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之上,恋人未满――得不到,又走不掉

  前几天在一本书上偶然看到了这么一句话。

  人这生物最奇怪的就是:你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在意一个人,只到有一天他爱上了别人,没办法逆转。

  文字虽然直白露骨,却有一种作者正坐在桌子的对面推心置腹讲给我听的感觉,我自觉地把自己套在上面所说的人上,当然,后面所提到的“一个人”,就是指我最在意的那个人,关乎友情,但高于友情,不关乎爱情,却胜似爱情。

  细细数来,这已经是我们认识的第7个年头了,不短不长的时间,暧昧成疯的岁月,我身边的人来来往往,他身边的人也换来换去,一个来了,又走一个,现在想想,离得这么远,真的,我怕是要暗自庆幸,幸好我们都愿意为彼此停留这么久。

  我记得他会买我喜欢的糖葫芦,趁中午我不在的时候,放到我的课桌里;我记得吃拉面,我会故意放很多的葱,然后细细地全部都挑出来给他;我记得他会一眼看穿我的笑容,是透露着欢喜还是悲伤,我记得很多很多,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

  直到有一天,我背起了行囊,来到一心向往的海洋;

  直到有一天,他身边突然来了一个人,在他的身边驻留了很久很久,莫名的我开始发慌害怕,我害怕她把他夺走,甚至有一种喜欢他的错觉,我把对他的抱怨当做理所应当,和他吵架,疏远。

  过年回家,我们出去吃饭,他依旧习惯性地要了我喜欢吃的茄子,鼻子突然有点泛酸,晚上回家,他骑着车,我就静静地坐在他的后座,穿过灯火阑珊的街,我伸出手想去拥抱他,可是发现怎么都没有勇气,那时候我才明白,我对他,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我只是习惯他在身边,那或许是一种想要厮守一辈子的友情。

  如今,他已经有了自己的温柔乡,整天的细数着爱情的甜蜜,我却依旧徘徊在爱情的边缘,迟迟不愿迈步,我试着习惯,陪在我身边看风景的人不是他,就像我试着吃掉碗里的葱末。

  我不感谢上帝,也不感谢命运。因为我知道,今生遇到你不是一个巧合,而是一个注定必然,我们不是恋人,却比恋人还要亲密。

  我想,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有一辈子。

  写到这,突然想起了一部电影——《前任攻略》,孟云邂逅了夏露,但罗茜却是陪伴在他身边走过整个青春的人,刚看完的时候,我始终觉得罗茜才是该和孟云走到最后的人,现在去看,我才明白,就像罗茜最后说的,如果他们真的在一起,结局或许会变得陌生,我们该会后悔曾经的冲动,后悔爱情带给习惯无法弥补的浅薄,后悔我们亲手扼杀了依赖,失去了共度一生的承诺。

  有时候会有一种感情,连我们自己都说不清楚,比友情要求的多,比爱情付出的少,往前走一步害怕,向前走一步又生疏。当一个人有了另一半,我们一面会为彼此吃醋难过,又一面会衷心祝福彼此幸福。我们一面害怕失去彼此,又一面会互相调侃,假装毫不在乎。我们会在某一个瞬间为对方心动,也会把对方当做同性抱怨爱情的苦楚。

  在这个世界中,我们彼此矛盾,却有相依相生,我希望十年后的又一个十年,我还可以看见他坐在我的对面,抱怨着儿女的淘气,爱人的唠叨,还有,吃着我挑出来的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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