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有什么特征?
特色小镇如何建设培育?
政府将从哪些方面给予支持?
全国各地都在不同程度的实践与探索中,根据日前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特色小(城)镇的意见》的规定,长沙市根据实践总结提出了的长沙“一二三四五+八九十”模式,即:
“一”:一个总体目标
建成20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市级特色小(城)镇
根据《意见》,“十三五”期间,长沙将重点建成20个左右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市级特色小(城)镇,其中5个以上入选全国特色小(城)镇名单,10个以上获批省级特色小(城)镇。
“二”:两种建设形态
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
《意见》明确,特色小(城)镇包括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两种形态。特色小镇主要指聚焦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要素,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兼具旅游和社区功能的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特色小城镇是指以传统行政区划为单元,特色产业鲜明、具有一定人口和经济规模的建制镇。
“长沙定义的特色小(城)镇,充分吸收了国家文件精神,并借鉴浙江等地先进做法,结合长沙实际进行糅合创新。”市政府研究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特色小(城)镇以现有建制镇(乡、街道)为主,兼顾创新要素活跃、产业特色鲜明的城区或城郊结合部。
“三”:三类发展方向
3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20亿元
特色小(城)镇到底如何建?《意见》明确了三类小(城)镇的建设方向:
一是中心城区周边的重点镇,要加强与城市发展的统筹规划与功能配套,逐步发展成为卫星城镇;
二是具有特色资源的小(城)镇,要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培育成为休闲旅游、商贸物流、智能制造、科技教育、民俗文化传承的产业特色小(城)镇;
三是远离中心城区的小城镇,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成为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特色小(城)镇。
同时,在建设过程中,特别强调实施多规融合,规划面积原则上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坚持项目为王,狠抓项目落地,原则上3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以上(不包括房地产项目);突出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明确企业作为特色小(城)镇内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而不是由政府“大包大榄”。
“四”:四项培育程序
连续两年未完成进度将退出培育名录
根据《意见》,长沙特色小(城)镇培育将坚持创建审查与动态考核相结合,遵循“宽进严定、动态管理、验收命名”原则,按照自愿申报、审核筛选、培育建设、验收命名四大程序培育。
特别是创新制度供给,明确实施创建制,以3年为期限,由各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拟创建名单,制定创建方案,再由市里组织分类考核,确定创建培育名录,经培育发展达到标准要求的即可提请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政府命名。
同时,明确优进劣出的竞争机制,实施期权激励,对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通过考核验收后,兑现扶持政策,连续两年没有完成建设进度的,退出培育名录,充分调动特色小(城)镇建设主体的积极性。
“五”:五个明显特征
衡量特色小(城)镇发展的“硬杠杠”
《意见》强调,特色小(城)镇必须具备五个明显特征:
产业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特色凸显、集群式发展,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成为小(城)镇经济、税收、投资、就业保持稳定增长的主要支撑;
生态环境优美,对标3A级以上景区规划建设,其中旅游类要对标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或4A级以上景区规划建设;
功能配套齐全,具有较为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专业特色功能凸显,成为生产生态生活共融、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空间;
发展活力充沛,小(城)镇各种功能叠加,高端要素加速集聚,成为“特而强”“聚而合”“小而美”的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典范;
人文气息浓厚,文化成为小(城)镇发展“内核”,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人文气质。
“八”:八大现代产业
突出产业为本着力培育产业“单项冠军”
“本轮特色小(城)镇建设与以往小城镇建设最大的不同,就是始终突出产业为本,将发展产业作为夯实小镇经济发展基础、破解经济下行难题的重要内容。”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意见》把发展现代特色产业作为核心,不求大、但求专,不求多、但求精,不求全、但求特,形成特色产业发展高地,实现小空间大集聚、小平台大产业,构建以产业促就业、产城融合发展的良好格局。
据悉,长沙将坚持每个小镇根据资源禀赋和区位特点,重点发展一个主导产业,差异定位,细分领域,每个细分产业原则上只规划建设2-3个特色小(城)镇,避免同质化竞争,失去特色。
因此,在产业发展选取上,除选择湘绣、花炮、茶叶、陶瓷等历史经典产业外,主要聚焦与绿色、人文、科技相关的,长沙有基础、有优势、有潜力的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等八大现代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加速形成衔接市区、带动农村、辐射周边的配套产业链条,培育产业“单项冠军”。
“九”:九大支持政策
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根据《意见》,长沙将加大财政投入、支持项目建设、实施融资创新、强化用地保障、促进人口集聚、开展试点改革、加强生态保护、增强公共服务、激发队伍活力,9大支持政策样样是“干货”。
比如财政投入方面,市级财政每年在已安排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再安排2000万元作为特色小(城)镇建设引导专项资金,并整合部门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建设发展;
项目建设方面,将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项目打捆纳入市级重大项目,所含子项目可享受市重大项目优惠政策;
融资创新方面,着力为小镇建设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探索将“三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资本化,让更多的金融资本支持小(城)镇建设;
用地保障方面,将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用地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建设用地;
人口集聚方面,支持创建特色小(城)镇实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激励制度创新,放宽落户政策;
试点改革方面,探索建立符合特色小(城)镇发展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生态保护方面,支持特色小(城)镇推进生态修复工作,保护城镇特色景观资源,强化环境综合整治,构建生态网络;
公共服务方面,加快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向小镇延伸,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列入政府重点工程,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人才政策方面,加大对特色小(城)镇范围内高层次人才运行项目的担保支持,引进城镇规划建设专业人才,注重配备城镇规划建设专业乡镇副职领导,试点实施乡村规划师制度等。
“十”:“十个一”配套
实现“公共服务不出小镇”,既宜居又宜业
据介绍,全市特色小(城)镇建设坚持基础先行,将整合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资源,实施建设资金打捆投入,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明确了 “十个一”的基本建设要求:
即一个功能集成的公共服务中心、一所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一个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一个标准化的农贸市场、一个市民广场或公园、一个标准化体育场所、一个适度的商业综合体、一个公共停车场、一套适宜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一个覆盖镇域的公共无线网络,着力实现“公共服务不出小镇”,让小镇既宜居又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