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其实是个白面书生,而且他的大义灭亲是假的。

如果我告诉他历史上的黑碳头包拯包青天,不是黑脸,而且还是个白面书生。你会相信吗?别吃惊不止如此,我们总说包公正直,就会说到他大义灭亲,斩了侄子包勉,其实呢,这件事根本不可能发生。

包公其实是个白面书生,而且他的大义灭亲是假的。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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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包公的脸是不是黑炭头,文史大家胡适曾考证过这事儿。第一次把包公写成黑脸是在明朝,后来在各种记载里,他就被“越描越黑”了,之所以“黑”,是因为儒家观念里,五德中的“水德”和司法刑罚相关,水德对应的颜色就是“黑”。到了清代戏剧里,又给包公额头上加了个月牙,意思是他有穿越阴阳两界的特殊能力。

  还有能证明包公是白面书生的还有一个依据,故宫收藏的《历代贤人》画册里,包公就是白脸长须,安徽合肥包公祠里的包公塑像、甚至包氏族谱里的包公画象,都是和蔼可亲的白脸文人。可为什么后世人们会把包公演绎成黑脸呢?我想这或许是时代需要吧!当政权腐朽,世道黑暗人们内心就会渴望正义和公平,正因为越是不公平,人们就越希望有铁面无私的救世主,黑脸包公是人们对清正廉明的期望和表达。

包公其实是个白面书生,而且他的大义灭亲是假的。_第2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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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关于包拯大义灭亲斩了自己的侄子的故事被老百姓口耳相传,虽然确实很鼓舞人,但这只是人们为了传播司法公正而文学化的一种形象,想要了解真正的包拯和他所处的时代,还要从史实出发才行?第一,包拯家风清廉,并没有腐败侄儿。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宋代有严格的回避制度。法院受理诉讼案,开庭前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核定哪些法官需要回避。也就是说,包拯作为叔叔,是不可能审自己侄子的案子的。

  关于对包公的映像我想大多数人都是来源于影视作品,比如93版《包青天》,《少年包青天》如果你研究历史就会发现我对于包拯的认知还是有些偏差!首先,戏里面演的都是:包青天手拿尚方宝剑,伺候罪犯就上虎头铡、狗头铡,甚至龙头铡。但事实上,这些司法道具,包公那会儿根本就没有。我们知道,包拯是在北宋时期,而尚方宝剑“先斩后奏”的制度,是明朝万历年间才有的,要晚好几百年。还有虎头铡,我国历朝历代都没有用铡刀来行刑的,这很可能是元朝时候的民间文人,从蒙古人铡草的铡刀获得灵感,给搬到包公戏里来了。还有像犯人押上来,然后嫌犯跪下,这个仪式也是元朝才有,宋朝那会儿犯人是站着受审,不用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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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我们所看到的包公,不管是大案小案,刑事案民事案,都由老包一个人在忙,好像偌大一个开封府,只有他一个法官。其实,宋代的司法机构设置是很健全的,一般的州郡,设有三个法院,分别叫:当置司、州院与司理院。首都开封府这样的大地方,州院、司理院还会分设左右院,相当于有五个法院。所以一个案件,不可能像戏里演的那样,一个包拯就全权负责了。


还有,宋代的司法程序完全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一桩案子,包公当庭审完宣判,大喝一声“虎头铡伺候”,就把罪犯斩了。其实,宋代的司法很重视分权制衡,案件要经历很多部门、很多个环节,尤其是刑法案件,首先是缉拿犯罪嫌疑人,搜集犯罪证据。然后,交给庭审部门,把犯罪事实审讯清楚。接着由另外一位法官向被告人复核案情。如果被告喊冤,前面的庭审程序就要换法庭推倒重来。如果被告人没喊冤,就可以进入下一环节,核查卷宗有没有疑点,没有的话,查出犯罪嫌疑人触犯了哪条法律,起草判决书。但是,即使判决书出来了也不能直接定罪,还要把判决书送到法院的首席法官那做正式定判,判定没问题,被告也表示伏法,案子才可以告一段落。但也要中央派驻在当地的法院审核通过了,才可以执行。所以你看,这一整套程序说下来,大家就明白了,包公办案不可能是当场抓人、当庭审问,就地正法的。


  走进历史你会发现原来真实的情况可能和我们想象的并不一样,甚至有些颠覆和不可思议。可正是由于如此历史才变的迷人有魅力,就像看完这篇文章不知道你脑海中对于包拯的映像有没有改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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