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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有关重疾险新规的讨论,不是一天两天了,尤其是6月1日发布了第二版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
自3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之后,一直有谣传甲状腺癌将移出重疾范畴。
那6月1日这次第二版的新规依旧有许多谣传。都是真的吗?
那我们来仔细解读下。
最近在我的朋友圈经常刷到这张图,毕竟朋友圈绝对同行最多。那确实如此吗?
那我们一一解读。
1、甲状腺癌最高赔偿30%?X NO!
甲状腺癌是非常高发的一项癌症,尤其沿海地区,甲状腺结节患者特别多。
此次修订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偿。
如下图所示:
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不属于[严重恶性肿瘤],其中TNM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列入[轻度恶性肿瘤]。
所以,非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仍然按照最高比例赔偿,即重疾保额(目前市场最高重疾比例为60岁前180%保额——信泰达尔文3号)。
同理,神经内分泌肿瘤也做了同样的处理,将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WHO分级为GI级别或更轻分级的神经内分泌肿瘤列为了轻症,赔偿重疾保额的30%。非上述情况的严重级别,依然是赔偿重疾保额。
2、心肌梗塞最高赔偿30%?X NO!
此次修订中,把急性心肌梗塞分为了较重心肌梗死和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在以往的理赔纠纷案件中,由于疾病的定义问题,急性心肌梗塞的理赔常常会引发争议。
之前急性心肌梗塞的病种条款与疾病名称(心肌梗死)存在不匹配的情况,导致会有临床医生认为病人达到“急性心梗”,而保险医学却认为没有的情况。
而此次名称进行了更正,病种定义详细化,让保险公司理赔审核人员有了更明确的操作标准,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理赔争议。
所以,如下图,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为重疾,赔偿保额。较轻急性心肌梗死为轻症,赔偿重疾保额的30%。
3、轻症赔偿重疾保额的30%?√ YES!
这一点确实如此,新规内容如下:
2.2 保险公司设计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时,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每种轻度疾病累计保险金额分别不应高于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相应重度疾病累计保险金额的30%;如有多次赔付责任的,轻度疾病的单次保险金额还应不高于同一赔付次序的相应重度疾病单次保险金额的30%,无相同赔付次序的,以最近的赔付次序为参照。
目前市场上,大多数产品为了增加竞争性,首次轻症赔偿为保额的45%。
这里尤其要注意,新增3种轻症: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轻度脑中风后遗症。目前在很多产品里是被定义到中症的哟,赔偿比例是50~60%保额的,那以后只能归为轻症啦。
比如50万保额,那现在的产品可能能赔偿25~30万,之后只能赔偿15万了。
所以,非常关注脑中风类疾病的小伙伴,建议早点下手为好。
4、原位癌与交界性肿瘤不保?√ YES!
如文中第一张图所示,确实在轻症里,原位癌与交界性肿瘤都被踢出去了。
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就《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中,也做了如下回答:
关于原位癌的问题。
首先,在现行规范中,恶性肿瘤并不包含原位癌。本次修订为进一步规范恶性肿瘤的概念和范围,在参考世界卫生组织(WHO)《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的基础上,引入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使定义更加准确规范。
而原位癌不属于ICD-O-3肿瘤形态学标准中规定的恶性肿瘤,同时我们也深入研究并参考了英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均对原位癌作了除外),因此本次修订暂不纳入原位癌。
但是,各保险公司可在规范修订版规定病种的基础上,在重疾险产品中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险保障需求。
所以,这意思就是,新规中是将原位癌踢出轻症了,那保险公司想怎么安排原位癌,那就是自由发挥了。
为了增加自己的竞争力,可以预见的是原位癌应该还会在保障范围内(个人观点),但仅限于一些比较积极向上的公司。一些传统“大牌”类,还真说不好。
原位癌保与不保,还没有定论。
交界性肿瘤确实是不保了,这个确实如此。前几天同事做了一例卵巢交界性肿瘤的理赔,顺利赔偿。那之后的产品肯定是保不上了。
5、还有哪些值得注意的?
心脑血管疾病理赔更容易了。
本次《重疾新规》中,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的赔付条件更进一步放宽。
主动脉手术增加了胸腔镜和腹腔镜的治疗方式。
心脏瓣膜手术从开胸到切开心脏,而心脏瓣膜手术就是要切开心包,这里更明确化。
冠状动脉搭桥术从开胸到切开心包,更符合医学实务。因为现在的微创手术可以达到不开胸切开心包的目的,所以这一项新规定条款放宽了标准,相当于加入了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增加了小肠移植,还有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
重疾新规要来了,那重疾险到底什么时候买合适呢?
有这方面顾虑的
1、比较关心轻症疾病,尤其是轻微脑中风、甲状腺癌这类疾病,毕竟赔偿比例下降不少,交界性肿瘤也除外了。
2、关注癌症方面,由于原位癌具体怎么保障还没有定论,甲状腺癌也将轻度甲状腺癌挪到了轻症,那建议早点买。
总的来说,这次新规是将原来容易引起理赔纠纷,有一些歧义的定义更加规范化了。
同时早买的好处有很重要的一条。
因为依据最新版《健康管理办法》第23条的规定,对于已投保的被保险人,在理赔时,老版重疾险条款宽松,则按照老版赔付;老版中的疾病符合《新规》的医学诊断标准,则可以按照《新规》赔付。
《健康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 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其实最重要的是,你现在有保障吗?
没有保障,还在考虑早买晚买?当然是越早越好呀。
非要等到什么保险都买不上的情况吗?
投保要尽早,越健康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