米贵,居大不易!
也对,这位读书读的嘴皮子起泡;翻看竹简翻到满手老茧;用脑过度以至于少年白头的诗魔,不是天才,完全是靠苦读熬出来的。就那满嘴泡、一手老茧外加少白头,绝对不是小鲜肉。顾况未曾看他诗文时,以貌取人,有此戏谑,确在情理之中。
唐代文人荟萃,能在那个时代与李白、杜甫等齐名,诗魔的实力不容小觑。最家喻户晓的一首诗,我认为应该就是那——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了。
五行八卦中,离属火,离离原上草的离离,是说草原上的猛烈火势。当然了,今天不说诗魔的道家修为问题,咱们来聊一聊他的《琵琶行》。
富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是诗魔一生的座右铭。诗魔是从政的,而且他还想当言官。言官嘛,往厉害了说,那可是怼天怼地怼皇帝,骂人小能手;往接地气了说,那是整天得罪人。终于,在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一案上,得罪人了,说他母亲系赏花时,不慎落井而死,而他这个做儿子的,却有赏花、新井的诗句,大不孝!所以把他贬去了江州。没办法,平时骂人多,一有机会,人家当然要踩回来。从《琵琶行》最后一句——江州司马青衫湿。可见,《琵琶行》便是那个时间段,诗魔所作。
《琵琶行》六百多字,差不多有三个《心经》那么长,我也背不下来。但这首长诗,个人觉得,是诗魔的巅峰之作,值得玩味。
下面直奔主题,从我个人的角度,用白话文,结合当代的情形,解读一下。本人才学浅薄,有不当之处,望大家批评指正。
诗文: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我见: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琵琶行》开头便平铺直叙,把大环境交代了个底儿掉。
“枫叶荻花秋瑟瑟”,时间是在秋天。枫叶,不用多说了,大家都看过,没印象的,看看加拿大国旗也就清楚了。荻花,跟芦苇很相似,虽然从植物学的角度来说,两者不同,但我作为一个非植物学研究者的外行,就把荻花理解为芦苇,这样好还原当时的景色。秋,是季节,不用多说了。瑟瑟,是枯败的叶片,经风吹拂,相互摩擦的声音。短短七个字,便把秋天的萧瑟、凄凉表达的清清楚楚。
“浔阳江头夜送客”,地点是在浔阳江头,事情是送客。浔阳江,在江西九江。
“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客人是预乘船离去的;主人,也就是诗魔先生,是骑马将客人送至江边的。此时诗魔先生也下马了,再不下马,不能上船跟客人一块儿上船走啊!离别之情,跃然纸上。没办法,唐代没高速公路,更没有动车和飞机,所以一别,往往真的就是永诀!我也是大了以后,才理解那——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的真实含义,当时总觉得唐人感情太丰富,两个大老爷们儿送别,怎么搞的跟小媳妇儿似的,哭的不要不要的。此时、此情、此景,应该有乐有酒,最好再来段《阳关三叠》——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不过没办法,诗魔先生那儿没有,我这是在搞纯文字,也没法给大家唱一段《阳关三叠》,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在网上找来听一下,找找感觉。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没音乐烘托气氛,客人也得走啊!不走还住这儿安家,陪诗魔先生过日子嘛!唉!只有那茫茫的江水,以及江水中月亮的倒影送别。
找不到分离的调调啊!大煞风景!大煞风景!大煞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