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
杨门女将,亦是小妹;
具山河志而修天地才,怀玲珑心而晓人情事;可堪风雨同舟,可叹比肩共立。
酒中豪杰,三巡过半,言语必轻天下须眉;
大家气度,临危不乱,行事当效桂英挂帅。
我只有一个我,我也只有一个她。
请原谅我是个懦夫。
我鼓起全部的勇气,才能把曾经属于我们的回忆写出来。
其实除了名字,剩下的,全都是胡编乱造的流水账。
0
香格里拉酒店,宴会大厅,婚礼。
我穿着浅灰色的定制西装,深棕色的皮鞋闪着光,认真的打了领结。没有什么场合比今天更重要了吧,我想。
慢步走到早就安排好的位置坐下,我到的蛮早的,这桌第一位。一群懒狗,我心说。
手从口袋里拿出来,忍住了掏出香烟的欲望,我深深呼吸,抬头看着富丽堂皇的大厅。没有碍眼的柱子,视线可以直直的看到中央的舞台,舞台上铺了一层人造草皮,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装饰品,以及各种颜色的玫瑰。天花板垂下来的灯,像星光一样点缀着温馨的气氛,正中间是一个大大的婚礼蛋糕,而隔壁的桌子上耸立着一个香槟塔,一,二,三……五层。最右边立着张背景板,一张大大的婚纱照,让每一个进来的人都能第一时间看到。新娘穿着白色的婚纱,手盆鲜花端庄的坐着,新郎侧身弯腰,亲昵的吻着她的脸颊,也是浅灰色的西装呢,呵呵。
场地里到处是忙碌的服务员,整齐划一的服装,在各个桌子上细心摆放着喜糖,香烟,红酒等物件。离舞台最近的那两桌还是空的,应该到时候是双方的至亲会坐在那里吧,看来我还真的来早了。
我起身,出去透透气,走向室外的吸烟区。
刚走到大门,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也不敢说多熟悉吧,四年多没见了。
「老大!嫂子!」我高声朝着他们喊。
闻声过来的男子,松开拉着妻子的手,一把抓住我两只胳膊,激动地说。「好久没见了,兄弟!」
张藏,大学时候班长,拜把子兄弟,排行老大,说白了就是最老的,成天带我们逃课泡妞打球打游戏夜店瞎混。毕业之后去了美国,前两年也结了婚。好不容易回趟国,刚好赶上。
我姓王,排行老八,说起来挺忧伤的。
「看来嫂子手艺不错啊。」我笑着向他身边的女士点头招呼。「不然才几年不见,胖了这么多?哈哈。」
「都奔三了,我这是过劳肥,再加上不运动。」老大摸了摸下巴,又开始上下打量我。「还是那么人模狗样的啊,行啊你,混的不错。」
我微笑不语。
「比之前瘦了不少,累吧。」老大关切的看着我,欲言又止的。
「嗨,没事儿,我领你们进去吧,座位都在一起。」我打岔,准备带他们一起进去落座。
「不用,我先去躺洗手间,等下我自己进去。你们俩兄弟好久不见了,抽抽烟说说话去吧。」嫂子善解人意的跟我们说。
「谢谢老婆,我就抽半支,过过瘾得了。」老大这烟鬼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嫂子还真有点手段。
我拿出香烟,递给老大,看他闭着眼睛嗅着烟草的味道,等他叼进嘴里,我用打火机帮着点燃。我一般不给别人点烟,但是给老大,习惯了。
「结婚被人管这么惨,有意思吗?」我问。
「老婆孩子热炕头儿,你岁数小,过几年你就懂了。」老大眯着眼睛,吞云吐雾,看起来很享受。
我不置可否,没接话。
「我那边公司缺人手,兄弟要是看得上,到时候过来帮我,真心的。」
「我怕你雇不起我。」
「百分之三十股份,另外我拿多少你拿多少。」老大认真的说。
「心领了。这事儿得从长计议,如果我还想出去的话。」出门在外靠朋友,老大,我感谢你。
「也行,你想清楚再跟我说。」老大拦着我肩膀。「走,进去,参加我们穗姐的婚礼去。你小子今儿少喝点,听到没?」
「得嘞。」
再次回到座位上的时候,已经看到一多半的人都来了。
画爷、南爷、岳神,今天婚礼女主角的闺蜜,也是跟我们男生兄弟相称,经常一起出去玩的好朋友。画和南她们现在比大学的时候瘦了不少,画了淡淡的妆,穿着粉色系的连衣裙,老黄瓜刷绿漆,装嫩。岳神反而穿着一身女士小西装,她说现在喜欢看书、写字、喝茶,我们一个字都不信。
梅思、陈翰,一个东北大土豪,一个北京官二代,当年的排行老四老五,穿着像样的休闲西装。不知道两位是否还继续保持着最长单身记录,看样子,像。
重庆双少,渣渣,毛董,其实背地里我们都叫他俩重庆双屌,复读才考上我们的大学,啧啧。渣渣带着丫丫,现在都快当妈妈了。而几年不见的毛董变得更黑了,我很好奇他身边年轻漂亮的姑娘怎么看上的他,半夜出门能找到人么。
中药佬、聪爷,两个小广东。一个被女朋友喂的越来越胖,远在英国读博一点都没耽误吃。一个越来越瘦,还是带着熟悉的眼镜,浑身透着一股文艺的气息,听说他最近过的也并不好。聪,加油啊。
兄弟姐妹们,好久不见,我想你们。看你们今天的样子,我真的好开心。
趁着大家聊天寒暄回忆着种种荒唐,我起身去了一趟洗手间。
双手撑在洗手台上,盯着镜子里的我,薄情寡义的人是不是都长得这样。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衬衫熨烫妥帖,西服剪裁合身,领结整齐居中,两个袖扣闪着银色的光,她送的呢。想了想,还是摘掉了金丝边框的眼镜,放入口袋,从前我可不戴这东西,看起来像个斯文败类。
这下对了,跟以前一样了,就是眼神稍微少了点属于男孩子的倔强。多了些,妥协?
我满意的走回宴会厅,发现热闹了许多,主角们终于陆续入场了。
主持人在舞台中央示意婚礼仪式即将开始,满场的宾客也渐渐静下来,期待的望着新娘即将步出的大门。
全场的焦点在父亲的带领下缓缓走来,后面还有两个小花童,是她姐姐的一对儿女,倒不像平常那样顽皮,乖得很。还记得之前让我帮着写作业,这两个混世魔王自己倒是跟没事儿人一样跑出去玩,结果被妈妈发现教训了一通,挨骂的时候还不忘偷偷向我吐舌头,做鬼脸。
叔叔变得有些老了,不过看上去精神抖擞,笑容洋溢在脸上。这么重要的日子,他一定很开心吧。少喝点酒,少抽点烟,生意上的事一定都会好起来的。您老自己做的玉冰烧,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机会再品尝一次。
来了,我终于看到你穿婚纱的样子了,走了八步,在我面前,我都数着。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美,只一瞥,就已经深深的印在脑海最深处,但是我还是舍不得眨眼,我想再多看一会儿。突然我觉得空气有了一股咸咸的味道,下意识揉了揉眼角,没有眼泪,我为她开心呢。
仪式正常进行着,一切都很顺利,直到证婚人高声询问。
「在正式宣布之前,我要询问一下,在场是否有人反对,如果反对需要现在提出,否则不再反对效力……如果没有,那么请新郎……」正常的话,应该没人会在这反对吧。
可我不正常。
我站起来,下意识的系上西装扣子,深吸一口气,朝着舞台走去。
「喂,别闹。」「回来啊。」「干啥子呦?」「现在才后悔?早寻思什么来着……」直到老大用眼神示意他们,我那桌七嘴八舌的人才逐渐安静下来。
证婚人看到我的动作后明显呆滞了一下,转头询问,新郎轻点头示意无妨。
相识八年,相爱六年,不对,应该是八年。
事到如今,我该说些什么好。
想着想着,我开始回忆,从那个八年前的夏天开始,一切历历在目。
1
「北京可真热啊。」我抱怨道,拿着行李箱跟着爸妈,前往大学报到处。为了避开高峰,也为了提前选个好点的宿舍床位,我们仨儿特意提前了三天来到学校。
乘着电梯来到4楼办公室,很安静,只有老师在伏案办公,我悄然走过去,说明来意后便开始在名单上寻找着自己的名字和对应的宿舍号。
「哒,哒,哒……」高跟鞋敲击在大理石地板上的节奏清脆而响亮,我闻声抬头,是个女生。
卷卷的短发,穿着墨绿色的连衣裙,风风火火的朝我这里走过来。
我赶紧低头,虽然我有过很多女朋友,但是在爹妈面前,总得稍微收敛点不是?
