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叔叔在县城上中学,从家到学校要步行12里路,那时还没有公路,一条土路穿过一片片贫瘠的农田,风里来雨里去。
一天他放学回来,一进门便对我娘说:“嫂(suo),我给你带回来一个好东西儿”。
说着把鼓鼓囊囊的书包从肩上卸下来,两手伸进去,像变戏法一样,拿出一只比老鼠大不了多少的小东西:灰白色的身上点缀着几片黑色,长长的绒毛上沾满了泥土,几乎看不出它的本来面目,唯有一双乌黑的眼睛正却生生地盯着我们看,忽然冲我们弱弱地叫了几声,这时才看出这是一只小狗,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狗。
叔叔说是放学回家路过一片高粱地时捡的,可能是小狗生下来,狗主人养不起就扔了。
娘不高兴地说,人家养不起,咱就养起啦?咱们人都吃不饱,拿啥喂它。
叔叔说:这么小的狗吃不多,我管给它找吃的,你管它在这儿住。
有了小狗,最高兴的是我,因为叔叔在县城上学,常常是一星期才回来一次,我就成了它事实上的主人,它也成了我最好的跟班。我经常带着它到田地里捉蚂蚱、追蜥蜴,还从家里偷偷拿出窝头喂它。不过还是叔叔路子广,经常变着法地给它弄来好吃的,每次从学校回来,都会给它带来肉骨头、剩饭菜,还给它逮过一只刺猬。
在我和叔叔的喂养下,小狗长得很快,而且越长越漂亮,尤其春天换毛以后,原来的灰白色变成了纯白色,身上一片片的黑毛更加乌黑发亮。脑袋长得很大,头上的毛依然很长,远远看去就像一头小狮子,别人问我这是什么狗,我不假思索地回答:狮子狗。叔叔给他起了这名字叫“大花”。
每次放学,我还未到家门口,就迫不及待高喊:“大花、大花”,这家伙就会想机警的士兵一样,从家里噌地一下就窜到我身边。有它的追随,我也神奇了几分。
“大花”这个名字也许太俗,常常因为和人重名闹出尴尬。村里就有一个姑娘也叫什么大花儿,一次我“大花、大花”地正叫,姑娘忽然跑到我跟前:
“你喊谁”?
“我喊狗”。
“你骂人”!
“我真的在叫我们家的大花狗,它就叫大花”。
姑娘正欲发怒,我那大花从远处箭一样地冲到我身边,我俩一前一后向村外跑去。
村里狗很多,经常打架,狗被攻击的要害部位就是脖子,为了不让大花在打架中吃亏,叔叔给它做了个钉子项圈:就是用一段宽宽的皮带,上面钉满长长的钉子,然后让钉尖朝外围成一个项圈,套在狗的脖子上,在太阳下闪闪发光,威风凛凛。面对像刺猬一样的脖子,任何狗都无从下口。
有一年夏天,天非常热,叔叔从学校回来,天已黑了。这次没有给狗带来好吃的,狗围着他直转圈,不时地舔着他的手。他知道狗饿了,冲我说:走,到树林里给它找点吃的。我心想,树林又不是果园,那里除了野草就是树叶,能有什么吃的,狗又不吃草。但我还是被动地跟在他屁股后头,带着狗一路小跑去了村西的树林。
我们村子的西边原来可能是古河道,地下全是沙子,光秃秃的一望无际,只有零零星星酸枣棵子,对防沙固沙几乎不起什么作用,大风一刮就飞沙走石,一夜大风,沙土就能在村边的房舍前堆积两三尺,周围的水浇地经常被沙土侵蚀。1963年这里发生了一场洪灾,上游的水库决口,把这片沙滩淹了一尺多高,水退以后,给这片沙滩留下了一层肥沃的泥土,政府借此机会在这片荒地上种上了密密的洋槐林。几年下来,大片的树林把周围的几个村子都连了起来,树林遮天蔽日,走进去四五里都看不到边,当你走出树林,便已到了另一个村子。
在树林的南边是一片苹果园,果园和槐树林之间有一条小路,小路两旁是柳树和杨树,这是知了(蝉)最爱栖息的地方,每年夏天树上都爬满了知了,晚上很多知了猴(知了蜕变前)就会从地下拱出来,往树上爬。我和叔叔常常到这里抓知了猴,用火一烤非常好吃。
这时我才明白,叔叔要给狗狗烤知了猴吃。
我们本想到这里给狗抓知了猴,可能来的太晚了,费了半天劲也没找到几个,估计它们都已爬到了树的高处做蜕变的准备了。望着一行行直插云霄的大树我们一筹莫展,树上的知了像嘲笑我们一样叫个不停。
正当我心灰意冷的时候,叔叔说:“知了猴抓不着了,我们抓知了吧。说着他就钻进了槐树林,我也赶紧跟了去。
