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套型建筑面积”到“套内建筑面积”,难道买房就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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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楔子

今天我的朋友圈里,广为流传了一些文章。主要是讲住建部发布了一些规范征求意见稿,而规范的修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修改的重点大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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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很多专家出来解读,群众也是欢欣鼓舞。而我看了之后,觉得有些话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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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规范的”初衷“

作为一个建筑从业人员,我先解释下规范是用来干什么的。规范是用来指导、约束专业人员(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幕墙等专业)进行专业设计的行为手册。

国家推行全装修交付之后,各地的反馈:质量存在许多问题,群众不幸福。我曾经写过一篇全装修时代的文章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我们终于迎来了“全装修交付”时代

这次的规范本意可能是控制全装修交付的质量

避免开发商卖的套型建筑面积看上去很大,但是用户觉得套内很小。也就是新闻里“告别买100平方得70平方”的说法。(其实70%的得房率已经不错了,我还见过60多的呢)

但是,用一个规范来指导市场行为,是不是有点膨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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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公摊面积变少了?

良子不喜欢卖关子,先上结论:公摊面积不会因为面积计算规则的改变变少!

公摊面积受现行规范的指导,反而会增加!

理由很简单,一是因为我们慢慢进入了老年社会,对电梯的要求越来越高,电梯占的建筑面积就变大了,还要放得下担架。

二是出于舒适和安全考虑,我们的通道宽度,楼梯都在每次修改规范后变大,导致建筑面积也在变大。

三是最主要的原因,装修交付比毛坯交付多了一层“皮”。这层皮可以是保温隔热层,也可以是饰面层,都是增加面积的。

从计算“套型建筑面积”到“套内建筑面积”,其实房子的本质根本没有改变,公摊怎么会变小呢?真有点自欺欺人的味道,实际公摊可能还大了,只是看上去小了而已!

套型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套型阳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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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各家公摊面积就公平了?

我还看到一个说法:“原来两家的套型是一模一样的,但是因为不在一栋楼里,由于公摊面积不一样,导致两家的套型建筑面积不一样”!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确实有不公平。但是换了用套内建筑面积的规则来买房,它就公平了吗?

结论显而易见:根本不可能公平。

因为公摊面积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凭空消失。它的成本总是要分摊到所有的买房人的头上,以套型建筑面积来计算实际是以“一栋楼”作为单位来分摊。而以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的话,则是以“整个小区”的公摊面积(的成本)作为单位来分摊。

只是住户A和住户B之间的分摊比例发生了变化而已。你多了、他就少,零和效应学习下。

原来的小面积户型是否会吃亏,劫贫济富了,还不得而知!要花点时间计算才知道。

再说了,世界上哪有绝对的公平啊!只是游戏规则的变化而已,看向哪方倾斜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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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房价会不会有影响?

房价的涨跌和很多因素相关。理论上说,如果房子只是计算面积的规则改变了,对房价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

举个例子,你去买二手房,会不会因为看中了某个房子,然后中介告诉你,他的公摊很高,你就不买了,或者反之。当然不会,你判断的依据就是总价和套内使用是不是成正向关系。

但是,我国的国情比较特殊。很多事情无法以常理来推测。

我以主观恶意来推测下以下几种可能。

第一种,由于统计口径的变化,在上海等一线城市的房价暴跌“10-30%”,引领全国普降。

原因很简单,这些城市是有政府指导价的(就是新房的出售,不能高于政府给出的某个价格),教条的执行就会使房子的总价下降那么多,这是因为公摊面积不要钱了,哈哈哈!

当然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因为开发商不答应!

这就让国家调控房价变得很尴尬啊。我让你卖指导价,你却捂盘不开。如果单价上涨,会不会又掀起腥风血雨,谁也说不清楚。又有谁愿意为此承担责任呢?

Ps:   怎么这么巧,良子最近正好买房!

第二种,由于统计口径的变化,房价必须上升,全国房价都会暴涨,我国的房价就会和香港和东京的国际大城市全面接轨。

原因也很简单:10-30%的公摊面积要折合到单价里,房价就会增长“11-42%”。而我们现在的房子普遍公摊面积在30%左右,所以我们的房价增加40%左右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群众是不理性的,涨的趋势会不会收不住啊?

暴涨之后必然暴跌,政府希望房价“软着陆”,就因为这小小的一条文,变成了“硬着陆”,编制规范的老师,我想他是做梦也没想到的吧!

以上两种纯属YY,大家看过,笑过,忘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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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后遗症

国家发布任何的法律法规都要严谨,慎重。我不知道编规范的专家们是否考虑过以下提出的这些问题。

第一,房地产交易是一个很大的系统。

里面包括了太多的不同利益主体。从“套型建筑面积到套内建筑面积”改变的不是一个指标,改变的是一个系统。只要做过财务或者算过住宅区总指标的同学都会有切身的体会,变一个数字,全局的指标都会有变化。而这些指标可都是关联的。谁去改造系统,谁来出钱改造?

第二,交易系统会传导到房地产开发系统。

我国的房地产开发对地块的控制主要是几个指标: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高度。这三个指标又与土地出让金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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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后土地出让和可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的总和挂钩,人为忽略公摊面积的总和。开发企业是否又有了腾挪的空间呢。“看上去小了”,是不是土地出让金也要少交点呢?

第三,增量与存量房产如何衔接?

任何一个国家的房地产市场都不是一张白纸。既有新增住宅,还有大量的存量住宅。单价的上升会使现有的很多政策无所是从。

有人说,规则改变后,我们原来的房产证该怎么办?这么大的人力支出,专家你来买单?

有人说,房产的计量变化之后,所交的房产税就可以减少了。你该不是活在火星吧。

还有人说,统计口径的改变,国家统计局会不会得出我们的城市化进程突然变慢了,影响到我们的十三五计划。人均居住面积和国际一比,又缩水了。房子又不够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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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守住“初心”

我一直相信,建筑规范是用来指导专业设计人员的,并不是一些所谓的专家用来解读房价的。

不管你是经济学的,还是社会学的(房产中介),规范里加的这条

● 2.4.6 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不是为你们准备的,请不要再过度解读了。

但是编规范的专家们,你们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在规范里加这条对市场“指手画脚”的条文。既然你们只对工程师有约束力,对市场没有,何必趟这个浑水呢?

买房的小业主抱怨开发商公摊大,你们为啥要义无反顾的为开发商挡子弹呢?

归根到底,要想约束开发商流“道德的血液”,只有通过质量和流程管控才能达到。而不是通过转化为“套内面积交易”这种市场化的方式来规范装修质量。

本末倒置啦!

本文纯属YY,如有某些人觉得被冒犯了,请联系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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