「老师,我来报道!」哟,这嗓门儿,脆亮、利落。
「哦,好,你也去那边找一下自己的名字,登记完了拿着钥匙去宿舍吧。」辅导员老师指了指我的方向。
我们俩个各自低头找着,谁也没说话。
我先一步离开,急着把东西放到宿舍,折腾大半天,饭都没怎么吃,半大小子吃穷老子,饿的前胸贴后背。走的时候隐约听到她跟老师自我介绍,叫隋什么?没听清,也没当回事。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面,除了长什么样之外,她不知道我姓谁名甚,我也以为她是什么隋姑娘。
报道完陪老爸老妈见了他们在北京的朋友,恍恍惚惚的过了三天,唯一的记忆就是我的葛阿姨讲以后要是交了女朋友一定要去她家吃饭,她会精心帮我们准备烛光晚餐。哥们儿脸皮薄,这事后面也没敢提。
第一天开班会,辅导员自我介绍完,就开始让同学们毛遂自荐班长一职。我打小喜欢当官儿,但是长大之后反而有些扭捏,惺惺作态,而且考虑到班长事儿是真多,我就给自己找了个嫌麻烦的台阶。
那时候老大的脸还有棱角,不是有点,是分明,跟现在比就是非常分明。就看他大摇大摆的走上去,虎声虎气的自我介绍要当班长,那架势就差说你们今天不让我当就别TM想走出这个门了。
还有一个,就是她。
其实当时应该有三四个,但不好意思,我没记住。
她上去自我介绍的时候还稍微有点害羞,我就在下面跟兄弟几个显摆。「这姑娘姓隋,我早认识了。」
「大家好,我是杨穗,我来自浙江省XX市……」不到半分钟就被打脸,我有点不好意思,他们也在旁边一个劲儿的嘘我。
最后选出来一个男班长一个女班长,当了四年没换过。一个是我老大,一个是我后面的女朋友。绝吧,哥们儿这就叫权力的中心,妥妥儿的狗头军师二把手儿。
课还一节没上,就动员全员去军训了。我现在还记得我第一次买卫生巾不是给女生,是给我自己,当军训的鞋垫儿,用过的都知道,舒坦。
托我老娘儿的福,舍不得我吃苦,我成了军训的摄影师,成天东跑西颠儿。他们搁那儿站军姿,我在树荫下拍照片,说心里有愧那都是假的,幸灾乐祸才是真的,所以我一直一直都这么白,您说,没晒过怎么黑?
不过让我想不到的是,老大想到一个特别具有创意的法子,跟我一样不用军训。
他说他颈椎病特别严重,站久了会晕,不省人事的那种。更可怕的是,军训营地的医生还真给他开了个颈椎病的证明,齐活儿。
整个军训,我们全班就我们俩,天天乐着睡觉。
别人站军姿唱军歌才能吃饭,我俩都直接提前去食堂,吃完还一人装一口袋鸡蛋,怕晚上饿。白天没事在宿舍窝着扯屁,有人检查就跑出去拍拍照片,顺便还能跟小姑娘聊聊天。
提到小姑娘,不得不说,我们俩军训期间一共要到了四十多个女生的联系方式,还是特别不要脸的那种。
「同学您好,刚刚我给你们班拍了照片,方不方便给我留一个邮箱,晚点我整理出来发给你们。」直接要电话号码多生硬啊,曲线救国懂不懂。
「啊,邮箱啊,我不怎么用,要不给你我手机号码吧,军训结束我拿U盘从你这里拷。」
「也……行吧,那你输一下。」我还得装着勉为其难不方便的样子,现在想想,整一个混球儿。
也有人看破不说破,讲究,懂事儿,当然也可能是看我长得帅。
不过这些都甚么没卵用。
因为我很快就被人给拿下了,这里暂且不表。
2
从军训回来之后的生活是真的有些乏味,宿舍网络开通要等一个月,所以我们晚上只能聚在一起玩狼人杀。
我的天赋可能就是从这里开始建立的,以至于后来她跟我一起玩的时候说,「如果跟我是一队的,那就什么都听我的就好了;如果跟我不是一队的,那就等着我被狼人刀或者我把狼人都找到就好了;如果不知道是不是跟我一队的,那就等什么时候知道了再说。」
不过天天跟同一群人玩是很没有新意的,套路就那么几种,更何况花板子打多了容易砸到自己的脚。
那时候老大的女朋友在北外,我们去过那边校园几次,看到很多留学生骑着小摩托,真羡慕。
一个摩托三千多,一个月生活费还得再加点儿。不过我们一咬牙,还是买了。三辆,两黑一灰,我、老大、渣渣人手一辆。当时一起骑出去,在自行车众多的校园,也算是与众不同。
买完了就发愁,爽是爽了,咋个儿吃饭啊。老大能骑车去北外蹭饭。渣渣瘦,实在不行也能蹭蹭毛神的饭。我呢?我喜欢吃肉啊。
要说一分钱难道英雄汉,古人诚不我欺。初次闯荡江湖,我就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那时候只要能让我吃饱,脸什么的绝对不要。
当时我正穿着风衣,带着墨镜,骑着我的小摩托乱晃悠,刚好碰到取快递回来的她。
「吃饭了没?你这快递拿着走不方便,那么远,要不……你请我吃个便饭,等下我载你和快递一起回宿舍,不用走路,咋样?」
「行啊,你要吃啥?」爽快,大款就是不一样。
「随便吃吧,门口儿那家永和大王呗,方便。」我馋那家的黑椒牛柳好久了,宫保鸡丁也行啊。
「老板,要一份卤肉饭,一份黑椒……柳柳。」
「噗。」原谅我不厚道的笑出声,我这当过主持人的普通话,还第一次听别人这么念。
她瞪了我一眼,然后一板一眼的重新说。「还有一份黑椒……牛……柳,都要套餐的。」
不能笑了,毕竟现在是我这顿饭票。
吃饭的时候她给我看快递,是一套衣服。当时我并没觉得什么,买点东西很正常。直到毕业的时候打包行李,才发现她一共买了六十几双鞋子,四箱子的衣服,还有两箱子的包,这还是捐了很多不再用的。
吃完了饭,我履行承诺,一路骑着小摩托载着她回女生宿舍,她抓着我的衣服,另一只手还抱着快递。
第一次载人就这么给她了。而且后面一直到现在,我都没再骑摩托载过别人。
因为半年之后摩托就被偷了,三辆,一个都没给我们剩。
3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突然流行起来「刷夜」,就是几个人拿着书和电脑,去营业到早上7点的咖啡厅坐着听音乐,学习。表面上说是学习,但是一半的人都是去蹭Wifi、看剧、玩手机的。
她也喊我去刷夜,就我们俩。
我追美剧、英剧,一口气从头看到完的那种,想了想宿舍的网还没接好,就抱着iPad和耳机一起去了。
那时候我喜欢看《豪斯医生》、《超感神探》、《皮囊》、《嗜血法医》类似的片子,像《绝望主妇》、《越狱》这种,那是我老妈拉着高中的我学英语的时候就看过了。
找了个小卡座,我看我的iPad,她先听了会歌,然后就拿出一本《微积分》复习起来。
到了后半夜,我有点困了,靠着卡座沙发准备打个盹儿。没想到这一觉就直接到天亮了。
我是在她腿上醒来的。
原来她怕我睡的难受,把两张小沙发拼到一起,让我可以平躺,但是地方又小,只能躺她腿上。
我是个很谨慎,戒备心很强的人,我从来不坐在背后可以走人或者空旷的地方,一定要找一个角落,方便我观察各种情况。但是这一晚我感觉好像很放松,就这么大大咧咧的睡过去了。
这是我对她的第一个深刻的印象,很安心。
没过几天,宿舍的网终于能用了,哥几个纷纷掏出沉寂已久的电脑,酣畅淋漓的玩了一天一夜。
我打Dota,老玩家了,影魔中单绝对不怂,拼老命也要拿一血的那种。
就在我们玩游戏的时候,手机突然来了一条消息。「你好,我是郑妮,你隔壁班的,我发现我喜欢你。」
「这谁啊?你们有印象没?」
都不认识,我本以为大学第一次被告白的经历就这样无疾而终。
但我越想,越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我都没见过一个隔壁班的人,怎么就冒出来个什么妮?