我有点糊涂,本来天已经很黑了,树林里茂密的枝叶又遮天蔽日,钻进去什么都看不见,怎么抓?正当我东摸西撞的时候,叔叔说:"找干草、干树叶,抱到杨树底下”。
这下我更摸不着头脑了,不知道找干草有啥妙用,只好被动地按照他的要求,摸索着捡来一堆干草和干树叶,他又从树林里找来一堆干树枝。
他把这些东西堆在靠近杨树的小路上,从衣袋里掏出火柴,将这些干草干树叶点燃,一会功夫,小火苗渐渐变大,在这幽静的林荫小道上,我们居然燃起了一片篝火,漆黑的天空被照得通明。
我按照他的要求,不断往火里续柴,确保旺盛的火势不减;他走到一棵粗大的杨树下,狠狠地往树上踹了一脚,紧接着又一棵挨一棵地踹过去。这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知了受到惊吓便纷纷飞了起来,然后又飞身而下,直接冲向火堆,像勇往直前的士兵,义无反顾,前赴后继。落到火周围的知了,依然不飞走,冲着火堆一步步爬过去,大有英勇就义之感。
这阵势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不知道这些知了为什么这么傻。叔叔见我不解,便得意地说:这就叫“飞蛾扑火”,知了和飞蛾一样,都有趋光性,黑夜里他们只往亮处飞。当它们发现上当了,但翅膀已经烧着,逃不动了。
我们用棍子扒拉着这些自投罗网的知了,烧熟了,就掐头去尾,中间部分放在嘴里自己吃,脑袋、肚子丢给小狗。也许狗狗嫌我们供应的不够及时,就自己将火堆周围的知了直接吃进嘴里,也不管生熟,几声脆响便下了肚,像吃糖果一样甜美。
狗长得很快,不到两年就长到了一米多长,吠叫的声音也变得低沉粗狂,样子真有几分威猛吓人,但性情非常温和,极通人性,在外人面前,温文尔雅,十分低调;在家人面前唯命是从,忠心耿耿,看家护院,更是恪尽职守,还经常“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把家里的老鼠几乎逮光,还逮住过一只偷鸡的黄鼠狼。虽然它是只狗,但在生活中我们早已把它当成了家庭一员。
秋天,农村的学校都放秋假,任务是帮着大人们收秋种麦,但对我来说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带着大花狗到生产队的大田里拾花生。
我们这一带沙土地比较多,是花生的主产区,每年生产队都种植大量的花生,花生收完以后,地里还会遗留一些花生果,人们会第一时间赶过来拾花生,半天下来能拾到十几斤。
花生地的附近常常住着田鼠,我们叫它“搬倒”,它在很隐蔽的地方建设自己的洞穴,洞穴深处建有很大的仓库,当花生成熟的时候,它就夜以继日地把花生一个个搬运过来,藏到洞穴的仓库中,以备过冬。如果能找到它的仓库,我们就相当于中了彩,可以不劳而获地满载而归。
一次,我和叔叔带着狗来到收完的花生地,用铁锨把土翻起来,再平撒在地上,寻找遗留在土里的花生。可能是我们来晚了,土都是别人翻过的,半天也没捡到多少。大花狗在地理追蜥蜴、捉蚂蚱。常说“蚂蚱也是肉”,对狗来说这可是美餐,它连吃带玩,好不快乐。
忽然,它冲我们汪汪地叫起来,我和叔叔马上赶过去,发现它正用爪子挖一个洞。叔叔经验丰富,一看就知道大花发现了田鼠洞,于是我们就顺着它挖的地方,用铁使劲挖下去,挖了半天,累的我们满头大汗,洞口居然不见了,叔叔说:搬倒(田鼠)很聪明,它随时可以从里面封堵洞口,也可以临时做个假洞,迷惑咱。
于是,叔叔把狗叫来,拿出刚刚捡拾花生,让狗闻了闻,发出一个寻找田鼠仓库的口令。大花在附近寻找着,一会儿挖、一会儿嗅,忽然在我们刚才挖掘的旁边不到一米的地方挖了起来,叔叔拍拍它的脑袋,以示表扬,然后拿起铁锨挖了下去,当挖到半米多深的时候,忽然出现了一个大洞,一锨下去,居然铲出一堆花生。叔叔不由得喊,“仓库”。我们放下铁锨,俯下身子,用手一捧一捧地将花生慢慢清理出来,一会功夫,一大仓花生全部到了我们的布袋里,足足有20多斤。
1968年叔叔高中毕业了,就他的聪明和才气,考个名牌大学不在话下,可惜那年大学已经停办,只能“哪来哪去”。
大学上不成了,但一个更加光荣的人生之路出现在眼前,那就是参军。当时,最响亮的口号就是,“解放军是最可爱的人“,全国人民学习解放军”。叔叔以强健的体格、超群的才情和憨厚的性格,以及无人可比的音乐才艺,通过一轮轮的淘汰选拔,稳稳地被部队选中。
