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与动物防疫法修改

马上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征询意见6月13号截止,里面有关流浪动物的条款不容乐观。目前草案规定是交给物业或社区处置❗ (这就完了,等于给了最基层的捕杀合法的身份 )

一旦落地,流浪动物再无活路!最基层的村委会,物业,社区都有权处置流浪动物,血腥捕杀就在眼前[心碎][心碎][心碎]

请大家针对第28条一定提议要修改http://t.cn/A62pdCWE为了流浪动物跪谢了

第28条  修改参考意见: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八条修订建议:关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

首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体是否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来指导和监督物业进行管理。

其次,管理的标准是否统一,还是每个区域自行制定,如何确保制定标准的科学性。

第三,执行和操作的效果如何评估。如何避免简单粗暴的捕杀扑灭,而真正实行管理,实现人与动物的和谐共存。

请参与动物防疫法修改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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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在本次疫情过程中,浙江有些地区,西安有些小区,将村里、小区内流浪动物甚至家养动物一并处死。这种矫枉过正的行为,暴露了人性自私,贪婪,无知的弱点。

案例2:

有物业清洁工因为动物排泄物的问题,用毒药杀死流浪动物,不少家养宠物也误食毒药而亡。

案例3:

江苏,上海有些乡镇防疫站主动宣传,组织村民到方便村民的指定场所为家里狗狗接种疫苗,有效降低农村犬狂犬病等犬类疾病爆发。


建议:

1、建立管理的大框架,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流浪动物的疫苗、绝育、收容、领养体系。依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落地。

2、规范小区管理流浪动物的行为:比如规范定点喂食,将排泄物清理纳入物业职责。

3、对随意杀害和处置动物的物业行为进行处罚,建立充满正能量的和谐共存的社区生态。

4、对随意遗弃领养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目前流浪动物大多为弃养动物及其后代。建议在动物领养和购买的环节以及疫苗环节,强制植入芯片,登记领养人信息,领养人变更时同步变更芯片信息。发现流浪动物可追踪弃养人,进行处罚。

5、增加设立公立社区小动物医院防疫站。

6、小区增设特定环境的投喂处,并对现有流浪动物组织有序管理和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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