第二天我跟同是班长的老大拿了一份通讯录,看着手机号一个一个对过去。果不其然,找着了正主儿了。忒不专业,用假名还不用个假手机号,搁这儿糊弄谁呢?
过了一阵子,我请她吃饭。终于熬过去了,生活费一到哥们儿我也是半个有钱人。一饭之恩,非一顿烧烤无以回报。
北大小西门有家烧烤摊,地儿比较偏,看起来也不咋卫生,但是串是真的香。
那晚也是我跟她第一次喝酒,就给我喝怕了。哪有姑娘这么喝酒的啊?长见识了。而且是她,把我从一个近似滴酒不沾的人,变成了现在这个骨子里散发着酒精的人。
吃到一半,我故意说。「郑妮。」
明显能看出她身体有些僵硬,但在那跟我装傻。「啊……你跟我说话吗?」
「没事,再来一个,走着。」我也不揭穿她,喝完酒继续啃着鸡翅,不敢吃变态辣,太损形象。
送完她回宿舍,我在操场边上坐了一会儿,想想大学其实也就这么回事,没觉得多有意思。
就在我洗漱完准备睡觉的时候,手机蹦了一条微信。「她:如果下次不是以你女朋友的身份,我就不出去了。」
逼婚?喝多了吧?我想着怎么回才显得我云淡风轻,刚开始打字,又一条来了。
「她:嘻嘻,我开玩笑的,别当真。晚安~」
我看完第一反应截了个图,然后调一下闹钟,也睡了。
那个时候微信还没有撤回的功能。她要是知道我截了图,估计肠子都悔青了。后面每次有人问我们俩谁追的谁,我就默默找到相册。事实胜于雄辩,喝酒吧,别解释了,怪尴尬的。
4
你们知道身边同时存在三十个电灯泡的感觉吗?我知道。
那年万圣节,当时我们浩浩荡荡三十多人就这么一路坐着公交地铁,来到了北京欢乐谷的夜场,因为便宜。
在车上的时候,她的前男友突然打来电话。我不知怎么的,稀里糊涂的抢过电话。「有什么急事吗?我是她男朋友,没事的话就先挂了,我们在车上,讲话不方便。」
反正,就这样我们莫名其妙的在一起了。
10月21日,我还依稀记得她穿着小豹纹外套和黑白格子的打底衫,落落大方。
最后一段路程,真的就是三十个电灯泡同时陪我和她在压马路,还是大瓦数的。后来他们吐槽,穗姐谈俩爱,三十多个人陪着压马路,大手笔。
我从来不喜欢游乐场,更别提过山车、海盗船、超级大摆锤这些设施。不是因为我怕,我胆子不小,我敢勇敢的说我想不玩而不怕别人嘲笑。我讨厌我掌控不了的东西,我讨厌把自己毫无保留的交给机器。
那天是我第一次玩跳楼机,也是最后一次。虽然不高,但是对我来说,每分每秒都仿佛在挣扎,想快点从那个机器上下来。我还是忍住了,因为她说,想跟喜欢的人一起玩跳楼机,体验一下心跳加速的感觉。
他们都在疯狂的尖叫,我紧紧的抓着她的手,皱着眉头,极力克制着心里的压抑和恐惧,下来的时候手心出了很多汗,活着真好啊。
夜场能玩的东西不多,更何况我本能的排斥。结束之后,我们去往钱柜KTV,我的手也僵硬的一直没放开。
老大唱歌好,还是麦霸,天天卖弄着他沙哑的嗓音。梅思能跳,那种晚上蹦迪一个人能自己蹦到凌晨五点不休息的那种。南爷、岳神,凤凰传奇,我不多说了你们应该都懂。渣渣爱唱陈奕迅,红玫瑰,据说当时追他女神的时候因为唱的不好被嫌弃了,所以一直苦练,不过好像依然没什么效果。
我还凑合,能听。至于她?「法海你不懂爱……」你们自己品,细品,白瞎那么脆亮的嗓门儿了。
那晚玩的很晚,而我们作为重点攻击对象,脏活累活全是我的,从那以后我就不太敢玩国王游戏,尺度太大。
我是篮球、足球运动员,从学前班开始就一直没断过训练的。有一阵子刚好有比赛,往返很久,坐地铁单程一个半小时,还不包括走路,所以每次回到宿舍基本上澡堂都关了,只能去外面开个钟点房洗澡。
每周二、周四,她都等我回来喊她,然后陪我去钟点房洗澡。我去洗澡,她蹭wifi,很单纯,没别的,对灯发誓。
2012年12月31日,传说中的世界末日,这么大的日子怎么能不出去庆祝一下。
酒店是真难订,周围5公里以内都早早的满房,可见我国青少年的X教育已经有了极大的改观。
找了很久终于订到一个环境还算不错的地方,结果,正好碰上老大和他女朋友,真就这么巧。
碰上了,那晚上一起去夜店吧,正好搭个伴儿。那时候她是第一次去夜场,还不太会玩骰子,也不会蹦,就默默的在旁边拉着我的手,看我吹牛。
对了,差点忘了说,你那时候的妆化的可真……你懂的。
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晚上至少三轮酒是我请的,老大还从我这借了500块钱,说后边还我,然后再没提过这事儿。
趁着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的时候,我和她该做的都做了。万一是真的呢,末日之前得释放欲望,总不能留个遗憾不是。
5
周末我们去天津玩的时候,分别见了我的高中同学和她的发小。
吴老板,她发小,反正当时我是没看出来,现在已经是标准的土豪大老板成功人士,大学读到一半辍学去创业,现在结婚生子,有了跑车、房子,名下还有几家规格很不错的餐厅。
我同学,单名桐,那时候看起来就是一个纯屌丝,一点都不夸张,请我吃饭都扣扣搜搜的。现在他摇身一变,成了某抖音号大博主,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已经差不多一千八百万粉丝了,累计视频播放六十六亿次,可能你们都关注了。
世界就是这么奇妙,所以我是真的发自内心的相信,莫欺少年穷。
当时,所有人都觉得我和她肯定走不长久,因为我爱玩,她也不安分,再加上性子都急,两个人在一起只会硬碰硬,没人肯服软。
可我偏不信。
我讨厌别人一副能猜到我最后是什么结局的嘴脸,所以我要用行动来打他们的脸。
六年,应该算长久了吧。可惜不是天长地久。
第一学期考试之后的寒假,是我们第一次要分开这么长时间。
到机场的时候离登记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在味千吃的拉面,一人多加了一个溏心蛋。边吃我边安慰她。「哭什么哭,又不是生离死别,过完年就见到了啊。」
结果,等到她哭着进了安检大厅,突然一种情绪涌上心头。那种感觉,就像是整个世界一下子暗了下来,这座城市好像再也没有我在为之驻足为之停留的理由。所以等我回到宿舍,立刻重新买了当天的票,我也要回家,在这里我没有任何归属感。
那个假期我过的很……沉闷,完全没有之前放假的感觉,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我们俩同时买了提前返校的票,然后告诉对方的时候,发现又是同一天。可能这就是心灵感应吧。我觉得我真的很幸运,世界上有一个人在同一个时间跟我做了相同的决定,而且那个人还是我的女朋友。
我们提前回到学校,住在最近的康某酒店。大学四年,基本上我们人手一张康某酒店的白金会员卡,资深用户。
我和她就这样在酒店没羞没臊的厮混了两天,白天吃着串串、麦当劳,晚上抱在一起看电影,做些爱做的事。那个时候的想得少,只要跟对方在一起,就是最开心的事情。
两天后,我们俩手拉着手去辅导员面前报道,老师把她单独叫住,说是有事情要她帮忙。后来我才知道,辅导员跟她说的是,「你是女生,不能所有的事情都听他的,要学会保护自己,知道吗?」
呵,原来当时我就给人这种印象,也怪不得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可以走的长久。
到我过生日的时候,她偷偷买了一条皮带给我,CK,双面是不同的颜色,其中一面是橙色,够骚气,适合我。这是我第一次有女生送我皮带,寓意是什么啊?拴住一辈子?还是让我管住下半身?
