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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圣诞节
送别晓晓的那天,正好是圣诞节,到处都是喜气洋洋的,走到哪里耳中都能听到“jingle bells,jingle bells,jingle all the way”的电子音乐,走到哪里都是红色的圣诞老人,红色的玫瑰花,红色的笑脸...
大家都好开心。
晓晓也好开心。
虽然是告别,却好像是在过节。也确实在过节。
晓晓上大学的时候便来了这里,相比我们,她对这座城市更熟悉,也更有感情。吃喝玩乐就不说了,她在这里求学、工作、恋爱,然后到了现在的成家,可谓是功德圆满。
离开的前一天,晓晓办了一场简单的聚餐,拉着那个有点羞涩的大男孩,正式跟大家见了面,算是宣告主权。从此之后,他们就变成了世界上最亲密的两个人。
走的时候,她还穿着昨天穿的大红色牡丹花长裙,意犹未尽的样子。他们要离开了,要去另一个地方开始全新的生活,那里有他们的父母亲人,有他们辛苦攒钱买的新房,有他们不遗余力为以后攒下的资本....
回去的日子,应该是风生水起的吧,大家羡慕的想着,忍不住在心里也默默的谋划着,未来的某天,也能如他们这样,带着自己爱的人,去自己喜欢的地方,用自己喜欢的姿态活着。
走的人是晓晓,舍不得反倒是我们,临走还拉着她的手想说点什么,倒是晓晓洒脱的一笑,“又不是不见面了,想我的时候就来找我,兴许以后我回来玩儿,还得找你们呢,”随即向大家挥挥手——
“我走啦,你们回去吧”
薄情寡义,又兴致勃勃。所谓人生得意,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的吧,急不可耐,锋芒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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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冬
木木是个很独特的女子。
还没有认识她的时候,边听过身边很多人提起她的名字,及至后来见了人,才忍不住从心里惊叹了一声——真是个不一样的人啊!
独特不是说她穿着打扮如何的新颖出奇,也不是她的生活习惯如何的非同凡响,而是她的的思想,简直可以称得上无所顾忌。
她也确实什么都不顾及,心里想什么便去做了。
她辍学,家里闹翻了天,她还振振有词,大人气的跳脚,她却背了包包出去流浪去了。同学在考试的时候,她却在黄河边上坐羊皮筏子。
她搞创作,偏偏才华又不够养活自己,便去快餐店里打工,擦桌子洗碗,她也从没想过放弃。瘦瘦弱弱一个小姑娘,硬是咬着牙坚持了三四年。
她恋爱,却偏偏挑了一个不被世俗大众所接受的对象,不光是家里翻了天,连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都要对她口诛笔伐,以正世风。刚开始,她也对着骂,谁骂她,她就揪着骂回去,心直口快,一来一去未免落下了把柄,更加被人死死抓住。
再后来,她索性结婚了。这下更不得了,害怕她闹出乱子的胆小鬼们恨不得把她当成妖怪,压在五行山下永世不得不得翻身才好。她却还是该说什么还说什么,一点没有要收敛的意思,年纪大了,她身上的刺反而多了起来。
那人走了之后,她终于如大家所愿,找了一个平平常常的男人,一起过日子,做饭,她也极少再发表那些耸人听闻的观点,人们不免松了口气——终于老实了。继而又忍不住带着鄙夷和幸灾乐祸:你也有今天!
她走的很突然,大家都有些措不及手,刚刚还好好吃着饭,一转脸这就万事皆抛了?
