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新梅莘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关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的公告

本小区与上海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新梅莘苑物业代管服务合同》于2017年5月31日到期。根据相关法规和《新梅莘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听取业主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此选聘方案,现予以公告。

一、拟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标准

1、资质等级为二级及二级以上;

2、近一年内信用信息中不良业绩信息记录分值不满6分;

3、管理实绩要求:具有同类型楼盘的管理经验,信誉良好。

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

1、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2、物业服务收费由参与竞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报价。

三、选聘方式

协议选聘,即邀请三家以上符合基本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竞聘,业委会将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最终由业主大会投票决定聘请哪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再通过正式招投标程序确认。

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公开竞聘活动。业委会负责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中普通业主数量应大于三分之二。评审委员会中由普通业主组成的委员由业主推荐或自荐产生。业委会应就评审委员会组成事宜进行公告,并在推荐、自荐结束后召开业主讨论会,最终决定评审委员会成员,并及时公告最终结果。

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应全程公开透明。每次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公布会议记录、会议结论等材料(涉及商业保密、暂时不能公开的材料除外)。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与竞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评审、考察、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按分数高低评选出大约三家候选物业服务企业。

候选物业服务企业确定后,业主委员会应召开业主大会,将候选物业服务企业提交全体业主进行表决,最终得到超过半数同意票的物业服务企业获聘。然后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正式招投标流程确认选聘结果。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相关费用由获聘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特此公告。

上海市闵行区新梅莘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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