本来是我一句无心之言,谁曾想,一语成谶。
后面的生日礼物就开始变得越来越敷衍,一支雪茄、陪我吃一顿牛排,还都是在我三番五次暗示下才给我。呵,善变的女人。
清明节学校放假三天,正好赶上周末双休,我们去了平遥古城,那是我们第一次出去旅行。都说情侣一定要一起旅行一次,这样才知道两个人生活上是否契合。我反正觉得我们俩挺合得来的,作息对的上,口味差不多,懒的时候一起懒,玩的时候一起玩,她做攻略我看地图,她找餐厅我订酒店。
刚下车到了入住的客栈,已经是晚上七点左右,然后就在办入住手续的时候,停电了……
关于旅行的第一天停电这件事,这次只是个开始,我们在以后的经历中遇到了好几次。把行李丢在房间后,用手机闪光灯作为手电筒,我俩摸黑出去找东西吃。
餐馆是不用琢磨了,黑灯瞎火的,压根没法儿做饭,只能去路边小摊碰碰运气。
我吃小吃,但是我从来不在路边上吃,因为我老娘从小就不允许我在外面吃东西。不管什么样的食物,我都已经下意识的会带到家里,或者去车上吃。
那晚我们就在路边摊边上,左手端着臭豆腐,右手拿着烤鸡翅,突然间觉得两个人这样不干不净的吃东西也挺好的。
对男人来说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女人有两个:一个是妈妈,她会管着你,唠叨你,照顾你,生怕你过的不好;另一个是你的女人,她会陪你一起疯闹,陪着你做着离经叛道的事,然后再一起承担,一起面对。她们都爱你,只是以两种不同的形式而已。
说到小吃,不得不提,有两点我特别特别佩服她。
一是她从来不会吃坏肚子,而我就不行。二是,她能把自己吃到吐。
这是真的,有一次我们去山东玩,青岛济南。当时在我们下午去了芙蓉街,从街头一路吃到街尾,毫不夸张,然后她吃着吃着就跑去垃圾桶,吐了……当时我吓了一跳,以为是人命相关的事情,结果她一脸淡定的跟我说。「太好吃了……但是我实在吃不下了,太撑了,就直接吐出来了……」
我是打心眼儿里服,这才叫吃货,傻妞儿。
6
我们第一次吵架,吵得原因已经不记得了,因为当时把我吓坏了。
这姑娘是典型的朝着吵着忘了为什么而吵,只要你对我凶对我态度不好就立刻转身走人,不管方向,也不看路的那种,大马路都敢顶着红灯直接过。
开始我还以为是闹着玩,就在后面边抽烟边悠闲的跟着,就等她啥时候回头。直到我看她真的跟个傻子一样往车水马龙的大道上走,赶紧跑上去把她拉住,态度装作极其诚恳的道歉。然后就是一阵担惊受怕,万一出点啥事怎么办啊,我的大好青春才刚刚开始不是。
拜她所赐,大学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Maroon 5的《Won't Go Home Without You》。不管什么事情也好,多大的争执也罢,一定一定当天讲清楚和好,然后一起回去,平平安安比什么都重要。
学期过半,我参加的足球赛也到了决赛阶段,我和鹤是唯二以新生身份作为主力。比想象中的顺利,我们成功拿了冠军,3:2,我进了一球,也算是给我高中足球校队一直没能夺冠的遗憾画上了一个句号。
没想到她也来了,我并没有跟她讲,因为球场离我们校区实在是太远了,晚上冷,风还大,北京的风特冻人,跟刀子一样吹进骨头。
她说她看了一整场,还拍了照,怕我分心所以一直没喊我,说完给我递了一罐热的旺仔牛奶,还带着她的体温。我赛前不吃东西,最多喝一罐红牛,这会儿精神头一下来感觉特别饿,大口大口喝起来。甜,甜到心里的甜。
作为独生子女,一个人在北京读书,可让我老娘想死了,实在拦不住,她出差特意绕路来北京看我。老妈请我和她吃铜火锅涮羊肉,沾着麻酱腐乳韭菜花的羊肉,大口吃进去,淡淡的膻味儿、火锅的汁水混着酱料的味道,我的最爱。
吃完饭我以下午选修课要点名为由,脚底抹油就开溜,让她一个人陪着我老妈在北京逛逛。实际上我是回去是因为正事,冲天梯呢,这不马上赛季结束了。
她们娘儿俩去了清华校园,然后又去了圆明园,俩人之前都去过。但是以这样的身份,应该都是第一次吧。
不知道她给我老娘灌了什么迷魂汤,后面就喜欢上这个姑娘了,没事儿还送她包包,化妆品。直到现在她们都一直保持联系,我朋友圈屏蔽父母发了啥,我去了哪儿,都一股脑儿的打小报告发给我妈,到底谁是亲生的啊。
身边的同学们也不再压抑着春心萌动的,我上铺渣渣终于跟自己的「兄弟」在一起了,我们都叫她丫丫,特别乖巧可爱的一个重庆女孩子,跟老大女朋友一个学校。他们俩一个比一个瘦,远远看着就跟两个筷子在走路一样。我见证了他们中间经历的分分合合,而现在两个人已经结婚了,还有个等待出世的宝宝。可惜那个时候我们很多人在国外,没来得及参加,不过小孩子的满月酒一定不能错过,我第一次当干爹。
老大嘴上总是嫌七嫌八,挑这挑那,还动不动在我们面前打电话说分手,实际上比谁都狗腿,屁颠屁颠的往嫂子学校跑。他们在一起快7年了,从中学开始到现在,我那时特别羡慕。
7
又是一年寒假,我带她回家,我想让她看看我从小长大的地方。
我们一起走过我的学校,告诉她我逃课的时候最喜欢去的网吧,给她看我曾经挥汗如雨的足球场、篮球场,再一起去最繁华的小吃街,在大冬天零下十几度的室外边跺脚边吃着糖葫芦。
等到晚上回家的时候,我爹妈早就准备好了我最喜欢吃的涮肉,最喜欢喝的瓦罐酸菜汤。家里的饭菜最好,真的。那天晚上我们四个人一起吃着最嫩的肉,喝着最烈的酒。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我爸妈在酒桌上认输,可能是让着我们俩。
一直到现在,我和她一起出席的场合,别管啤酒白酒红酒洋酒,还真没输过,工作之后也是一样。我们俩总会有一个是整个桌子上最清醒的人,然后嘲笑着其他人,手拉手回家。
后来,我一个人应酬的时候总会不自觉的喝多,因为潜意识里感觉会有一个人在旁边帮我、照顾我,那已经成为我的习惯了。可每当我第二天睡醒,忍着宿醉的眩晕感转头的时候,我的旁边已经没有那个最熟悉的温度了。
大三的时候,我是外联部部长,她是文艺部部长,一家两部长。说起来好听,其实就是有活动组织学弟学妹布置场地搬东西,脏活苦活累活都得撸起袖子第一个上。一次受邀参加中戏的校园歌手大赛,我们作为代表欣然前往。不得不说,让我大开眼界,原来真的是术业有专攻,吃饭的本事没法儿比啊。
冠军是一位唱歌剧的男生,亚军是三个女生,跟现在的女团一样,又唱又跳,中间还有人捧着大束的玫瑰花上来,跪地表白,不过并没有影响整体表演的连续性,也不知道是不是设计好的。
看完表演,我们谢绝了晚宴邀请,跑到南锣鼓巷排了很久很久的队,就为了吃那个网红酸奶。但是,尝过之后我就下定决心,以后坚决不排队吃东西了。