村里敲锣打鼓欢送新兵,我和大花狗挤在了人群的最前面,叔叔站在接兵的卡车上,一身军装更显得英姿勃勃,高大帅气。他和其他新兵一起向欢送的乡亲、家人招手,但叔叔的眼睛却始终盯着他的大花狗。汽车开动,大花狗噌地一下就追了过去,我赶紧喊“大花,回来”,但无济于事,它已追着汽车绝尘而去。等了半天,它才无精打采地怏怏而回。
回到家,娘和大娘正在抹眼泪,只听爷爷说:“当兵又不是不回来了,光荣的事,哭啥”?她们看到我和狗,才收住眼泪。
人有悲欢离合,狗也概莫能外。
有一天我的大花忽然不见了,我喊破了嗓子也找不到它。娘让我到远处找找,我围着村子喊了一圈,见人就问,找遍了所有的大街小巷,串遍了附近的树林、果园,连着三天,见人就问,可就不见它的踪影。晚上睡觉都在做梦找狗。
想当初,娘极不情愿我养狗,没想到忽然间狗丢了,她比我还难受,睡不着、吃不下。
我想,如果叔叔在,也许他能想出更好的主意,而且他认识的人多 ,肯定不会像我这样狼狈。我越想越愧疚,越想越难受,像丢了魂儿似的六神无主。
一天,我从家里出来,背个草筐正要去地里割猪草,忽然一个东西在我腿上碰了一下,我回头一看,是我的大花狗。它趴在我腿上呜呜地叫了几声,虽然不会说话,但它的眼睛和的声音告诉我,它好像经受了莫大委屈,我虽然不知道他的遭遇,但看到它无助的眼神、瘪瘪的肚子,乱蓬蓬的绒毛,不由得眼泪刷地涌了出来,顾不得擦,赶紧把它抱住,跟它一起往家跑。
那天晚上,娘做的萝卜条杂面汤,用棉籽油呛的锅,浓浓的香气直往鼻子里钻。娘先给狗盛了一碗,还特意为它撇了好多黑黑的油花(棉籽油颜色很黑),倒在它的专用饭盆里,又给它掰了半个玉米面窝头,放了点炒白菜。看来这几天它没怎么吃东西,刚听到娘说吃吧,它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吃了几口它又抬起头看看我们,那种复杂的眼神,犹如走失的孩子终于见到了娘亲。
从此,一个疑团一直困扰着我,那几天大花狗到底去哪了呢?
一天我带着狗到村西树林里玩儿,树林深处有一条长长的壕沟,这是村界,过了壕沟就是大留村的树林了。
我带狗刚走到村界附近,狗忽然疯狂地叫了起来,我以为发现野兔了,忙循着它吠叫的方向望去,发现是一个人正向我们走来。我不认识,没动。他走到我们跟前,不紧不慢地冲我说:
“这是你的狗吗”?
我说:“是啊,你认识它?”
他没有直接回答我,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狗说:“这真是条好狗”。
我问:“你是哪村的”
“大留村的”。
大留村是我们的邻村,我们进城都要经过他们村。我忙问:“你咋认识我的狗”?
他说:“前几天它一直蹲在我家门口,冲着西边汪汪叫个不停,天黑了,它还在那叫,我想可能是无主狗,就把它拴在了我们家。本想好好养它,可它不吃不喝,每天呜呜地叫,叫得很难听,我从饭店给他找来肉骨头、肉汤,它连看也不看,依然呜呜地叫,叫得我们全家不能睡。我爹逼着我把它放了”。
这时我才明白,大花前几天的失踪,可能是叔叔当兵走了以后,它独自沿途去寻找,被人家当成了无主狗给收养了。尽管他的收养给我造成了很大精神伤害,但他毕竟也是爱狗之人,而且没对狗狗造成伤害,我还是向他表示了感谢。
几年以后,叔叔当兵回家探亲,好多年不见的叔叔变化很大:当年白净的娃娃脸已经变成了黑红的“国”字脸,白皙的下巴已被密密的黑胡茬覆盖,身材已变的更加粗壮厚实,浑身透着一种男子汉的阳刚与沧桑。我担心大花认不出他,怕误伤了他,便把它挡在身后,密切关注它的行动。没想到这家伙一见到叔叔,呼地一下就冲了过去,摇着尾巴围着他转圈。叔叔亲热地拍着它的大脑袋,“大花、大花”地叫着。此时,叔叔又成了它第一主人,我被尴尬地晾在了一边。
据说,狗是最忠诚的动物,尤其是它的第一任主人,后来的人无论对他多好,在狗的心目中,都无法代替原主人的地位。正因为狗的忠诚,它才成为人类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