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世界和往常的任何一天一样可爱,可他却在骑着骡子迈向死亡”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窃·格瓦拉、“日结一天玩三天”的三和大神、鹤岗买房的“流浪吧”老哥、每天爬十八楼的昆明烂尾“别样幸福城”房奴、想住进监狱故意抢劫金店的上海阿姨……说是“都市畸零人”也好,“流氓无产者”也罢,毋庸置疑的是,诸如此类的人生现场,早已从不无猎奇色彩的社会新闻,变成了我们每个人自己的生存现实。

“那天的世界和往常的任何一天一样可爱,可他却在骑着骡子迈向死亡”_第1张图片


那些看似奇幻漂流实则冷暖自知的生活,那些宁可四处漂泊也不肯被继续剥削的流浪者,那些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反复横跳的怪人,与我们这些出身或寒门或中产、或艰难创业或996、或跳进“工作洞”埋头苦干或奉行“活着干死了算”咸鱼信条的普通人,或许都没有什么两样。
今天想推荐给大家的是美国文学巨匠科马克·麦卡锡的《上帝之子》,这也是麦卡锡的这部早期作品第一次被译介到中文世界。故事的主人公巴拉德是阿巴拉契亚山区的土著,外来者眼里的怪人,当地族群中的异类。一场大火之后,巴拉德过上了穴居生活,他越来越多地呈现出原始的面貌,同时也在不断地遭受失去——
先是被剥夺所有资产,然后是社会性死亡,被文明世界除名,失去一只胳膊,然后是所有的肉体,被解剖、分解,利用到最后一滴血,再装在塑料袋里丢进公墓。他是疯子、恋尸癖、杀人狂,一个从未遭到任何罪名指控的罪人,一个上帝的孩子,多半和你一样。
从现代文明中一步步倒着退回荒野,退到世界的边缘,终于再也无路可退。一个人是怎样被逐步剥夺殆尽的?一无所有的赤裸生命又要如何存在?“他决心继续前行,因为已经无路可回,那天的世界和往常的任何一天一样可爱,可他却在骑着骡子迈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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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之子》以冷静日常的笔调书写谋杀事件与神秘自然,简洁粗砺的短句与缭绕怪诞的长句交错,具有浓郁的“南方哥特”气息与暗黑浪漫主义色彩。在麦卡锡上帝般漠然而又悲悯的目光之下,青年巴拉德孤绝的一生如同一首残酷动人的荒野史诗,被放逐之人终而复始地无声吟唱。


就像杨逸老师在译后记中写得那样——“在看到那些同样是流浪在外的人们选择奋不顾身地走向未知的明天,我们便无法再开口谴责他们不谙世事,因为在面对是荒诞地活还是有尊严地死这样的问题上,人们对莱斯特的本能恐惧已经使他们的答案不言而喻。”以下为《上帝之子》的译后记全文,分享给大家。


理想国邀请我翻译《上帝之子》的契机是我当时恰好在英文期刊上发表了一篇关于这部小说的论文,我的师弟、《血色子午线》的优秀译者冯伟博士看到了这篇论文,也知道理想国正在计划出版麦卡锡中文版全集,便向出版社推荐了我,在此对他表示感谢,毕竟能够翻译自己研究作家的作品对许多学者来说实在是梦寐以求的事情。

不过,翻译麦卡锡的作品,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文中充满了晦涩的语汇、无标点的长句和地域性的方言土话以及由它们所营造出的极简主义文风、狂欢化的场面和后现代的哲学沉思,之前在读原著时可以意会的地方在翻译时都变成了真实的难题。这本小书我译了两遍,但即便是反复地查阅资料和词典,也必有难以言传之处,唯恐译不出麦卡锡的神韵而伤害到书迷们的感情。还请各位读者多多批评指正,通过构建阅读共同体形成对麦卡锡作品更准确、更丰富的阐释。
说到底,一个译本的出版并不意味着阅读的终结,而是由此打开了一个通道,使得作品能够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进入到更广阔的大众视野中去,从而获得更多的生机和活力。在半个多世纪的创作生涯里,麦卡锡始终认为人类的生活充满了不确定性,而世界永恒地处于生成变化之中,同理,我想这个译本今后的命运大抵也会是如此,着实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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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之子》是麦卡锡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出版于1973年,但实际上早在1966年1月他就已经酝酿出了故事大纲,据说是取材于真实的新闻事件,但也并无可靠证据。小说以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田纳西州塞维尔县为舞台,在故事情节方面显得有些离经叛道,其中涉及的一些犯罪行为很容易使人们将它与通俗文化中的B级片、恐怖小说归为一类。据麦卡锡的第二任妻子安妮·德利勒回忆,他在创作过程中备受煎熬,他总是要在写作结束之后洗一个澡,仿佛要洗掉所有写下的骇人听闻的文字,接着他会表示该来一杯鸡尾酒了。
“那天的世界和往常的任何一天一样可爱,可他却在骑着骡子迈向死亡”_第4张图片 麦卡锡

