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的逻辑》读书笔记七

第六章  概念重建与我国课程创新

----与《认真对待“轻视知识”的教育思潮》作者商榷

一、“知识”概念的重建与课程创新

知识不是游离于认识主体之外的纯粹客观的东西;学习过程也不是打开“知识百宝箱”向学生移植信息那么简单机械。学习乃是学生建构他们自身对于客体的理解,即知识是由学习者主动建构的。基于主客观分离的课程理所当然地成为唯一的知识的载体。

基于新“知识观”的课程创新,其“知识习得”有三个特性:第一、强调知识的经验积累;第二、强调知识的建构过程;第三、强调知识的协同本质。这三个特性为我们的课程创新提供了理论基础。它强调了“知识习得”的三层含义:知识习得是学习者的经验的合理化或实用化,不是记忆事实;知识(意义)习得不是被动灌输,而是主动构建的;知识习得是学习者与他人互动与磋商而形成共识。

二、“学习”概念的重建与课程创新

学习是通过经验,在行为、技能、能力、态度、性格、兴趣、知识、理解等方面产生持续变化的过程。学习的基本内涵与特性如下:学习即行为的变化、学习即意义的形成、学习即生存的感悟(洞察)、学习即智慧的对话、学习即文化性实践。

三、“课堂文化”的重建与课程创新  

课程创新的根本出发点是要求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而不是简单化的知识灌输。基础教育课程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让学生掌握未来工作所需要的全部知识,重要的是让他们“学会学习”,“发展智慧”。

课堂教学归根到底乃是人格成长的场所。教育不是单纯的习得知识的过程,教育的本质是人格的成长。教育是人格陶冶的过程。学校不是知识的赔给所,学校的首要课题是学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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