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从不属于我。

如果你从不属于我。_第1张图片
图片发自App


我一直都在想,到底什么样的感情才配叫爱,一直到我看见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哭的瑟瑟发抖的女孩儿,对她说

别做他的小公主了,来做我的混世魔王吧。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段日子,穷的几乎要和门口认识的流浪汉挤一个桥洞了。

由于人穷还没本事,于是在解放西谋了份差事——酒吧服务员。

因为下班太晚,偏偏店主又要个漂亮姑娘,谁家漂亮姑娘会来干这事,相比起钱,还是安全重要些,更何况店主抠门,也不愿意给多少工资。

当时我去应聘的时候,韩震瞄了我一眼,只问了我一句话

“你为什么要来我店里工作?”

“因为我穷,而且别的地方找不到这么称心的工作。”

除了我这种穷疯了找不到工作的人,谁还会来这里!

也不知道他是看中了我的美貌还是我正好说的话和他的胃口,总之就是我找到了工作,至少不用再担心自己自己饿死了。

后来才发现,我大概是太天真了。

本来以为自己应聘的是酒吧服务员,谁知道整个酒吧除了韩震就只有我一个人,调酒是他,其他都是我,我顺便兼任了会计,采货员,以及服务生。

每天拿着那点少的可怜的薪水,累得像条狗一样,要不是韩震长得帅了些,我特么早就不干了!

之前也不知道是谁说了我一句,曲舒荣,你迟早死在那个色字上。

我想也是。

可就算是想我这种自身的外貌协会,自诩阅遍人间无数的漂亮面孔,还是被眼前这张皮囊惊艳到了。

韩震和我说,要带个妹子过来,让我做好心理准备。

当时我还想,带个妹子过来要什么心理准备,搞得像我没见过一样。

现在才发现,我可能真的,没见过。

陆萱的美不是浓妆艳抹的妖媚,也不是那种弱不禁风的温柔,而是那种很少见的特别正常的百看不厌那种美。

我说正常的意思是,她五官没有哪个是特别精致的,但拼在一起之后怎么就那么好看呢。

听韩震说,陆萱是个民谣歌手,在他的酒吧里驻唱过,那段时间是酒吧里人气最旺的时候。她有个很不符合她气质的艺名,叫陆红梅。

真巧,我奶奶那一辈人也有很多叫红花的,我经常有介绍她们认识的冲动,一起在广场上跳跳舞,说不定能成个忘年交什么的。

她每次都奇怪一咧嘴,然后拿刀追着我满世界跑,以至于我到现在只要一看到别人微笑我就感觉自己受到了生命威胁。

陆萱是个很随和的姑娘,随和到第一次和你见面就能和你煮酒论英雄。

她喝酒上脸,一瓶威士忌下去,巴掌大的小脸上泛着微微的红色,坐在那个小小的舞台上敲着非洲鼓,唱着“小嫦娥”,韩震在一边拿着吉他,跟着应和,声音悠悠扬扬的传到外面,酒吧里的人越爱越多。

尼玛,韩震你倒是下来调酒啊!

没用,专属于酒店的昏暗灯光映在他们脸上,不大的舞台上仿佛就是他们两个人的天地,别的人怎么叫都没有用的,搞的我有种想把他打死的冲动。

万恶的资本主义,廉价劳动力也不是这么剥削的好吗!

听隔壁的酒吧老板说,韩震喜欢陆萱的事情已经传遍了解放西的整条酒吧街,因为他从来没有缺过钱,最近却缺钱缺抠的要紧,因为陆萱说她想办场演唱会,那种小小的,能让每个人置身其中的演唱会。

这是每个唱歌人的愿望。

就像我总想写本书。

我相信,每个到了这个年纪都苦苦的守着自己愿望的人,都是有故事的。藏在心里,不为人知。

而有一种人身上肯定有愿望,就是嗜钱如命的人,比如我,比如韩震。

我的愿望是不被饿死也能浪迹天涯,韩震的愿望是帮陆萱实现他的愿望。

心里只有女人的男人是不会有出息的,我负气的鄙视韩震。

那心里只有钱的女人就有出息了?