有一次我们在图书馆上自习,她跑出去接家里电话。回来之后情绪不对,我问她也不说。到了晚上,她突然跟我说分手吧。因为家里的生意出了很大的问题,她不想牵连我。但我怎么会答应,可能是我不知天高地厚,安抚她之后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对她。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想要认真的对待自己的人生,因为她。
之后我就不再没日没夜的玩了,暑假的时候运气不错,我和她同时得到了一家公司的实习Offer,是一家很伟大的公司,我们也借此机会认识了一群有趣的挚友。
实习在另一个城市,我们第一次同居,在一间非常小的出租屋。
我们自己添置了一台小冰箱,里面装着了各种各样的酒。下班之后就挤在一起学习,晚上饿了去吃宵夜,每个周五跟其他实习生一起疯疯闹闹,简单而充实。
有天挺晚的,回来路上碰到流浪猫,我好心买了两根火腿肠喂它吃,结果回头就是一爪子,血淋淋三道口子。她查了半天百度最终得出结论,我不打狂犬育苗就可能会挂掉,然后大半夜拖着我去打针,陆陆续续连着打了七针,哎。
她的睡姿是真的差,本就不大的床,我被挤到只能睡在左边的小角落,还不敢随便翻身。我曾经天真的以为是床太小的原因,直到毕业之后我们正式住到一起,换了King Size的大床,也是一样,给我的地方就那么点儿大。忍忍吧,毕竟是自己挑的人。
实习的时候,正好赶上学校的小学期考试,我们俩天天拿着比砖头还厚的书,利用午休的时候复习,再请一天假飞回去参加考试。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真敢啊,万一飞机晚点怎么办,万一自己复习错过重点怎么办,我们真都没想过。大不了,一起重考呗。
我再也没有荒废任何一个假期,除了过年,我都会留在北京寻找实习的机会,一点点填满我的简历。
大四的时候,她的实习工资已经到了一万多,对于实习生来讲,已经很难得了,可我还在各行各业徘徊着,因为我始终不知道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临近毕业,我们计划着去巴厘岛,好好地挥霍一下。为了买Air Aisa的特价机票,我们连毕业照都没来得及拍,不过也没什么,因为我们有彼此。而且我们在巴厘岛拍了好多好多照片,我也是从那时候真正爱上摄影。第一部相机是她送我的,我到现在无论飞到哪,行李箱总会有一格位置留给它。虽然已经很久没有开过机,但是我还是舍不得丢。
我是一个自以为很精明很谨慎的人,可我们还是被骗了,就在巴厘岛Money Change的街头小店。一个全国高中物理竞赛二等奖,和一个高等数学可以拿A的人,我们俩居然在算数上被人骗了,二百美元,说出来都丢人。我到现在对印尼盾还有阴影,出差去雅加达的时候都只刷信用卡,不想碰这个货币。
更可气的是,店员用他眼花缭乱的点钱操作糊弄我们之后,还伸手跟我们示意Give Me Five,我和她就傻傻的上去击掌,等回到酒店算钱的时候才发现被忽悠了……从此之后,再有陌生人跟我Give Me Five,我都十分戒备,怕又碰上个骗子。
巴厘岛真的很适合度假,我们在各个小岛上总共待了十四天,无忧无虑的两周。睡懒觉起来吃早餐,然后在私人沙滩上一趟就是一下午,抽抽烟喝喝酒,晒着太阳听音乐,晚上再去餐厅吃一顿正宗的印尼餐。
Soto Ayam,我太喜欢那里的鸡肉汤了,有种温暖灵魂的力量。但是后来我在其他地方吃的时候,不论多么正宗的东南亚餐厅,再也找不回那种感觉了,可能是因为学生时候穷,所以才珍惜吧。
记忆最深刻的有两个,一个是图兰本潜水,能看到二战的沉船。潜到深处的时候,教练善意的让我们享受两人时光,悄悄躲在一旁。被整个静谧的大海包围,只能听到自己氧气阀的声音,虽然不是我第一次潜水,但还是有一点点害怕。我没她那么心大,天不怕地不怕的。
另一个就是AYANA Resort,某姓女星和吴姓男星结婚的地方。看着阳光倾泻在举办过婚礼的草地上,我那时心里想的就是,我也要在这里办婚礼,和她。著名的Rock Bar也在酒店里面,我们因为是住客,可以不用排队直接进去,但由于天气不好,没能欣赏到日落的景色,只能窝在卡座上看海浪一次又一次的冲上石岸,激起一阵一阵的呼喊。好是好,就是酒太贵,连可乐都是一百多块大洋。
到了真正的毕业旅行,她跟室友选择去韩国买买买,而我跟兄弟们去了内蒙古自驾。
我们买了帐篷,开车到一个看起来差不多的地方就扎营休息。说是为了体验野外露营,实际上是因为省钱,我们租了两辆车,酒店的钱能省则省。
渣渣为了给我们炫耀野外生存技巧,捡了一堆马粪抱在怀里,然后给我们演示马粪生火,边点还边用嘴吹。啧啧,不知道那天晚上丫丫怎么忍受跟他住一个帐篷的,光想想就有那味儿了。
我没上过战场,但我体会过被马群冲锋的感觉。天还蒙蒙亮,我就听到一阵密集的马蹄声,顿时睡意全无,赶紧起身打开帐篷。好家伙,万马奔腾夸张了点,但是少说一百多匹,就这么给我们包围了。
原来是我们跑到人家白天放牧的地方了,没赶我们走就不错了。就这样在一群马的蔑视下,我们牙没刷脸没洗就赶紧收拾帐篷,灰溜溜开车走人。
一躺下来,我们一共开了一千多公里,去了沙漠,看了草原,骑了马和骆驼,开心是开心,但是我总觉得有点不太对劲。我其实不是喜欢旅行这件事,我是喜欢跟她一起用眼看,用心去感受这个世界,光我自己玩有啥子意思嘛。
毕业=分手?抱歉,不存在的。
毕业季,在别人忙着考研,秋招,面试的时候,我和她则开始了吃遍北京美食的步伐。因为我俩早早就拿到了相同的公司Offer,也同时拒绝了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的研究生Offer。
别人哭着告别,我们俩却没表现出任何难过;人家喝到烂醉,我们靠着脑袋以他们为背景自拍。因为我们毕业了还是会到同一个地方,继续着未完成的故事,根本用不着伤心。
羡慕么,别着急,小说都是欲扬先抑,我这个就叫欲抑先扬。
8
到了新的城市,我们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家,每一件家具都是亲自挑的,然后我花了两天的时间,一个螺丝一个螺丝拧上去。
她坚持要买套厨具,为了做饭,但是她的厨艺真的不怎么……拿的出手。记得她第一次给我煮饭的时候,红烧肉用了整整半瓶儿酱油,可乐鸡翅是黑色的,就这么给我端出来了。
卖相不好有啥的,我口重,吃得惯,我爱吃就行了呗。但说句实话,她做的辣炒藕丁,我是真喜欢。
如果有一个女人心甘情愿的为你做饭,除了感动,你必须全部吃光,吃完说好吃,然后乖乖去洗碗,不然你真的配不上这个女人。
都是爹妈惯出来的孩子,凭啥人家愿意给你做饭啊?
