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概述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第一,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是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公司的特征: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具有团体性、公司具有营利性。

  第三,股东的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2)

  第四,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3)

  第五,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始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终于营业执照注销之日,同生同灭)


  公司的分类


  第一,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资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人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资人、上市资>)

  第二,总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母公司和分公司(不同点: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具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没有独立财产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突破总公司。相同点:都可作为独立的原被告;都具有独立缔约能力。)<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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