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错误,两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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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无论如何,用身体拦住高铁的门不让列车出发,这种行为都是愚蠢且必须接受处罚的。

在视频中的罗某丽,用近乎撒泼耍赖的方式,演绎了一场“唯我独尊”的闹剧,不知她现在想来会作何感想。而始终在一旁不知如何是好的女儿,今后又会怎样看待母亲这一难以理解的行为。

如果要解释这一在旁人看来“难以理解”的行为,恐怕在罗某丽自己看来,逻辑又会变得极为简单:列车没晚点,你们不放我老公下来,我就不走,你们也别想走。

尽管事后该趟列车G1747并未因罗某丽的行为晚点,但罗某丽依旧无法为自己拦门的行为作任何辩解。

其实并不需要过多揣度她平日里的行事作风,很多人自然将这一行为归结为“缺少规则意识”。事实也证明,国人一旦碰到这种没有规则意识的人,基本保持一致的咬牙切齿的态度。罗某丽身为一名小学教师,在身份曝光后,舆论的声讨似乎更加热烈了。

“就这德行还人民教师”,有获高赞的评论这样说道。


一种错误,两种处罚_第2张图片
截自澎湃新闻《女教师挡高铁门完整视频》

于是,在警方尚未对罗某丽作出处罚决定之际,罗某丽工作单位所在的教体局业已迅速作出将其停职的处分。

这一处分乍一看好似合情合理,值得点赞,也即能做出拦高铁门行为的人还怎么能够继续做教师?这样的理由符合了很多围观者的心理。我能理解该教体局作出这样处分的初衷,毕竟如果他们什么也不做,次生舆情恐怕会来得更加猛烈了。

但是,再仔细想一想,这样的并非针对错误行为本身的处罚,真的合情合理吗?我不由得想起前些年的时候,有一电视台男性媒体人,出轨导致妻子自杀,事后多家电视台媒体人写联名信要求该电视台将此人开除。不过该电视台顶住压力,并未同意。

举这个例子,或许有人会反驳说,媒体人和教师在职业上不具可比性,教师教书育人,师德容不得一点马虎。或许还有人会反驳说,罗某丽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性质要恶劣得多。

我觉得如果有这样的反驳,其实都暗含了一条被默认的因果关系链,即做错一件事,其他事也必定都做不好,甚至没资格做。

那名男性媒体人被批判的名头是,出轨的渣男怎么还能指望他报道事实?而对于罗某丽的归罪则是,自己都教不好还不得祸害孩子?

诚然,社会需要道德的力量来维持人心正义,做错了事,理应受到道德的谴责,尤其是在法律管不到或惩罚力度不够的地方。但是,有时候我们举起道德武器批判一个人,往往就不再就事论事,最终导致矫枉过正。

在舆情高涨的时候,人们看到罗某丽因扰乱公共秩序而丢掉工作;当舆情消退的时候,人们又很难再关注警方对罗某丽所做的依法处理的结果。

所以,当日后人们再遇到类似的情况,心中考虑的很有可能并不是“我可能违法了,我不能任性”,而是“我被人拍视频了,我不能为了任性丢掉工作”。

教体局对罗某丽的处分,我既不点赞,也不否认,我只是希望,人们做错事时受到的处罚应当只限于错事之内。至于道德推论而带来的额外处罚,除了具有发泄公众不满心理的作用之外,并不能更好地促进法治社会的进步。

20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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