帝都的机场从来没有冷清的时候,即便是飘着大雪的严寒天气,这里依旧是熙熙攘攘。
大约是因为愤懑,抑或还有失望,她这一去,短时间内便不打算回来,所以这一别,差不多就是从此天涯永隔,再见难期。
其实平日里,也不过是一起逛街买衣服的关系,到了此时却忽然生出些依依惜别的意思来,大家都有些莫名的情绪,互相拉着手,想要嘱托些什么,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
默立良久,终于不能再拖,却还是她先开口:我走了,大家都回去吧,路上小心点。
她漫不经心的笑着,语气也很轻松随意,懒懒的一抬手,就算说了再见,好似只是去外地出差几天。她的身影很快闪过海关,继而消失在纷纷扬扬的大雪中。
大雪盖住她身后留下的脚印,白茫茫一片。一股寒风袭来,卷起一阵雪沫,迷了眼睛。
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她是那样一个自由的人,怎么能受得了折断自己的翅膀——她早晚都会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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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夏
最美是人间四月天。
北方四月,迎春花已经开的很热闹了,好像已经意识到了春天已经快要去,所以迫不及待的抓住,想趁着为数不多的日子,再辉煌几天。
哪能抓得住呢?
谁又能抓得住呢?
人面桃花相映红,明月比桃花还娇艳。
她穿了一件嫩黄色的欧根纱衬衫,配一条白色的修身版短裤,细细长长的两条腿就那样肆无忌惮的吸引着周围的目光。
糖果色的高跟凉鞋随着她的脚步一闪一闪,鞋子上还有一根明晃晃的水钻带子,一抬脚一落脚,一晃一晃,人的心也不由跟着晃啊晃。
当然她最美的却还是她的脸,细细嫩嫩的皮肤,仔细看,还能隐约看到下颌的几条血管。淡淡的两条眉毛若无其事的挂着,笑起来却很好看。一笑,一排牙齿露出来,像是卖大米的。
我最喜欢捏她的下巴,尖尖的,还带点婴儿肥。一捏,她便笑了——还真的像个婴儿。
比脸还美的,当然非眼睛莫属。
明月的眼睛很亮,很有神,看人的时候,总是闪着光的,印象里好像没看过她灰心失落的样子,她总是笑嘻嘻的,眼睛亮亮的。
笑的时候,连空气都是美的。
她的眼角微微上扬,是漂亮的丹凤眼,弯弯的,用眼线笔一勾,更显得含情脉脉,不笑的时候好看,笑起来更好看,连生气都是好看的。
她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只带了生日时收到的那条玫瑰金心形项链,挂在细长的脖子上,阳光从窗外透进来,闪着淡淡的光泽。
就在这样的热闹里,明月嬉皮笑脸的走了,还大大咧咧的跟大家开着玩笑:
“不许忘了我!”
“那得看你的诚意了,时不时犒赏我一下,兴许我发善心,就记得你了。”
明月气的直瞪眼。
瞪眼也好看。
花香袭人,阳光明媚。明月迎着阳光走去,拉着婀娜的背影,调皮的挥手——我走啦,快回去吧。
粲然一笑。
云南是个美丽的地方,听说那里四季如春,户户有花;听说那里青山沧海,不染尘埃。
如花一样美丽的明月,把自己永远留在了那样一个如花一样美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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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
孤零零的只有我一个人。没有人来送我。
走的时候,玉渊潭的樱花开的正好。往年这样的时候,大家一定会相约去看花,每人头上戴一个花箍,枯涩的春景立马变得生动起来。
大家在花树下喝酒、吹牛、晒太阳,在公园里看水或者划船。——想必今后没有我们陪伴的樱花,也定是寂寞的吧?
我独自拉着一只瘪瘪的行李箱,裹挟在汹涌的人潮中,马不停蹄的离开这座城市。
窗外雨下的正浓,细细的雨丝漫天漫地的撒下来,像银针一样,前赴后继的扎进泥土中。窗户外面的柳树叶子亮得刺眼——我职业生涯中,状态最好的时光,都留在了这里,而今,终于也要一一抛却了。
最后回望空荡荡的身后,在心里静静的说了句——
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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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修改后的版本,去掉了之前的两个时间跨度比较大的故事,整体显得更紧凑一些。结果改完才发现,竟然无意中契合了上一篇中的‘爱情’、‘自由’、‘死亡’的主题。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