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时候,姝公主和我说:“我们去看周杰伦的演唱会吧。”
那时我正好在听《最长的电影》,我们认识近三年,培养的默契不言而喻,我高兴地答应了。
磕磕碰碰最后买到了两张票,北京站的最后一天,我等姝公主落地。
我们从东直门外大街一直走到工体,熙熙攘攘的人群,北京从来都是很人满为患的,可是因为旁边有个熟悉的人,我并不落寞。
我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可是我来了北京,我不喜欢热闹的地方,我却想来看一场演唱会。
姝公主说周杰伦是她青春里的浓墨重彩,姝公主说周杰伦变了,他都不唱老歌了,而他的新歌并不能牵引出她曾经的情愫。
我听着后面姑娘疯狂的嘶喊,看,那些才是真铁杆!
可是当《最长的电影》前奏出来的时候,我是心跳骤快的,眼泪在眼眶里转了几圈也没落下来,原来看现场真的不一样......
至少现在耳机里随机播放这首歌的时候,我不会内心掀起狂澜。
周杰伦不是我的青春,我的青春里有那么一个人,而他喜欢周杰伦,可当我认真去听那个吐字不清的歌手在唱什么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弥足深陷。
我不狂热,我只是用一首歌的时间喜欢过一个人。
距离我上次见到他已经过去了七年,我甚至觉得他都不记得我了,可是我还是能记得他拿着周杰伦的磁带里的歌词,认真学唱的模样。
即使难得认真也改变不了他唱歌跑调的事实,我那时模模糊糊地听见“再给我两分钟,让我把记忆结成冰”的时候,我笑着插话“好,就给你两分钟”,他呆楞的模样至今想起也能让我发笑。
他被选上学校合唱比赛的时候,我对自己产生了怀疑,难道只是我的耳朵有问题么。
他看出了我的苦恼,很好心地安慰我“这是病,得治”。
后来我才知道选他只是因为他成绩好,不会耽误期末考试,并且个儿高。
可是他并不开心,因为他很想独唱周杰伦的歌,而老师只求同不存异,只当他在活跃气氛,我也觉得他可能搞错了,因为我问了我同桌,他那上不去下不来的音实在困扰过一些人。
他实在是个不着调的人。
高 二时候有一次语文期考,有一道文学常识题问《桃花源记》的作者,全班只有一个人写错了,气得班主任当众批评了他。
我小声问他,“你写的谁啊”。
他并不觉得羞耻,笑着说:“你猜?”
“周杰伦!”
后来他被保送了南京的某所高校,据传为了见女朋友,翻墙出去的时候摔断了腿,在医院躺了两个月,膝盖那里有两颗钢钉。
我很难过,我想如果再给我两分钟,我可能会告诉他一些事,但我想自己到底是懦弱惯了,这两分钟只能用来做一个忘记的决定。
可是,真正的忘记从来不需要刻意,而那些青葱时光我并不觉得遗憾,很感谢他,让我的青春不会过于苍白毫无粉色回忆。
演唱会散场,我们随着人流出来,我想明年周杰伦再开巡回演唱会,而我恰有钱恰有空,我还会来,明年我将轻松明媚爱上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