因为她爱你。而爱,不只是一个人的事啊。
我们都喜欢宠物,所以养了一只英短蓝猫。它叫蛋蛋,现在是个小太监了,蔫儿坏蔫儿坏的,在我面前唯唯诺诺,一到他妈那就无法无天,重拳出击,抓了她好多次。
蛋蛋时间观念特别好,比如每天早上六点就一定准时的用爪子扒着卧室门,喵喵喵的叫,直到我们俩有一个人起来开门,它再一溜烟的钻到被窝里面,打着呼噜撒娇。有一次我下午请假在家,到了快下班的时候,就看它纹丝不动的趴在对着大门的沙发椅上,一旦走廊有动静就立马竖起耳朵,眼睛瞪的圆溜溜的,它能分辨出她的脚步声,跟我一样。等她开门,第一眼就能看到蛋蛋乖巧的蹲在鞋柜旁,换鞋子的时候它还会用毛茸茸的身体蹭你的腿,再屁颠屁颠的跟你回卧室换衣服,像个小管家。
我就从来没这个待遇,因为它怕我。小时候给他洗澡洗耳朵剪指甲上除虫药都是我弄,每次我回来,它看到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就直接转身跑进猫爬架,留一个圆滚滚的屁股对着我。
但是在宠物医院,看到医生害怕的时候,它总是会躲到我的怀里,爪子用力地扒着我的衣服,瑟瑟发抖,可能它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吧。我儿子我可以欺负,其他人都往边儿上稍稍好吧。
蛋蛋,那时候爸爸妈妈太忙了,你一个人在家里会不会很孤单啊。
蛋蛋挑食,还不爱喝水,她变着法儿给它做湿粮,有个专门给它做饭的锅,但依然没用。最严重的时候,蛋蛋憋尿把自己憋出尿道结石,必须带它去医院,做手术,打吊瓶输液。等第二天我们去看的时候,它的精神明显好了不少,在笼子里对着我们喵喵叫,小胖爪儿上还插着吊瓶针,可怜兮兮的。
其他时候蛋蛋很乖,挺听话的,现在它在爷爷奶奶家,我爸妈那,作威作福的胖到十五斤二两了。早上六点一只虾,提前剥好煮熟,三餐自动喂食机准时的输送猫粮,晚上睡觉前还要吃点零食,隔几天吃个猫罐头改善伙食,神仙生活好吧,换你你也胖。
最开始我老娘坚决反对养猫,说害怕,掉毛,麻烦。结果现在比谁都喜欢,天天在某宝上给它买零食,冰箱最下面一整层全都是给它吃的。更过分的是,把我之前的房间改造成它的小窝了,我的床都铺了软垫子,给蛋蛋随便撒娇打滚儿。
那时候送它上飞机,小可怜自己坐了六个半小时,差不多横跨了半个中国,特别坚强,My little solider。
第三个月的时候,我们买了车,新款的A4L,小白,陪我们差不多走遍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每次她开车的时候,我坐副驾驶,真真切切体会到当初我老爸看我开车时的感受。不是怕你不开不好,挂了蹭了什么,车有保险不用怕,可如果真要有什么事,那个时候我不在你身边,你怎么办?
后来我出国前一个人去卖车的时候,刚准备熄火交钥匙,车里的歌刚好随机到了《说散就说》,我就继续坐着听完,也算是跟小白正式的告别。就是不知道这歌唱的是它和我,还是她和我。
我在家里从来不能吸烟,只能去卧室的阳台上。有一次我想恶作剧,让她体会一下我一个人在阳台孤苦伶仃的感觉,趁她拿衣服的时候,我立马把门关上,锁住,然后对着她幸灾乐祸的笑。
结果,锁……坏了,打不开了……她就一个人穿着单薄的睡衣在阳台上愤怒的看着我,我赶紧打电话给物业,然后从隔壁的阳台上给她送衣服。最后……整个落地窗的玻璃都被我们给拆了,才让她出来。晚上我们就在一个风呼呼吹的房间里睡了一晚,正好不用开空调了,凉快还省钱。
有个周末,我和她一起去看她的爸爸,杨叔叔。开车差不多四个小时的路程,一路上我什么都没想,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计划赶不上变化,因为意外的高速堵车,我们到的时候,午饭都已经吃的差不多了。
说起来当时也是年轻气盛,我找服务员单独要了一瓶白酒。「叔叔,没想到堵车,来晚了真不好意思。我酒量一般,这瓶酒等下吃完饭我负责喝完。」半个多小时吧,我吃了几口菜,喝了一整瓶白酒。
去叔叔厂里喝茶的时候我还很清醒,意气风发的,初生牛犊不怕虎。但是根据她的回忆——因为我断片儿了,什么都不记得——我喝茶喝到一半突然说要去洗手间,然后半天都没回来,她去找才发现我蹲在洗手台边上,吐完了,但是也睡着了……还是杨叔叔帮着给我扛到酒店的。第一次见她家长,啥都没说就把自己喝的烂醉,想想就丢人啊。
往后的日子基本上隔一段时间都会去拜访杨叔叔,我挺喜欢跟他抽烟喝茶聊天的。那个年代白手起家到现在,不容易,我佩服。
9
我爱阅读,从小被逼着看书,写读书笔记,养成习惯之后反而再也离不开书籍。她开始一点都不喜欢,天天抱着iPad看没营养的肥皂剧和综艺节目,为此我没少嘲讽她,但是她却说。「大俗即大雅,爱好、喜欢都是个人的选择啊,是不分高低贵贱的。」
我觉得挺有道理的,情不可量,爱不可数,无有高低对错。所以后面我就不再劝她看书,倒是她自己抢了我的Kindle从言情小说看起来,再到《月亮与六便士》这样的文学作品,现在都主动索要我的书单,开始跟我讲特别喜欢的段落了。而我呢,也开始陪她看喜欢的综艺节目,一起看我早早就猜到结局的电视剧。我发现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无聊,偶尔放空一下自己,也不错啊。况且,存在即合理,我之前的做派说白了其实就是附庸风雅罢了。
好的爱情从来都不是把自己改变成对方喜欢的样子,而是两个人主动选择去感知对方的世界,让自己成为更完整的人。爱屋及乌,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还好,我现在懂了。
工作之后的十一,跟中秋连着,再请一天假,加上周末,一共有12天的假期。我们组了一个四人小分队,分工明确,她——总策划、益达,我的好兄弟,也是大学时的朋友——酒店选择及物品采购、管儿——摄影师+餐厅选择、我——专职司机+兼职摄影师+路线规划。
目标,土耳其。这次旅程是我们最怀念的一段时光。
迪拜转机去伊斯坦布尔,或者说君士坦丁堡,到的第一天晚上,我们按着导航死活没找到酒店,最后问了街边便利店的老板才知道,那一片停电了,没开灯。呵呵,旅行第一天停电,我已经习惯了。
在路人的指导下找到了酒店,老板很不好意思,主动给我们升级了房间,更主要是因为没什么人住。
伊斯坦布尔——伊兹密尔——棉花堡——费特希耶——卡什——安塔利亚——飞机去卡帕多奇亚——再飞回伊斯坦布尔,这是我们当时的路线。
D400公路,世界上最长的沿海公路,在这里开车是一种享受。在我所有自驾旅途中给我印象最深刻,更让我见识到了没有限速车到底可以跑多快。沿着公路一路开,目光所及皆是风景,凡是能停车的地方,就可以到海边拍照,享受着阵阵海风透进身体的清爽。
在费特希耶,我们四个在没人认识的地方耍起酒疯,喝到饭店打烊,再到空无一人的马路上,拿着红酒瓶直接往嘴里灌,大呼小叫的把看管游艇的保安都引来了。受不了他一遍一遍的盘问,我和益达互相使了个眼色,一人拉起一个就开始疯狂的跑,一路跑回酒店。我的记忆就只停在这里了,都喝多了,谁也不记得还发生了什么。
在卡帕多奇亚的时候,我们入住了有名的洞穴酒店,带红酒浴缸的那种。当时我们笑言,敢给我们免费的酒,非得把酒店喝到破产,但是尝了一下就打消这个念头,味道是真的不行。
热气球,滑翔伞,在卡什的小酒馆喝酒赏月,一辈子这样我估计也不会觉得腻。
「我想要带你去浪漫的土耳其,然后一起去东京和巴黎……」我们唱了一路,但我没能再陪你去东京和巴黎。
那年元旦,她带我回她的故乡,浙江省,人杰地灵的地方。
下了飞机刚好是饭点,蕙姐接我们到餐厅,嚯,姐夫带着一群人早就等我们来了。
阿姨也在,看起来蛮年轻的,知道我们没吃饭,偷偷塞给我两个大包子,特好吃的那种,尤其在你饿的时候。
事实证明我还是低估了娘家人的热情,打了两圈儿之后我偷偷给她使眼色,阿姨见状直接找了个借口领我们两个回家了。我也是送了一口气,总算没上演上次见杨叔叔喝的烂醉的悲剧。
在她家帮着带了一天的娃,她侄子小帅、侄女囡囡,淘气的很,但是因为跟我不熟,反而倒是听我的话。两个小家伙基因好,漂漂亮亮的。小帅现在都已经再给童装拍广告了,长大了估计也是个混迹花丛的浪子。
吃过阿姨做的饭,我就特别纳闷儿,她怎么连半点厨艺都没继承呢?
