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丰盛日记

1.思想: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代购、微商将会受到严格监管,必须进行登记、必须依法纳税,一旦违规将面临最高200万元的罚款。朋友圈里的各种代购明显的减少,在严格的监管下,我们买到假冒伪劣的几率也越来越小。

    《电商法》实施的另一个重要的点就是明确了微商与买家间的「经营者—消费者」地位,使得微商交易得以直接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商法》实施之前,所谓“微信代购”往往是打着“朋友、熟人帮忙”名义进行,代购人也没有办理工商登记,许多还是业余兼职。这种情况下,很难认定代购人就是经营者,出现纠纷后被视为普通民事纠纷的可能性更大,也难以适用新《消法》的规定。如果仅是通过私下里微信聊天完成的交易,对方又没有实体的店铺,就只能被看做是双方私下达成的交易,无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这就成了民事纠纷,消费者如果要维权,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

      而《电商法》中第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本条明晰了电商交易的法律地位,明确将之纳入《消保法》管辖范围内,在相关争议的解决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2.情绪:2018年最后一次的英语作业,刘老师让大家写下对2019年的期望和决心。我也借此机会思考自己的不足和需要做出的改变,新一年希望自己能够自律,持续学习,完成2019list上的每一个目标。

3.团队:本周来到港运泰进行业务学习,特此感谢朱萌同学的周到安排和耐心讲解,再次感谢!

4.环境:今天是新年的第一场雪,瑞雪兆丰年,期待2019年的新年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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