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吃饭的时候最爱这个世界

        食、色,性也。

        朋友想开个美食趴,找我给她写请柬好发到朋友圈里去。我的第一句话就是——

        最浓情不过人间烟火。

        我在吃饭的时候最爱这个世界。

        虽然我不太会做饭,在时间允许的条件下还是尽量自己做。一朋友夸我说,Windy这就算不错啦,现在有几个小姑娘能坚持天天给自己做早饭的!是不是小姑娘另当别论,我倒是真的每天吃自己做的早饭。姐们儿问你早饭都吃什么呀?我深呼吸一下,西红柿鸡蛋面,菠菜鸡蛋面,蘑菇鸡蛋面,青椒鸡蛋面,西红柿菠菜鸡蛋面,蘑菇青椒鸡蛋面。。。。。。话没说完她已经笑倒在沙发上。我最拿手的是熬粥。黑米红豆麦仁提前泡十几个小时,冷水下锅,加几个大枣,水开后转小火四十分钟就OK了。轻吹热气,香甜软糯在唇齿间化开,那是谷米带来的丰沛元气。食谷者生。古人诚不欺我。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对金针菇谜一样的偏爱。上班的时候大家聚餐,服务员站到桌边,一定会有一个同事抢在我前面模仿我的语气问:“请问有金针菇做的菜吗?”引发满桌戏笑。我有一大姐,四十出头,性格泼辣直爽,做得一手好菜。她说不管什么时候叫我去她家吃饭,别的菜都不急,一定记得先买两斤金针菇给我。我抱着她撒个娇,然后期待最爱的蒜蓉金针粉丝煲上桌。金针菇既有肉的质感,又有菌类特有的清香,柔韧爽口,而且百搭,跟任意食材都是良配。做法亦不受限,可凉拌可做汤,可蒸可烤。我在家用的是最简单的做法:金针菇、洋葱、芹菜洗净切段,一起码进盘子里,淋一点食用油,浇一勺辣椒酱、香菇酱或麻油,上蒸架蒸二十分钟,最后拿几个红椒圈点缀一下,色香味俱全。孔子《论语》里有云:色恶不食,嗅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看看人家至圣先师的做派,刀工不好都不吃。我没有那么讲究,烹饪方法对我来说更重要。还是挺喜欢蒸菜的,能在更大程度上保留食物本身的原味。我们吃番茄,就是因为它的酸甜;吃洋葱,就是因为它的辛辣。

        一向不太敢吃鱼。我是有过惨痛经历的。因为吃了一口马布鱼被鱼刺划破上颚,寒冬的夜晚让室友送去挂急诊。那是一个离住处最近的小医院,大厅里值班的小护士看到我手上外套上大片的血迹直接吓傻。最惨的是口腔科的医生已下班,还是一个眼科的大夫接的诊。我在接下来的三四天里没法说话,能吃的只有牛奶和豆浆。同事说怎么办公室里一下子好冷清啊!我一阵苦笑。事后室友跟我说Windy你知道吗?当时看你吐了那么多血我以为你要死了!我笑到耳朵都痛了——亲爱的Demi,如果你以后看我不顺眼,可以直接送我一条鱼。经过了这事,我还是很喜欢烤鱼,拒绝不了的麻辣鲜香。有一阵跟两个要好的朋友每周都至少吃一次,轮流请客。那家店面不大,装修也一般,但味道特好,三个女生点两人份就吃得很饱。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不开了。我依旧很想念那个味道。之后试过不同的烤鱼店,还真又发现一家。鱼很鲜,环境雅致,价位稍高也可以接受了。我吃饭比较快,唯独在吃鱼的时候很慢很慢——心有“鱼”悸啊!玫瑰有刺,鱼也有刺,那就是它们存在的方式。如果真的爱,也要一并爱它们的刺。

         我不喜欢螃蟹。我从未吃过螃蟹。它从外形到内里都挑不起一丝让我想尝试的欲望。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对其大书特书,让笔下三大主角宝、黛、钗轮番歌颂了一下,但我实在无感。中秋节前后大闸蟹的广告铺天盖地,买的人吃的人又有多少知道这名字的来历呢?其实是与捕蟹的工具有关:“捕蟹者,在港湾间,必设一闸,闸以竹编成。夜来关闸,置一灯火在簖上,蟹见火光,即爬上竹闸,当即便在闸上捕之。”明末清初的文学家、戏曲家李渔对螃蟹的喜爱简直上升到了“生平独此求”的高度:“予嗜此一生,每岁于蟹未出时,即储钱以待,因家人笑予以蟹为命,即自呼其钱为买命钱。”这绝对是真爱。进一步讲,对食物的态度也就是做人的性格吧!我的倔强似乎从小开始,我认定不好吃的东西绝对不会入口,家人怎么哄怎么夸它好吃都没用。哪怕你们把碟子都吃了呢,我不管,就是不要吃。现在应该是好一些了吧!

