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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林路·主播|楚翘
十点读书原创
各回各家,快乐两家
最近,papi酱的产后复出视频火了。
她唱着rap调侃自己生娃之后的变化,欢快的节奏中,依然可以看出她初为人母眼中的柔软。
papi酱一直标榜独立女性的形象,不过,在我印象中,她引起过几次比较大的热议,都与婚姻有关。
有一次,她在一个综艺节目里说,自己和丈夫老胡恋爱10年、结婚5年,双方父母从来没有见过面,过年的时候,都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当时看乐了。因为,我的情况跟她几乎一模一样。
我和老公是高中同学,念书的时候就互相家里串过门,见过双方父母。
大学毕业后我俩在北京工作,商量好了要买房,就选了个良辰吉日,微信通知了爸妈一声,就直接在北京领证了。
领证前,双方父母的确从来没见过面。
领证后,他爸妈出于礼节,提着茶叶去我家坐了一下——要不是因为我俩老家一个地方的,双方父母住得也不远,估计这种“相念不相见”的关系会长期维持下去。
婚后生活一切如常。
我们俩都是独生子女,每年过年回家,年夜饭也是各回父母的老家吃。等到大年初一、初二再到彼此家里拜访一下。
每次出现在对方家中,我们一定礼数周到:我给婆婆买护肤品,给公公送运动鞋;老公给岳母送超市提货卡,给岳父送加油卡。
在过年热热闹闹的气氛中,父母拆着礼物,当着聚在家里喝茶的亲朋好友,都觉得有面儿——看吧,我们的儿媳/女婿多周到。
五年过去了,我俩的父母都从来没有对这种心照不宣的做法提出异议。
很多朋友一开始也会惊讶——“这都行” ?但随着他们一个一个走入婚姻,纷纷对我们家这样心大的公公婆婆、岳父岳母表示赞赏。
是啊,我们家不仅没有婆媳矛盾、翁婿矛盾,夫妻双方的两个原生家庭之间,也从没有过任何矛盾,真是要多和谐有多和谐!
在这样和谐的氛围中,我也总结出了一套婆媳相处的六字诀,那就是:常送礼,少联系。
婚前别急着跟婆婆当“闺蜜”
一开始,对我这种与婆家保持“君子之交”的联系,闺蜜欢欢也觉得我是个奇葩。
因为那时候,她跟她的准婆婆亲如母女,俩人经常一起喝茶追剧聊八卦,还没结婚,欢欢就改口叫了妈。
说实话,当时我也羡慕欢欢外向又高情商的性格,竟然能跟未来婆婆玩到一块,这样以后夫妻俩吵架,还愁婆婆不帮衬她?
这段美好的“闺蜜”关系,在婚礼之后,慢慢地变了。
小两口办完婚礼后,婆婆就开始在家里的微信群中发各种亲戚家小孩的小视频,明里暗里催生。
去年,欢欢跳槽了,去了本地的一家外企,待遇福利比原先高出不少,就是一年总有几次要到国外的总部培训、出差。
事业还在上升期,再说自己还年轻,欢欢自然没考虑生孩子的事。
但是,有一次在普通的家宴上,婆婆竟当着一众亲戚的面说,想让欢欢把工作辞了,回家专心备孕。
欢欢的婆家经济条件优越,亲戚们自然觉得欢欢当个少奶奶也挺好。纷纷对婆婆的话表示了支持。
婆婆一得意,不该说的话也说出了口:
欢欢啊,你说我们也不要求你们啥,给你们买那么大房子,可不就是希望你早点给我们家添俩孙子嘛!你那个工作,天天抛头露面的,女人还是在家帮衬着老公最好……
那一顿饭,欢欢食不知味。
她这才明白,婆婆不是妈,所有给予你的东西,在她心中早已标好了价格——房子,是给孙子的;儿媳,是为了帮衬儿子的。
更为难的是,一直以来,婆婆都在深度介入小夫妻的生活,从前欢欢安之若素,但是自从心里有了芥蒂之后,每次婆婆到家里来,她心里总不大爽快。
可是,房子是婆家出钱买的啊,总不能不让婆婆过来吧?
那只好自己出去了。每次婆婆来访,她就找各种借口出门,宁可在咖啡馆待着也不愿意回家。
她说,站在婆婆的立场,她也能理解。但是现在,她要学习正视婆媳关系——不能是闺蜜,更不可能像亲妈。
“我现在就把婆婆当客户。平时勤送礼,无事莫打扰。”
我被欢欢这个说法逗乐了,但也无不感慨,不止是欢欢,身边不少朋友,婚前都曾幻想把婆婆当妈妈、当朋友,但婚后无一不被现实打败。
很多传统的公公婆婆,理所当然地把儿媳妇当成自己家的人,但年轻一代女性独立意识强,各种观念与上一辈难以相容,跟自己爸妈吵架可以不记仇,但是跟公婆有了矛盾,心里却总会有解不开的小疙瘩。
尤其是婆媳之间的问题,更是错综复杂,几千年来,无数代人都踩过这个坑,却一代又一代表示无解。
何苦为难自己呢?
有一句调侃说得好: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要我说,都2020年了,就不要纠结这样古老的问题了。
保持距离,就是最好的解决之道。
保持距离,是最好的相处之道
一直以来,因婆媳关系不合导致的离婚屡见不鲜。
有很多情感博主会说,放任老婆和妈妈的矛盾不管的男人,应该为恶劣的婆媳关系负全责。
身为女性,我却觉得这话对男人不公平。
有一句话说得好,夫妻之间是亲密关系,父母子女之间是血缘关系,但婆媳这样的姻亲,却只能算是“社会关系”。
哪有要求亲密关系、血缘关系,要为最弱的“社会关系”做背书的道理呢?
要知道,我国最新版的《民法典》里,“家庭成员”这个词的范围,只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而姻亲关系并不属于“近亲属”的范畴。
也就是说,从法律意义来讲,儿媳、婆婆都算不上彼此的“家庭成员”哦!
你看,连法律都允许你把婆婆当“外人”,你就不用着“情同母女”的方向去啦,如果婆婆有什么让你不舒服的措辞或者举止,你客客气气地讲清楚就好。
当今时代,女性早已不再是被豢养在鱼缸里一般的脆弱生物,丈夫不是天,公婆更不是天外天。
人与人的相处,讲究的无非尊重二字,对待伴侣的父母也是如此。
孟非曾在主持《新相亲大会》时说过一句很有道理的话:
处理好婆媳关系要保持两点,第一点是做长辈的要懂得保持距离,第二点是做晚辈的始终要保持礼貌。
深以为然。
其实很多看似千丝万缕的关系,说白了处理方式就是拿普普通通的一句话。
对于婆媳、翁婿等诸如此类因婚姻而缔结的关系,宝典就6个字——常送礼,少联系。
因为,礼多人不怪,言多必有失。
文 | 林路·主播|楚翘 本文首发十点读书(ID:duhaoshu),超3000万人订阅的国民读书大号,转载请在后台回复“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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