我......

我和你说,别忘了要是没有我你这破旧吧靠你一个人能撑得下去吗!不问你要股份都是我宅心仁厚了好吗!

你昨天偷喝的那瓶82年的......

那个,老板,我先去干活了。

韩震难得收拾着柜台,陆萱喝的不成人样被人送过来的时候,酒吧已经要关门了,韩震正把最后一个高脚杯放在杯架上。

“大韩,这姑娘喝多了又吵又闹,差点把我酒吧都给砸了,我可伺候不了了,你自己来吧。”

说完把人放下就走了。

韩震看着趴在桌上的陆萱,眼神温柔的能滴出水来。

后来我走遍四方,在很多爱情里面见过这样的眼神,但都没有这时候的这么伤感。于我而言,爱情本就是个令人欢愉的东西,可是很多人却是受尽苦楚,郁郁难为。

韩震和我,他本来是个居无定所的甩手掌柜,这家清吧之前一直是他最好的兄弟肖远迹在打理。大概一年前,他从西藏回来,整个人皮肤差到几乎是面目全非。

一进酒吧就看见陆萱穿着小碎花的裙子,才刚刚及肩的头发烫的很漂亮,她那天唱的那首南方姑娘,韩震永远都忘不了。

韩震说,他在遇见陆萱之前,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也从来没有过和一个人结婚的冲动。

诶呦!说的好像人家愿意嫁你一样的!

韩震狠狠的瞪了我一眼,从他那充满鄙夷和哀怨的眼神里,我就知道,我猜中了。

鄙夷是对我的不屑,哀怨是对陆萱的求而不得。

那天晚上,陆萱又哭又闹,折腾了一晚上,把柜台上的酒摔了一地,桌椅板凳都成了她泄气的工具,连那瓶路易十三我觊觎了那么久都没敢动手的路易十三都被她砸得粉碎。

我去,肉疼死了。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上去拦着,韩震把我拉着,说别管她,她不开心就让她砸吧。

诶哟!伟大死了!您能不能偶尔也对我这么大方一次......

在陆萱之前我从来没想过有谁家姑娘有这么大的杀伤力,不大的清吧被她砸的就像造人洗劫了一样。

后来她可能是累了,就坐在墙角的沙发边上哭,一边哭还一边骂肖远迹,各种不堪入耳。韩震上去抱着她,轻声和她说

别做他的小公主了,回来做我的混世魔王好吗。

陆萱一下子安静了。

将近黎明,解放西街的灯红酒绿才渐渐恢复了平静,昏暗的灯光照着那个角落,像是悲剧电影落幕时候的情景。

究竟是什么样的爱才能这样的两个人如此的不惧疲惫的为之付出。

韩震和我讲的故事还没完,他爱上陆萱之后才发现,陆萱的盖世英雄不是他。

程远迹,那个一直活在别人口中的人,很多人对他津津乐道。有的说他貌比潘安,有的说他挣钱特有手段,有的说他温柔......

只有韩震说,陆萱爱他。

我们的陆红梅姑娘,爱上了一个不甘平淡的浪人。

韩震说,陆萱为了程远迹在他们这个薪水不高的酒吧里唱了当了将近一年的驻唱,陆萱在程远迹面前没有一点锐气,温顺的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猫。

后来陆萱走了,因为程远迹不在了。这些年,他挣了很多很多钱,多的足够他再去开一家规模更大的清吧。和丝毫没有上进心的韩震相比,程远迹的目标何止是一家酒吧这么简单,他要去北京办一家全国最大的摄影工作室。

这是他从小的愿望。

程远迹走的那天,陆萱喝酒喝吐了,一边吐一边哭,求着他留下来。那么聪明的程远迹怎么可能不知道陆萱对他的情谊。

但对有些人来说,被你看做信仰的情爱,在他们眼里,一文不值。

谁都没错,只是价值观不同,值得付出的点不同。

有一天韩震忽然给了我一笔钱,还语重心长的和我说了好大一堆话,弄得我有些手足无措,他不会是想不开要自杀吧......