可惜的是,小说自问世以来备受争议,毁誉参半,销量也一塌糊涂。主人公莱斯特·巴拉德被公认是美国当代严肃文学中最令人厌弃的罪犯角色之一,他的残忍变态招来了读者对这部小说的憎恶和嫌弃。1974年初的《纽约时报》称这部作品“用词艰涩,场面令人作呕,无病呻吟,不管多么努力地想要呈现作品的悲剧性,最后却实在令人郁闷”。2007年得克萨斯州,一位高中英语教师因为将该书布置给学生阅读而遭到了家长的愤怒投诉,还被吊销了教师执照。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人从这部作品中看到了麦卡锡的文学才华和可塑性,他们对他的创作表示支持和肯定,甚至有人积极地为作家辩护,像《大西洋月刊》的一位文学评论员就曾愤愤地为他打抱不平,称既然小说中那些充满罪孽的字眼在世间都能找到指称对象,它们便“没有理由不能成为一部小说的主题”。1974年8月,《纽约客》分析《上帝之子》在风格和角色塑造方面表现出来的特点是麦卡锡有意识的艺术选择的结果,并称他是一位“前途未可预知且常被误解”的小说家。《新共和》杂志认为,《上帝之子》勇于挑战传统美学范畴,带来了“难忘的阅读体验”,麦卡锡在小说中成功地营造了深深的悲剧感,并在悲剧的中心合理地融入了黑色喜剧,就像是“福克纳之子”。这层文学继承关系在这以后就常常被人们提及。还有评论家宣布“美国南方找到了一个强有力的新声音,南方山区那种古怪生活前所未有地用一种精确的悲剧性中提炼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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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种争议,我认为,作为南方题材的小说,《上帝之子》显然是沿袭了南方文学中的哥特传统,谋杀、尸体、怪物和神秘的自然元素不过是其中司空见惯的叙事母题与美学手段,与19世纪美国文学中的暗黑浪漫主义一脉相承,无可厚非。小说没有以猎奇为噱头大肆渲染犯罪细节,也少有鲜血四溅、开膛破肚的视觉刺激,而是以冷静冷酷的姿态带给读者不寒而栗的阅读体验。即使是在处理与尸体同居这样的情节时,麦卡锡却仿佛在写普通人家的日常生活,例如不遗余力地描写莱斯特在搬运、摆放她们时每个笨拙却饱含真诚的动作,这些文字非但不是恐怖,反而透露出些许黑色幽默的意味,为小说增添了复杂的深意。
在这部小说中,麦卡锡延续了上两部小说对人性的思考,通过描绘人类生活最污秽的阴暗面来探究恶之本质,探讨人性所能堕落的极限和原因。他写莱斯特的故事,却志不在此,而是在小说初始就直截了当地告诉读者,莱斯特是“一个上帝的孩子,多半和你一样”,由此邀请读者走进角色的生存空间,去见证和体验他的困境,参照莱斯特的结局审视自己内心的选择。需要强调的是,纵观整部作品,麦卡锡从未试图为莱斯特的罪恶辩护,他从不描写莱斯特的心理活动,而是引导人们集中从身份和环境的角度理解这个怪物的诞生,进而关照自身,为现实生活提供有益的警示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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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意义上讲,《上帝之子》表面上讲个体犯罪,实质上是在细致地揭露二十世纪中期美国南方社会现实中的问题,特别是在被北方工业文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消费文化侵蚀之后该地区的社会结构和价值取向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无法适应变化的个体逐渐被边缘化,急于摆脱身份焦虑和自我建构所带来的压力而容易误入歧途。麦卡锡笔下的莱斯特是一个二十七岁的穷白人,幼时被母亲抛弃,父亲后来又悬梁自尽,缺少家庭教导使他从登场就显得粗鲁怪异。他原先的家是典型的阿巴拉契亚山区孤立式小农场,还维持着独立于金钱关系和大规模土地投机的旧南方模样,但到故事开始之际这块土地却因为赋税问题被县里收回用以公开拍卖。麦卡锡通过一场热闹非凡的土地拍卖会再现了当时美国南方房地产业繁荣发展的盛况,而这种现象背后的本质是传统农业经济的衰退以及新南方工商业的进步、人口与消费需求的增加和城市化的发展。土地的使用和居住价值让位于投资价值,突出了资本在南方的崛起,占有私产成为进入社区、参与社会的条件,地方因资本出现封闭和隔离的特征,影响并决定了社会公平正义的评判标准。
莱斯特试图以武力阻挠拍卖却遭到了众人的殴打,头部也被斧子敲伤。他成为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靠打猎、偷盗和赊账苟且生存,日常遭到当地居民的鄙视和戒备。孤独寂寞,加上正值年轻气盛,莱斯特常常躲在路边偷看青年男女在车上亲热,不料却遇上一起意外死亡事故,面对一对裸体男女的尸体,他的心中涌起了一些邪恶的念头。莱斯特从此开始了疯狂的堕落,他的后半生直至死后都变得非同寻常。同所有其他作品一样,《上帝之子》也强调了选择在个体成长及其命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它并非瞬间的决定,而是会在很长的未来里使个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在这一问题上,我认为,《上帝之子》在麦卡锡系列中是独一无二的,当其他主人公都在义无反顾地逃离家庭、远离社会时,莱斯特却迫切地想要融入地方社会。这种心态首先反映在他的偷窥行为上,从最初偷看拍卖会到后来窥探他人隐私,偷窥俨然成为莱斯特日常生活的固定活动,它不是单纯的秘密观看,而是饱含了孤独个体对公共交往和身份认同的好奇和渴望,视觉被用以区分认可与排斥的边界,并激发除了想要被接纳的焦虑。