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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11▏木舒
苍了个天!
你相信一个罪大恶极的变态罪犯会突然间醒悟吗!
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还记得电影《素媛》的原型凶手赵斗顺吗?还有三个月,他就要结束12年的牢狱生活,正式出狱了。
去年曾经有关于他的新闻上过热搜。
新闻里显示:虽然他在服刑期间一直接受心理治疗,但韩国法务部对他性犯罪治疗结果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他“性方面偏理性很高”。
这就表示他出狱后再犯案的可能性极高。
但在距离他出狱越来越近的今天,神奇的情况发生了,在经过韩国法务部为他安排的半年的一对一心理治疗后,他居然就这么醒悟了。
最新的新闻里,赵斗顺说,自己一直都在为犯下的行为忏悔,出狱以后一定会老老实实做人,绝对不会再犯罪。
他还说自己出狱后无处可去,搬家又不现实,打算回到安山市和妻子共同生活。并且已经准备好接受社会的指责了。
你信吗?反正我不信。
12年都没醒悟,就这么巧在这最后的几个月醒悟了?这是神仙心理专家吧?
在我看来,这更像是他为了能好好出狱,而说出的谎话。
毕竟早前,韩国有超60万人去青瓦台请愿,反对出狱,要求脸部公开,个人信息公开,化学阉割等等。他想要按时出狱,那不得表表忠心?
但在评论区我看到了很多支持他的言论。
大意很统一:你们要给一个犯了错的人重新做人的机会啊!
我可真的是醉了。
犯错?他那是犯罪啊!
你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那那个被他伤害的小女孩,谁给她机会了?
我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还有人在为他说话。
但凡你看过《素媛》,就该坚定的只想让他死!
这事情发生在2008年。
醉酒的赵斗顺绑架了一名8岁的小学生,强行拖入了厕所,意图性侵。
在女孩反抗后他恼羞成怒,重重的殴打她,用牙齿咬她的脸,勒她的脖子致她昏迷。随后,他脱下了女孩的衣服,对她进行了性侵。之后更是为了清除自己的体液,将大量冷水从下体灌入女孩的身体里......
赵斗顺逃跑后过了许久女孩清醒,爬出厕所被附近居民发现,后经医生诊断:
她的肠道没有一处完好地方,手术几乎把肠子全都切除了。子宫、阴道、肠道全都受损,虽然最后保住了性命,但却可能无月经无生育能力,并且只能安装人造肛门,带着便袋生活。
在医院里,女孩指认了赵斗顺,可可怕的是,赵斗顺被抓后,完全否认了自己的罪行,坚定的说:这太荒唐了!
他还提交了7次多达300张的请愿书,说自己是被冤枉的,没有犯罪。
电影截图
可之后,警方在厕所里多处发现了他的指纹,他的运动鞋和袜子上也被检测出沾有女孩的血迹。面对证据,他又开始说自己当时喝醉了,什么都不记得。
他为什么会坚定地咬死自己喝醉了什么都不记得?
因为韩国《刑法》里规定,如若犯罪者因为精神状态不稳定,而失去基本辨别事物的能力,可以获得减刑。
而他是一个有17次犯罪前科的惯犯!其中有两次是喝醉酒后犯下的,并且用同样的理由获得了减刑!
但最让人心寒的是最终法官再次采信了他的理由,认为他是因醉酒丧失自主能力,仅判了他12年有期徒刑。
挺荒诞的。
喝醉酒了就能减刑,精神状态不稳定就能“无罪”。
你说精神病是弱势群体,那这些被伤害的人又到底有什么错?为什么要用自己的一生、性命为这些恶行买单?
之后,在电影里,被抓的赵斗顺在面对孩子爸爸的指责时,毫无悔改之意的说:“总有一天我会出去的!”
而在现实中,即使经过了这么多年的牢狱,他依旧没有悔改之意:“你们就等着我出狱吧!”
他在狱中接受了超过700小时的心理治疗,但仍被评估为29分,再犯案的可能性甚至比韩国连环杀人犯姜浩顺还高。
所以谁信他会在几个月内就悔悟?
他对自己的行为好像毫不在意,而被他伤害的女孩过得又是什么生活?
电影中,先不论身体上的伤害,那个小女孩的精神上也受到了巨大的刺激,拒绝任何异性接触,甚至连自己的父亲都不行。
她把自己蒙在被单下,不敢见爸爸。
她的爸爸只能假扮成玩偶,才能和小女孩有一点点的接触。
之后她在医院里,又遭到了二次伤害。
众多媒体堵在医院里,举着摄像机对素媛围追堵截,逼着小女孩一遍遍回忆当时的细节。孩子父亲只能抱着孩子逃跑。
而现实中的那个女孩,在被伤害后不停的重复着:“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抓我?”
早前有传闻她自杀了,但其实她比我们想象的坚强。
经过好多次手术,她已经可以不用带尿袋生活,也已经考上了大学开始新的生活。
虽然最后在家人的呵护下,她慢慢走出来了,可这段恐怖的过去,你让她怎么能完全忘记?
所以,大众凭什么代替这个女孩原谅罪犯?
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如果只是犯了小错,有了小矛盾,双方各退一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可怕就怕,现在已经有人把犯错和犯罪混淆。
其实我觉得很奇怪。
为什么有许多人,总喜欢去做圣母,以拯救罪犯为乐?
面对屡教不改的垃圾人,就应该从一开始就心狠一点。
因为你的心软,就是助燃剂,让罪恶的火苗越烧越旺。
试问,倘若赵斗顺出狱后,再次犯罪,那到底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赵斗顺出狱成为了既定的事实,谁也改变不了。
不过也还好,他即将面对的就是世俗的审判。
在他出狱后,他需要公开个人资料五年,并且佩戴电子脚链七年。
韩国法务部还将安排专人24小时监控他的电子脚链动态。
另外,法院还对他下大了禁酒、禁夜间外出等禁令。
我想,这已经是现在这种情况下,尽可能多的限制了。
有人说:这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我很想回答:最好就没区别!
法律的惩罚到此为止了,道德伦理上的惩罚才真正开始。
或许这样的人,才该真正的社会性死亡!
THE END
作者简介
木舒
辣笔小尖椒(ID:lbxjj818)主笔。做自己喜欢的事,写自己喜欢的字,爱自己喜欢的人。私人微信:mushu210。微博:木舒sunne 。欢迎来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