还顺道儿见了她从小到大的朋友,郑妮,就是最开始被她借用跟我表白的名字。
临走的时候阿姨送了我们一人一套衣服,羊毛大衣,手工做的,很轻便,情侣款。还有……两大盒保温盒的包子,估计阿姨也知道她女儿的厨艺,还不如给我们带点干粮回去。
10
毕业一年多了,感情顺利的同学、朋友陆续结婚的消息一点点遍布在朋友圈的各个角落。
她没问过我,我不知道是她不敢问,还是在等我主动说,仿佛成了我们两个最禁忌的话题,从来无人提起。
有次我跟老爹打电话,末了,他语重心长的跟我说。「你老爸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已经1岁多了……」
我突然觉得时间真的是太残忍了,趁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重重的给了我一拳。结婚、生子?我完全没想过,虽然现在我们俩跟婚后生活基本没什么区别,但是我真的没做好这个准备,我好怕,这是我第一次有这种想逃避的感觉。
我只能保证我是个合格的男朋友,但是丈夫、父亲,我行么?这个念头从这里开始种下,然后渐渐变成一根刺,时不时的挑拨着我的神经。
那段时间我们突然变得很忙,我出差的时候她在家,她出差的时候我在家,日常的交流也变成简单的早安晚安,每天一个视频电话聊一聊工作上的事,看看蛋蛋,像走程序一样。
我们找了个时间一起去香港,准备大肆采购一番,算是给逐渐变得枯燥的生活一剂调味。想法是好的,但是结果未必也是好的。
可能是因为生活中的琐事压抑的太久,那是第一次吵架之后我没有主动哄她。我那时候的想法很简单,一百次吵架我可以主动哄你九十九次,但你必须也主动一次。
她在海港城外面的阳台上背对着我生闷气,我就乐得在里面吹空调,靠着墙壁喝咖啡。等她熬不住了,终于来跟我道歉,我们和好,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跑到时代广场旁边的小巷吃着拉面,还是一人加一个溏心蛋。
可是有一件事我错了,我们还没吵架一百次,我也没主动哄过她九十九次。是我变了,我不知道而已。
Gucci出了老爹鞋,我的码只剩一双,在销售的甜言蜜语中,我一意孤行的买了,她说,「喜欢就买呗,千金难买你喜欢。」 但是我能感觉出来,她其实想的更多,只是她没说而已。
我能猜到,她觉得我做事全凭心意,不喜欢为未来做过多的打算,但她怕我不开心,都藏着掖着。她一点都没错,过日子不是这么过的,但我那个时候还没想过就这么把自己变成一个过日子的人。
我讨厌柴米油盐,我向往星辰大海,我喜欢山川明月,我崇尚散淡超脱。弃微名去来心快哉,一笑白云外,知音三五人,痛饮何妨碍,醉袍袖舞嫌天地窄。
她比谁都懂,所以她更不会劝我。
这件事就像一道分割线,回去之后,事情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还是一起开车上下班,只不过回到家后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仿佛互不打扰,每天的晚安吻也开始敷衍起来,两个人背过身子睡觉的次数越来越多,床中间的部分就像条护城河,让两边相敬如宾,互不侵犯。
这样不行,还有两个多月是她的生日,我得做点什么。
我决定求婚。除了这个,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能拯救那个时候的我们。
求婚就要有惊喜,我谁都没告诉,偷偷计划着。BGM我早就想好——《All About You》,而最重要的是量戒指的尺码,我在网上找了很多测量指圈的方式,选了一种我认为最隐蔽最不会被发现的。
我应该说过她睡姿很差吧,有时候睡得沉了还会打呼噜,像只小猪。那天晚上我睁着眼睛等她入睡,又等了半个小时,然后悄悄的拿出我提前准备好的细线和尺子,轻轻的拿起她的右手无名指,刚把线缠上,她的呼噜声突然停下来了,顿时一阵脊椎发麻的感觉传来,浑身僵硬的像个刚掉入冰湖的人,一动不敢动。过了大概像二十分钟一样长的二十秒,她的呼噜声又逐渐恢复,我继续做完之前的工作,对了一下尺码表,45?这不好买啊,得去定制。
后面我自己买戒指戴着玩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还要考虑手指关节,不然戴着会不舒服。
我至今都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醒过来,知不知道这件事……不过现在看来也不用我操心了。
11
因为她生日前的一个月,我们就分手了。
五年七个月零二十三天,整整2058天。
那是我第二次没主动哄她,也是我第一次夜不归宿,我在楼下停车场驻足很久,一根又一根的抽着烟,后来因为蚊子太多,我躲到车上,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想了一夜。
「分手吧。」她说。
「好。」我说。
蛋蛋在我们俩中间嗅嗅这个,闻闻那个,最后躲到妈妈的怀里盘起身子,闭着眼打呼噜。
我本想找个房子搬出去,没想到她率先一步,带走了所有的行李,蛋蛋……还有冰箱。她知道,我不喜欢常温或者热的水,不喝冰水我会很难受,而她不想让我好过,因为她难过。
等我再回来的时候,只发现桌上被掰弯的钥匙,证明她来过。原本温馨的小窝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成对的浴巾、牙杯、牙刷、拖鞋,都不见了,房间所有的角落被硬生生的撕裂成两半,其中一半被人带走,仿佛不曾存在过。
我又变回了那个浪子,三个月换了三任女朋友,听朋友说她还一直沉浸在悲伤中。当初一起看《前任2》的时候,我们还打趣,「这桥段多么的俗套。」没想到就在我们身上真的应验了。
好像也是莫名的默契,我们都选择了去其他的国家工作,想远离这些回忆,越远越好。
我出国的前夕,找了好朋友们最后一起聚一次,定了个超大的包间,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可以来凑热闹。栾妈偷偷背着我联系了她,她婉拒了。
就在快要散场,准备各回各家的时候,我记得大概是凌晨两点,她来了,带着精致的妆,墨绿色的一字肩长裙,脖子上的项链还是我之前送的那条,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那样,踩着小高跟一步步朝我走来,坐在我的旁边,两人无话。我若无其事的唱着我的歌,她转头跟朋友寒暄,喝酒、吹牛,我们俩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跟往常一样出席一个聚会而已。
「如果早知道那天是我们最后一面,我绝不会和你谈论琐事浪费时间,人生里看似偶然却又必经的告别;无约而至,无人可免……」我没有打断这首《如约而至》,因为这也许真的是我们最后一面了。
在栾妈的眼神示意下,其他人默默的退出了房间,最后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两个酒鬼的分手局,虽然迟到了点,但是总归不是没有。
差不多一整瓶刚开的洋酒,轩尼诗,我现在特别讨厌这个味道,一闻就恶心,还有横七竖八没喝完的啤酒,约莫一打多一点。
我们面对面坐着,不说话,你一杯,我一杯,就干喝。喝一杯就忘掉一点,继续喝就再忘掉一点,等忘干净了,就再也不用相互纠缠,各奔东西,开始新的生活了。
你能忘掉另一个自己么?