从莱斯特的偷窥对象来看,年轻男女关乎性、爱欲和情感,而买下他家农场的格里尔老人则代表了土地、家族和家园,两者都是关于归属感的感知与诉求。作为局外人,莱斯特试图以偷窥的方式理解和学习地方社会运作的规则,这其中的荒诞性决定了他所接受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片面和主观的,误导了他后来的行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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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衍生出模仿的欲望,譬如用尸体作为道具,摆放出家庭邻里的生活场景,好像她们聚集在一起等待和迎接他的到来。这里奇怪的是,尽管被人类社会驱逐、被自然世界接纳,尽管在自然之美的感染下他那颗被世间冷漠冻结的心灵有所融化,他仍然更加向往井然的社会秩序,而不是原始野性的自然。更确切地说,他情愿贯彻现有的地方理性,回到充满物欲、竞争和暴力的原社会中去,也不愿意留在荒山野林中开辟新的道路,而在麦卡锡的其他小说里主人公往往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挣脱令人窒息的家庭与社会空间,去混沌原野上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与孤胆英雄们理想幻灭甚至牺牲生命的结局相比,莱斯特不仅在累累罪行下活了下来,还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实现了重返社会的愿望。他被终身监禁在精神病院里,直到病逝。他的尸体被送往医学院供学生解剖研究,这个不断开发新的尸体、还用尸体制作生活标本的人,最终自己也成为了一具被开发的尸体和标本,被贬损为物品之后才在这个被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浇灌出拜物情结的新南方社会中找到了容身之处。他甚至还在本地得到了体面的安葬,并且作为地方传说,通过口口相传永恒地留存在集体记忆之中。可以说,《上帝之子》补充并完善了麦卡锡系列关于生命价值的表达,莱斯特的存在为其他主人公提供了反面对照,使他们变得更加可信可敬起来。作为读者,在看到那些同样是流浪在外的人们选择奋不顾身地走向未知的明天,我们便无法再开口谴责他们不谙世事,因为在面对是荒诞的活还是有尊严的死这样的问题上,人们对莱斯特的本能恐惧已经使他们的答案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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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叙事技巧方面,麦卡锡没有完全沿用前两部作品中的全知第三人称叙事,而是进行了不断地转换,主要体现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切换。第一人称叙事者大多没有名字,但从讲话的内容和方言俚语推断应该是当地居民,他们讲述了自己记忆和印象中的莱斯特,使我们对他的过去和现状有了一定的了解,也能从中感受到他们对莱斯特的态度和立场。这些人叙述的目的和场景并不确定,有时像是在聊天,有时又像是在接受采访或调查,但都以口述的方式延续了莱斯特在地方社会的存在和影响。从时间上看,这些讲述的发生贯穿了从莱斯特扰乱拍卖会被打到他死后藏匿的尸体被发现为止,使人物原来扁平的形象变得立体,也为疏离孤独的个体生活增添了社会维度,为小说更好地反映现实提供了语境。当然,小说整体上仍是以全知第三人称叙述为主,叙述声音冷静清晰,语言节奏较快,简洁明了,与前两部比更多大白话,句子也更加朴实。这些风格特点是我在翻译本作时不断提醒自己要努力再现的。
总的来说,《上帝之子》是麦卡锡系列中非常特别的一部,篇幅短却值得深思。它不是一部以恐吓为目的的肤浅之作,而是有在严肃地传达作家反思社会现实和思考自我建构的文学创作意图。尽管写作的年代较早,我们已经能够在这部作品中窥见构成麦卡锡创作成熟期作品内核的那些道德信条和人性观念。长期以来,国内出版麦卡锡作品总是直接跳到《血色子午线》以及之后的那几部小说,对包括《上帝之子》在内的“南方四重奏”置若罔闻,这其实并不太利于理解麦卡锡这样一个在创作主题和思想上有鲜明延续性的作家,特别是他自小在美国南方长大,价值观、文化视野和审美情趣都深受地域的影响,而这些最终都直接地反映在他的南方题材小说里,不应当被忽视。因此,特别感谢理想国填补这个空白,目前国内的麦卡锡研究正在升温,相信此次中文全集的出版能够使更多读者关注到这位美国当代文坛的天才作家,并且在中国视野下阅读阐释他的作品也势必能够对作家作品的经典化产生积极的作用。


“那天的世界和往常的任何一天一样可爱,可他却在骑着骡子迈向死亡”_第9张图片“那天的世界和往常的任何一天一样可爱,可他却在骑着骡子迈向死亡”_第10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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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世界和往常的任何一天一样可爱,可他却在骑着骡子迈向死亡”_第12张图片一首残酷动人的荒野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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