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6月9日),万众瞩目的2017-2018赛季NBA总决赛结束了。
勇士队在客场轻松地以108-85赢下了比赛,并以4:0的总比分横扫骑士队蝉联了总冠军。
对于特别喜欢NBA的球迷来说,看完了心里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因为大家心里早就知道今年的西决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总决赛。可是看到最后,这样的比分和这样的过程,还是让人有太多的说不出的感觉。
我从14岁开始打篮球,到现在已经坚持了整整31年。可对NBA的关注和喜爱缘于2002年姚明以选秀状元加入NBA。
我对NBA和篮球这项运动的痴迷主要有四点:
第一,是这项运动有巨大的张力。
在这项比赛中既有团队的紧密协作,又有关键时刻的个人力挽狂澜。也就是说既强调团队精神,又崇尚个人英雄主义,而且都有非常成功典范。
首先,NBA是一个彰显个性和个人能力的舞台,是一个造就巨星的梦工厂。之前的就不说了,只说刚退役的科比和现役的詹姆斯、杜兰特、库里、哈登和维斯布鲁克等,个个都是顶尖的得分机器和绝顶高手。
其中科比的“独”和霸气是无人不知的,现役的巨星中唯一能跟他比的,恐怕就是只有维斯布鲁克了,此君在今年季后赛首轮对阵爵士的G5中曾单节砍下20分,轻松磨平了25分的分差,并逆转了比赛。
论个人爆发和张力,我最喜欢维斯布鲁克的风格,可是这种打法在如今巨星更喜欢抱团的年代,已经越来越难成功了。
团队配合的典范,当属2004年的活塞队。那年的总决赛,相对于由科比和奥尼尔领衔的豪华明星阵容,活塞队只能说是一支平民球队了,可是他们最终却以团队篮球的打法,以4:1淘汰了湖人对,夺得了总冠军。
相对于科比在奥尼尔的合作下取得三连冠后,希望单独带队证明自己,更多的巨星在夺冠无门之后,选择了抱团,开始了团队合作。最早成功的就是2007年的凯尔特人三巨头。后来詹姆斯也离开骑士去热火组成了三巨头,并在2012年夺得了自己的第一座总冠军奖杯。而那一年,热火击败的正是由杜兰特、维斯布鲁克和哈登组成的雷霆队。
后来,随着哈登出走火箭,杜兰特也在2016年一声不响地投奔了打不过的、如日中天的“敌人”勇士队,并且在2017年随队拿到自己的第一个总冠军。虽然一直被诟病为“软蛋”、“杜书包”和“投敌杜”,不过从结果上来讲,“识时务者为俊杰”,杜兰特是成功的。
而且勇士队在夺冠以前,也可以说是一支讲究团队的平民球队,现在虽然有了4个巨星,其实打的还是很团队。可以说,勇士队就是巨星篮球和团队篮球的最完美结合。
二是这项运动有极大地开放性。
开放性是NBA能够在全球如此成功和极具影响力的主要因素之一。
他们每年都会在全球范围内挑选最好的、最有发展潜力的球员,并积极地给他们提供试训、训练、指导和选秀机会。这种开放的精神也是美国之所以能如此强大的主要原因。
很多国际球员,例如中国的姚明,维尔京群岛的邓肯,法国的帕克,加拿大的纳什,德国的诺维斯基都因此而登上了NBA的舞台并成为了举世瞩目的国际巨星。其中诺维斯基还在2011年带领小牛队战胜了刚刚组队的热火三巨头夺冠。
第三,是这项运动总是能不断打破规则并构建更合理的规则。
NBA的规则非常严谨,很多重要的判罚都会认真地通过多次视频回放来进行评判和鉴别。不仅如此,NBA的规则会不断地更新和进化,以适应最新的比赛情况。例如有很多因为巨星而产生的新规则,奥尼尔、姚明和哈登都有经历过。不仅如此,NBA的规则还很有趣,例如穆大叔的摇手指等等。
可以说,NBA的规则是严谨的、最系统的、最人性化的和最实事求是的规则。
第四,NBA全情诠释了分秒必争,永不放弃的生活方式和态度。
因为我是一名心智模式教练,最主张活在当下,永不放弃的生活态度。
NBA的篮球运动是最能诠释这一点的运动。我们一起来看一段惊心动魄的比赛片段。
2008年11月7日,火箭对阵开拓者,双方在常规赛打平,到加时赛还剩30秒时,比分还是96平。
30秒的时间对普通人来说几乎啥也做不了了,早就放弃了。可在篮球场上却不是这样。
开拓者队的当家球星罗伊第一个站出来用行动说"不",他跳投出手,在比赛只剩下1.9秒时帮助球队领先了两分。
只剩1.9秒了!那还不完蛋了!放弃了吧!
结果火箭队的中国球星姚明挺身而出,在底线接球后直接投篮命中并打成了2+1,火箭以99-98反超。
这时,留给对手的是仅仅0.8秒!那还打啥呀!?
最后的结果是,罗伊三分线外接球就投,用一记不可思议的三分绝杀了火箭。
所以,什么叫永不放弃、分秒必争,而且真的说到做到。看过NBA的人一定会最有感受。
好啦,今年的NBA总决赛虽然结束了,但NBA的内涵和精神仍在继续。所以,不管你是懂球的,还是懂个球的,都可以很好地品味、借鉴和使用。
这就是我的分享,一个心智模式教练对NBA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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