肯定没用,不然我为什么还在这敲着字。怎么可能忘得掉,那是刻在骨子烙在心上的。
不知道她怎么样,但我肯定是醉了。她搀着我打车,因为关门的力量大了点,司机特别不满的回头说。
「注意点儿啊,用那么大劲儿干啥啊……也没个正经儿样,三更半夜在外面晃……」
当时我就像全身的血液一下子涌到头上,借着酒劲儿,「你TM再说一遍,XXX……」说我可以,无所谓,但是谁都不能在我面前骂她,一个字都不行。
眼看就要动手,她赶紧开门把我拉下车,一边举着电话,一边色厉内荏的威胁追下车的司机。「我现在报警,你要是想一起进局子你就过来,我们不怕……耽误你晚上挣钱你自己想!」
等到司机骂骂咧咧的走了,她撑住我,回头说,当时每一个字我都记得一清二楚。
「老公……没事了,你喝多啦,我带你回家,走……乖,别闹。」
第二天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房间只有我一个人,她昨天把我送回来究竟待了多久,还是今早才走的,我都不知道。然而我隐约觉得我好像做错了什么,或者说错过了什么。
我出国之后,也打听到她紧跟着去了另一个国家,不算近,也不算远,但是没什么联络。应了那句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亦或,相望于江湖。
在国外的时候工作忙了很多,也让我没那么多时间去纠结过去的回忆,但是据我朋友讲,每次醉酒我都会默默念着她,把他们都听烦了。
我喜欢什么,她用脚后跟都能想到。有一年生日的时候,她从英国托人带了一对Tateossian的袖扣给我,银色框架,镂空设计,可以清晰的看到里面的金属齿轮相互咬合,拨动其中一个就会带动剩下的一起转。我珍藏至今,只有重要场合才会拿出来。
还有一次半夜突然接到她的微信电话,「我好像喝多了,客户一直缠着我不放……」,断断续续说了一半就挂了。当时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拿出手机查最近一班去她那里的机票,然后疯狂的联系懂签证的同事问能不能直接落地签。她的消息又来了。「没事了,我到家了,你应该已经睡着了吧,打扰你啦~晚安。」好像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我长舒一口气,起来点了根烟,没事就好,抽完我也就躺下睡着了。
在离开对方之后,我们俩对自己更好了些。我可以熟门熟路的挑着Dior Homme定制西装,戴着金闪闪的劳力士。而她也早就成了H店的常客,拎着Kelly包上下班,心血来潮的时候打个飞的去迪拜最高的Atmosphere喝一顿下午茶。
我们现在好像什么都有了,可是再也没有了我们。
直至今天……
12
在一片狐疑的眼神中我走到最前面的桌子,每一步都感觉到腿在发软,是因为想逃跑么?
「囡囡,小帅,还记不记得我啊?是不是都上学了,下次叔叔带你们去迪士尼玩好不好?」两个孩子听了我的话,兴高采烈的点着头。
「蕙姐,别来无恙。」蕙姐无奈的笑了笑,伸手与我相握,眼神好像是在说些什么。我轻轻眨眼,点头,我都懂。
「阿姨,好久没吃您的做的包子了!皮薄馅多儿,吃不够,想死我了。」
阿姨眼睛红了,拉着我的手说。「一直都欢迎你来家里吃饭啊,你这孩子,都瘦了,是不是累的?你也得照顾好自己啊。」
「阿姨,没事儿,瘦点精神儿,这么多年您最辛苦了,是我没那个福气,今天这个日子可不能哭,要开开心心的。」我轻轻跟阿姨拥抱,又悄悄在她耳边说。「您今天不是嫁女儿,是多了一个女婿,还多了一个儿子呢。」
阿姨抹了抹眼泪,笑着跟我点头,又紧紧攥了攥我的手。
叔叔一直没回头,估计还在生我的气呢,都两年了。
我倒了整整一杯白酒,估摸儿差不多二两半,就跟第一次见叔叔一样,不过那时候我是在信誓旦旦的保证。
我食言了,所以我认罚,如果叔叔还愿意罚我。
「叔叔,对不起,辜负了你的期望。我没有资格要求您的原谅,但是您和阿姨永远是我最敬重的人。」说罢,我一饮而尽。现在的酒量可比之前好多了,但是为什么,这个酒喝起来怎么会如此难受呢,不辣但是苦。
叔叔依然没回头,只是拿起酒杯,背对着我喝了一口便放下。
这一桌剩下的人是新郎的家属,我饱含歉意的低眉鞠躬,叨扰了。
我把酒杯放下,再次迈开发软的双腿,一路看着地毯,迈过台阶,在新郎官的面前站定。
一身笔挺的西装,对着我的眼神毫不退缩,不错,有点棱角。挺白的,比我高,绝对没有我帅,我确定。
但是你一定要比我好啊,我心想。
「恭喜。好话就这两个字。剩下的,作为娘家人,你以后要是犯混,咱哥们儿走着瞧儿。」我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拍拍他的肩膀,用了点力,然后不等他回应,转头走到另一边。
终于到你了,穗,我的穗穗。
两年以来,我终于有勇气第一次直视你的眼睛。
你不用说话,听我说。
「穗,新婚快乐。」
「穗,很久之前你曾经问我,如果只能选一件衣服给你,我会选什么。当时我选的是比基尼,那是因为我没看见过今天的你,你今天真的好美。」
「不要哭好不好,你看,大家都在为你开心呢。」
「穗,曾经我以为最糟糕的生活就是婚姻,所以我选择了逃避,我害怕我会没有自由,我说我还没有做好准备。但是……我发现更糟糕的是,我的生活以后再也没有了你,而没有你,我的生活根本称不上完整,因为你早就成为我自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
「我开始意识到我错了……我后悔了,但是我知道的太晚了,以至于……我已经没有时间,没有机会来弥补我的错误。」
「穗,我愿你好梦成真,我愿你所得皆所求。我愿你今后幸福、美满、平安、快乐,我要把世界上所有美好和祝福全部全部都留给你。因为……今天我要跟自己的一部分说再见,以后再也用不到词语,也不需要了。」
「穗,你要继续向着光,勇敢的,大步的往前走啊,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你一定要坚强,披荆斩棘的往前走,把你的善良,你的乐观和你的勇气传递给所有你爱的和爱你的人们。」
「穗,我可能没办法继续在你身旁,为你遮风、挡雨、同舟、共立……但是你不要怕,就继续做你自己吧,世间如你又有几人?」
「穗,谢谢你在我这里浪费的青春,也谢谢你对我曾经所有的包容与理解,我无以为报。就让我在黑暗里,为你鼓掌吧。」
「以后谁敢欺负你,我撕了他。」
我爱你,这已经是我的本能了。可我不敢说。
……
「喂,别发呆了,来敬酒了都。」我被一声呼喊,从思绪中拉回现实,原来这些都是我的想象。
看着眼前的人,我想了想刚刚脑海里一幕幕的景象。
「穗,新婚快乐。」
仅此而已,剩下的一股脑儿混着辛辣的白酒揉进肚子。
原来有些错过,就真的是错过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