        每次上完周末两天的课我都特别想吃炸鸡,自己也没搞明白什么原因,是纯粹的嘴馋还是一种放松的方式。我不太会允许自己吃油炸或烧烤的东西,不过生活需要偶尔的调剂,也不能过得太没意思。所以我每个月会看心情随机选一个周日,下课后跑去买炸鸡,要足量的调料。我钟爱孜然的味道。而且一定要动手,不用刀叉筷子。中国的饮食极讲究礼法,最起码的规矩就是轻易不用手碰触食物,将其看作失礼或没教养的行为。我觉得这倒没什么,尤其是自己吃饭。要试着与面前的食物亲近,用手递到嘴边的食物吃起来感觉真的会有不同。回到家里,拆了包装袋,炸鸡混合了孜然和辣椒粉的香味飘出来,打开一个喜欢的视频或放点音乐,抹掉心里小小的负罪感,洗干净手开始大快朵颐,怎一个“爽”字了得!什么疲劳什么不开心统统忘光光!不过吃完一定要喝几杯水或吃水果,否则第二天早起嗓子会有点干。对啤酒没什么感觉,炸鸡和蔬菜汤也很配啊!

        跟朋友一起吃饭,火锅是首选,尤其是在雨雪天。两个人也好,六七个也行,火锅就是让人的陪伴更有温度,锦上添花。我们可以慢慢吃,慢慢聊,在缓缓蒸腾的热气里,在一盘盘的羊肉山药里,让心情和肠胃同时温暖饱足。对我来说火锅也是最容易吃过量的,有两次真的恨不得扶墙出啊!没有办法,大家谈天说地,各种梗各种段子,说着笑着吃着就收不住了。现在我进了火锅店从坐下就开始默默提醒自己——每一口食物要嚼满三十次!说话的时候千万不要吃东西!别喝饮料,要多喝水!还算有点用。据说自制力好的神人无论吃什么,哪怕是自己最爱的饭菜也只吃到七分饱,这就是他们和凡人的区别之一吧!我不要求自己成为大神,但吃撑了的感觉确实不怎么好。过犹不及,还不如饿着。唯一的不足就是,吃完火锅回去必须洗澡换衣服,要不然满身的火锅味不要想去掉。如果某个时间你很无聊,或者外面阴沉着天,那就去火锅店吧,没人陪同也完全可以自己去,那里有最宽厚的人间滋味。

        零食归不到饭里,到底也还属于食物。如果世界上只能存在一种零食,我希望是巧克力,黑巧克力,可可的纯度高一点最好。对它的爱无条件无极限,我甚至不会去描述品尝它的感觉,因为妙不可言。心情好,心情不好,宅在家,外出,它哪里都合适。比利时的布鲁塞尔是巧克力之都,那里有一家博物馆,里面所有的展品全由巧克力制成,真是想一想都无比神往。爱屋及乌,巧克力慕斯和提拉米苏我都吃过,只吃一次,因为确实不喜欢甜品。我从2012年夏天以后就再没吃过冰激凌或其他任何冷饮,不过我要去买一次哈根达斯,巧克力口味的,一次就够。我想要一种单纯的体验,尝尝它的滋味,仅此而已。再者,零食品种再多再美味,也只能是零食,当不得正餐。有一次在朋友家住了几天,他家没有厨房,我又不会叫外卖也不想吃外面的饭,那几天就靠速溶麦片、酸奶和水果活着,我感觉自己走路都是飘的。我妈突然福至心灵给我打电话,说你明天回来吗?我包三鲜馅儿饺子你吃吧!我真的抱着手机在床上滚了两圈——这才是亲妈啊!有时候我们说想家,其实就是想妈妈,想妈妈做的饭菜,那是自从有记忆起就烙印进了生命的味道,多昂贵的巧克力都替代不了。

        有时候食物可以左右你的心情,另一些时候食物就是你的心情。酸甜苦辣咸腥,是食物的味道,也是你生活的底料。喧闹和消寂,得意和沮丧,陪伴和孤独,它能让你的任一种情绪都多一层丰满,多一层触感。你走在路上,路不是你身体的一部分;你住在房子里,房子不是你身体的一部分;你开着车风驰电掣,车不是你身体的一部分;你跟别人说笑握手拥抱,他们也不是你身体的一部分。只有食物,它给你养分,也给你情感,还让你思考,它成为你的一部分,它才是你与世界无比紧密、息息相关的链接。

         好好生活,好好吃饭。

         那些汤饭肉蔬的香气与热度,是这个世界能赐予我们的最体贴入骨的滋养和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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