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颓废】突然哪一刻,觉得时间特别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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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每周写一篇文章,会不会写出爆文,如果每天读一篇晨读,会不会雅思8分,如果每月读完一本书,会不会……答案当然不会,哪有那么容易。一年又过去了3/4,伙伴你们还好吗?

二十八了,时常想念过去的日子

小时候,想做一名考古学家,去探索神秘的埃及金字塔法老的诅咒,后来,填志愿的时候把这个理想给忘了;小时候,想成为天文学家,徜徉在浩瀚的宇宙,穿越不为人知的黑洞。后来,物理实在是太难学了,现在这个理想就化身成了《阿凡达》、《星际穿越》、《三体》等科幻电影和小说。

初中的时候,同桌偷偷塞了一本小说给我,《幻城》,是我最早偷偷在被窝里看的,后来的《最小说》,贯穿了整个高中,大学时候读的《诛仙》以及各种霸道总裁文。最早想写本小说,是在高中里,那时高中语文老师让我们写一个故事,随便写,不限题材。我高高兴兴地以为我的文学梦要起飞了,写一个月黑风高夜,敌军攻城的小说开头,结果,老师没有批改那一次的作业;大学时没日没夜的看了上百本言情小说,大抵也是为了一个英雄梦。

二十八了,日子过得像个笑话

后来,日子一天一天慢慢地过去,一瞬间突然变成了社会人,做着和理想没有半毛钱关系的事情。犯了很多很傻的错误,才知道人的上限是普通人。那些以为是朋友的人,那些特别平坦的坑,那些冰冷的面孔,分分钟在提醒我,你不是风,你只是草。

风往哪个方向吹,草就往哪个方向倒。开始的时候,我也以为自己是风,后来才发现,我们都是草。  ——《艋胛》

半个月前,爸妈来到这座大城市,我们一起在家做饭,去看电影,像十多年前的某一个暑假午后一样。后来妈妈帮我拔了一根白头发,她什么都没说,我知道她心疼我了。一晃离开家已经9年了,没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也会想他们。家饭最香,家人最暖。

若为化得身千亿,散向峰头往故乡。

下班回家又累惨了,累到不想说话,累到怀疑人生。原来那些曾经最羡慕的日子是这样的,也许灰暗中会有一瞬间的火花,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在黑暗中挣扎的。

二十八了,日子快的飞起来了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小说家,活在自己所创造的世界里,然后被自己所创造的世界框柱。但是,那些大日子、小日子,一晃而过,随着记忆慢慢褪色,消失在夏日炎炎的阳光中。如果有什么能够留住时间的话,我愿意付出一切来交换这时光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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