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一个电话打来之前,终于看完了《白色城堡》的最后一页,晚上朦胧入睡的时候,电话里所说的事情跟白色城堡的故事纠集在一起,幻变成一个离奇而古怪的梦。
从《幻影书》开始,我突然非常明确地意识到了电影与小说的区别,从《幻影书》到《盲刺客》到《白色城堡》到《我叫刘跃进》到《囚鸟》到《钟形罩》,这些书加上我所处的时间空间,突然让我站在一个以前从未到达过的地方,那些与情节无关的喃喃自语,与视觉震撼无关的啰里八嗦,那些冗杂的,看的时候极其不耐烦,事后却值得反复回味的细节,那些只有“小说”能够给于你的欢愉,突然,我明白了。
如果纯论简介,这些书都是一个好剧本,互换身份的人,神秘的土耳其(白色城堡);扑朔迷离的自杀案,穿插着当事人自编的幻想小说(盲刺客);一个小人物斗败权势的中国式黑色幽默故事(我叫刘跃进,顺便说一声,同名电影马上上档了,个人觉得付彪应比葛优更适合演,可惜他英年早逝);一个现实中闪婚后来自杀的知名女诗人与小说人物身份的纠葛(钟形罩),以及想象力天马行空的,可以拍成如发条橙般空前绝后的电影的(囚鸟)。
但这些小说,又远比这些简单的情节来的复杂和纠结,小说的魅力与影像的魅力是完全不同的,至少对我来说,影像是肌肉男,会让你在三秒内停止呼吸,而小说是中年气质男,气场对了,守得久了,细节多了,才会悱恻缠绵。
《白色城堡》不算是我顶喜欢的那种书,《幻影书》和《盲刺客》才是,但毫无疑问,这是本好书,只不过是那种让人肃然起敬的好,不是让人心生亲近的好。
正如兰小龙说的,成才和三多,其实是应该是一个人,《白》中的“霍加”和“我”,也正是同一个人,他们一起做过的许多事情,他们彼此相守的那些夜晚,他们最终不同的选择,正如我们自己,和内心的那个人争斗,最后的结局,其实并不是分道扬镳,而是相互妥协。
最后“霍加”和“我”虽然身处两个不同的地理位置,但似乎比从前在一起,更加融洽。
我是个普通读者,所以对作者盛名不会有太多压力,我是个平凡的人,所以对所谓小说的种种象征意义,也不会太感冒,但小说的魅力之一,在于读者的参与感,在于作者的且战且退,我们的步步为营,在于我们进攻到一处自以为可以攻克作者的堡垒,结果发现是空城计,在于我们循着蛛丝马迹寻找作者所谓的宝藏时,却发现马贼当道。
阅读,有时候比侦破案件还来得刺激。
帕慕克是那种气质上我不会太喜欢的作家,他太冷静,太客观,太聪明,跟他斗,读者简直知道自己必输无疑。他的书不会是处处陷阱,也不会到处闪耀火花,甚至没有任何漏洞,他是一个高级的人,是一个脱离了低级品味的人,所以,他才不是我顶顶喜欢的那种作家。
白色城堡不算太扑朔迷离,从简介就已经知道了故事的结尾,就像在迷宫的入口,早看得到迷宫在大海旁边的出口。可是怎么走,全部是个人的事。本质上也不算太难走,但可以有很多种走的方法,我误打误撞地走了出来,可是却不知是怎么走的。
所以我还打算再看一遍,再走一次,再看两遍,再走两次,一直到搞明白这该死的东东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