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全碑》碑文详注 句 31 —— 夏阳令

夏阳令 (xià  yáng  lìng)

a、夏阳:古县名。战国秦惠文王十一年(前327年)置,治所在今陕西省韩城市南十公里的西少梁。

西汉景帝前元二年(前155年),分内史郡之一部分为左内史。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左内史更名为左冯翊(左冯翊:zuǒ píng yì),夏阳属之。后来,处于两汉之间的新莽时期,改夏阳为冀亭。到了东汉时期,光武中兴,国都东迁,冀亭又复名为夏阳,仍属左冯翊。

注:

①左冯翊:政区名(也是官名),为汉代 “三辅” 之一。汉时将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称为 “三辅”,即把京师长安附近地区(即现今陕西省关中一带)归三个地方官分别管理;类似于清朝的直隶总督。因其地属畿(jī)辅,故不称郡。

汉代 “三辅” 地图:

《曹全碑》碑文详注 句 31 —— 夏阳令_第1张图片
汉代“三辅”地图

②光武中兴:亦称建武盛世,指的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统治时期出现的治世。

光武帝以 “柔道” 治天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恢复、发展社会生产,缓和西汉末年以来的社会危机。其在位三十三年间,政治上加强中央集权,对功臣赐优厚的爵禄,但禁止他们干政。排斥三公(三公:古代辅佐皇帝的最高官职。周朝为太师、太傅、太保;西汉为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魏晋后三公多无实权,为荣誉职;明清恢复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也为荣誉衔。),加重原在皇帝左右掌管文书的尚书之权,全国政务经尚书台总揽于皇帝,在地方上废除掌握军队的都尉,遣散地方军队,废除更役制度,简政减吏,裁并400多县;经济上解放生产力,曾颁布释放奴婢诏令,规定杀奴婢者不得减罪,炙灼奴婢者依法治罪,免被炙灼的奴婢为庶人(庶人:无官爵的平民;百姓。),废除奴婢射伤人处极刑的法律。恢复西汉较轻的田税制,实行三十税一。组织军队屯垦。放免刑徒为庶民,用于边郡屯田。下令度田、检查户口,加强国家对土地和劳动力的控制。文化上还大兴儒学,推崇气节、东汉一朝也被后世史家推崇为中国历史上“风化最美、儒学最盛”(司马光、梁启超语)的时代。

由于以上种种措施,使东汉初年出现了社会安定、经济恢复、人口增长的局面,因刘秀谥(谥:shì)号为光武,所以称该时期为光武中兴。


b、令:古代官名。县令,为一县之长。县令之名,起于战国。


c、夏阳令:夏阳县县令。

你可能感兴趣的:(《曹全碑》碑文详注 句 31 —— 夏阳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