老板,你听我说啊,人生啊不如意的事情多了去了,你怎么能就因为一个女孩儿想不开呢......

曲舒荣,我看你是不想要钱了是吗?

这句话吓得我赶紧把钱捂在怀里,生怕他抢回去。

不不不,钱还是要的,但你命也不能丢啊。

韩震忽然一本正经起来,说这个酒吧要卖了,买家已经找好了。

我愣了一下。

韩震解释说,陆萱要去北京找程远迹说要和他说个清楚,但他觉得这一去,陆萱肯定就不会回来了,他要在她走之前帮她完成梦想,也算是了解了自己最后的牵绊。

我一听这画风,这不还是要轻生吗......

轻你个鬼!我一个人就算没有酒吧也没什么,反正他本来也不是个能在一个地方安身立命的人,这下之后他就又能安安心心的去浪迹天涯了。

哦,不是去死啊,那真是太可惜了。

......

这个清吧举行的最后一场大型活动就是陆萱的演唱会,那天晚上,所有的酒吧全部歇业,都聚在我们这个小小的清吧里,伴奏的乐团占了舞台的一大半地方,陆萱穿着很漂亮的一条麻制的长裙站在聚光灯底下。

韩震说,她干净的就像当初自己刚见到她的那个样子。

我从来没有见过韩震这么贱的云备胎。

他花巨资请来了陆萱最喜欢的民谣歌手当她的主场嘉宾。陆萱那如狼似虎的小眼神,要不是我拉着,我怕她扑上去就亲人家。

演唱会很顺利。

我们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是,那天陆萱离开酒吧之后又返了回去,一个人蹲在酒吧门前的木质台阶上哭了好几个小时。

她去北京那天,谁都没让去送,她骗我们是晚上九点的飞机,可我们下午六点去接她的时候,她已经人在北京了。

韩震蹲在她家楼下抽了两盒万宝路,最后一路上没说一句话,最后我下车的时候,他看了我一眼,好像大概应该是有些不舍的吧。

我把韩震那天给我的那笔钱狠了狠心,分了一半偷偷给他塞进了他的背包里,一想到自己又要过上那种饥肠辘辘的生活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后来,又接到陆萱的电话大概是在一个星期以后了。

我坐在电脑前面打字的时候,手机忽然响了,本来就有些烦躁的情绪被电话一吵更是烦的想骂人。

小曲,韩震去哪了?

陆萱的声音听着有些沧桑,我本来就对她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有些意见,更是不会给她好说。

我怎么会知道,他走了不都是因为你,你都去找你心尖尖上的人了还回来干嘛!

电话那边的人明显一顿,我......我不是和他说我说清楚了就回来吗......

怎么,人家不要你了你就回来找韩震了,陆萱,你是不是过分了点儿。

我没有......

随后又是一阵哭腔,我最讨厌别人在电话里哭了,听着实在烦的要紧,就直接把电话挂了。

随后我上微信问韩震,你小子死哪去了?

怎么,这么快就想我了?

滚!

我在布达拉宫。

随后他给我发过来来一张自拍,白色的建筑物前,那张脸上挂着嘚瑟的笑。

我把他的照片转发给了陆萱。

我不知道那天陆萱去北京之后和程远迹说了什么,总之程远迹朋友圈里久违的更新了,他说,人总是需要看清自己的,祝福那个世上最漂亮的姑娘找到了自己的归属。

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我当初的举动到底是对是错,只是觉得,如果一个人看清自己想回头是岸了,总要有人得给她一个洗清身上罪孽的机会。

我一直都觉得程远迹他被那么多人喜欢除了那张脸之外还有别的原因,他从很早以前就能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他享受过程,但不忘初心。

很多人在自己的生命里为了一些执念疲于奔命,走到尽头之后才发现,原来一路上碰到的那些事情才是真正的精彩,如果真的只看的到最高处的话,人生会错过很多东西,也会失去自己真正的欢喜。

祝那个漂亮姑娘,找到了自己的归属。

你可能感兴趣的:(如果你从不属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