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这红尘俗食11:中年一碗红烧肉

黄不老

一个过年毁了不老一年的锻炼,不仅仅是肉身质量和地球引力的相互爱恋,还在于辛辛苦苦总算天下一统的腹部出现的分裂迹象消融不见,依然一块大大的腹肉向往着自由的方向。

肉食,食肉,朵颐,酒,老家有个词“油嗞得味”,一派富足心安在碗里的景色。

红烧肉,是一个很有趣的存在,就那么一块猪肉,一层皮,二指肥,三指瘦,大块小块或干脆很大的方块。

各地都有红烧肉,做法因地制宜,但出锅的颜色都一般,深酱红色,你说如玉可以,你说如土石亦可。

你说它土气,但是从东坡先生到开国领袖,都和这道菜有关系。以至于分出其中的子品牌——东坡肉,毛氏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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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者鄙,这大抵是不爱吃肉或不能吃肉的人的臆想罢了吧。

但你说它就高贵了,显然算不上。

红烧肉,好做易上手,但做好不容易。

这一块肉,从生到熟差不多经过了中华烹饪的所有手法:焯水、煎炒、文武火炖,甚至有的地方还要加上蒸,只为了让那点糖、醋、盐、酱油、八角、葱姜蒜的味道被吸收,再顺天应时地调和好。

上等的红烧肉,那一份肉皮有嚼头,二指肥肉如豆花,一吸入口化开,香浓不腻,最后三指的瘦肉如同相声最响的包袱,上天最亮的烟花,不柴不老不嫩不软,让你无法一口咬碎咽下,在嘴巴里转上两三圈,这肉味才能真正把人心给熨贴了。

人到中年,真就像这一碗红烧肉,生活的五味对内心的侵染,泛出来的滋味,关键是自我熬制的火候啊。

浅了,不入味,不上色,讲得好叫清清白白,混不吝也就一个缘浅的可怜人。

深了,味道过了,肉质柴了,难以下咽,一口就腻味了。

最怕的是,就像红楼梦里的那道用好多只鸡配的茄子,失去了本味,在一道以自己名字命名的菜里变得无足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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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世事如大锅炉,所有的经历就是这烹炒炸蒸,大小的缘分只是主辅料的分别,最终把自己变成什么味道,不过是所有世情在本心的反映。如月照水,是大江大河,是小溪乡井,是沼泽臭水沟?月还是那个月,影子的区别是你的格局。这么有学问的话是哪个吃货说的?当然是不老我啦。

今日老爹做笋子红烧肉,肉好吃,笋子更好吃。想起往日不宽裕的时候,一碗红烧肉吃完,那剩下的肉汤,有时放一两块豆腐,有时放一些菜叶子,炖一下,用家乡话叫“德一下“,就又是一个菜了。

时间到了,当得了顶梁柱,也做得了打底汤,不管怎么变,还是红烧肉,这或许就是中年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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