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是情色小说,又一本被书名耽误的好书

当你成长到一定的年岁,就会发现读书其实都是在读自己的心境。你心中有了个把想法或疑问就会去找书解答,那么在找书的时候,首先能获得信息的便是书名。我们会因为一本书的书名而买下它,也可能因为一本书的书名而抛弃它。《情人》这本书便是我在20岁生日逛书店时为书名买下的,一晃多年过去,我却迟迟未读,读书人和书之间真的是需要因缘,就在这周我突然有了非读完这本书的欲求。三天前从书架拿下了这本书,一读再读,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我现在才愿意读这本书。

真不是情色小说,又一本被书名耽误的好书_第1张图片

一直以来我都不愿读这本书是我对书名有偏见,我误以为这会是一本烂熟的色情小说。读完全书我告诉自己,瞧你是多么地无知。书名情人在书中确有实体,就是那个名正言顺的中国少爷,也是梁家辉饰演的多情公子。却也不是,不仅仅是。情人代表着许许多多的人,是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母亲,是她的哥哥,也是她本人,甚至是玛丽.克洛德.卡彭特和贝蒂.费尔南代斯。杜拉斯想要在这本书中表达的东西太多了,她不过是假借了情人这个名而已。现在我有些明白王小波对《情人》的评价:凭良心说,除《情人》外,近十几年来没读到过什么令人满意的小说。

当然这意味着它不是本无脑色情的小说,它是艺术创作。豆瓣里很多人评价说根本看不懂,看不下去,这是人之常情。梵高的向日葵和达芬奇的蒙拉丽莎是谁都能欣赏得了的吗?自然只有懂的人才会懂。

在不到二百页的书中,杜拉斯融汇了亲情、手足之情、人情、爱情、友情、死亡哲学以及对战争的探讨,而且是在毫无违和感的故事情节中穿插进行。如今的文学,要么过于生硬,讲一个话题直接给你一个系列,要么就是一整本书都是一个概念,枯燥乏味,让人望而生畏。但《情人》不同,用一个所有人都明白的爱情故事给我们上了一节人生不可或缺的成长课。杜氏没有直接阐明观点,这正是她的高明之处,她要人们自我思考。

比如书中这样写她的母亲,可怕的不是我所说的这一切,不在她的容貌,她的幸福的神态,她的美,可怕的是:她分明是坐在那里,她作为我的母亲坐在那里,竟发生了这种置换,我知道坐在她位子上的不是别人,明明是她本人,恰恰是这绝不能由他人替换的正身消失不见了,而我又不能使她再回来,或者让她准备回转来。让这个形象存留下来是决不可能的了。我在心智完全清醒的情况下,变成了疯狂。这正是应该呼号喊叫的时间,正当其时。我号叫着。叫声是微弱的,是呼求救援之声,是要把那坚冰打破,全部景象就这样无可挽回地冻结在那冰块里面了。我的母亲竟又回转来了。这里谈到她再次看到母亲,那么母亲到底是离开了还是回来了?又包含了杜氏对母亲怎样的感情?这些情感对于母亲来说又有没有感同身受?

在书中,杜氏也谈到了死亡。她说应该把这些事情告诉人们。让他们明白,不朽就是朽,不死就是死,不死也可以死去,这是已经发生并且继续还在发生的事实。不死也未见得就意味着这样,它就是那种绝对的两重性。它不存在于具体的细节之中,它仅仅存在在原则上。不死本来就寄托在存在之中,有些人在不知对之有所为的条件下,是能够把不死寄之于存在的。同样,另一些人在相同的条件下,在不知能够那样做的条件下,也可以在这些人身上把不死寄托在存在之中。要告诉他们,这是因为不死觉察到生命是不死的,因为不死原本就寄托在生命之中。要告诉他们,不死不是一个时间久暂的问题,不是一个不死的问题,而是至今不为人知的另一种事物的问题。要告诉他们:说它无始无终,和说它与对生命的意识共始终,同样是谬误的,因为它既具有精神的性质,同时也有追求虚无的性质。请看沙漠的僵死的砂砾,小孩的死去的肉体:不死是不到这里来的,在这里它就停止了,在外部逡巡,绕开,离去。这里讨论的是死亡哲学,从我们生下来开始就一直在逃避的事件,杜氏在小哥哥死亡后突然就明白了。而她也在书中告诉了我们。

杜拉斯在书中也确实写了很多她和情人之间的回忆,是一部带有自传体色彩的小说。正如杜拉斯自己所说:是一本由不得自己写出而又舍我而去的书。经典之所以为经典,并不是说它让人人都能参透其中的奥妙,而是无论人们是否能看懂它的奥妙都作为真理就在那里。

你可能感兴趣的:(真不是情色小说,又一本被书名耽误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