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写作里的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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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有的写作者把自己的写作赋予到要当文学家的使命感和当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责任感。

我写作仅仅是因为兴趣爱好。有钱没钱,我都想写下去。我的一生怎样走过来的,我的子孙后代可以从我的文字里看到我喜怒哀乐的蛛丝马迹,看到我曾经鲜活有血有肉的活过,这就够了,这就是我写作的初心。我学了有点文化,我不希望自己百年之后,像我的祖辈、父辈一样,除了很快消逝的遗物遗产之外,子孙们再也看不到他们的曾经。等那些遗物也消逝之后,让后人感觉他们似乎从没来世上走一遭一样,彻底消失,而且干干净净。

我这么想,并非是我有多大的野心,要立言以图不朽。我没有积那么大的德,不足以扬名的。

在我看来,写作说白了是种爱好,是寄托,它跟钓鱼、下棋、养蝈蝈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愉悦身心。

但文字本身有双隐形的翅膀和无形的腿,使它传播便捷迅速,富有感染力,能穿透人心,电击灵魂,以致能影响千百代人,历久弥新,以致它穿越亿万年的时空,呈现于我们眼前,依然是那么鲜活年轻朝气蓬勃。从传承历史和发展文明这点上看,写作诚然又是钓鱼、博弈、养花鸟虫鱼等等爱好不能比对的,这就是写作的神圣之处。

一九九七年,当我借阅了校图书馆不少作家的著作后,并试着信笔涂鸦,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斗胆向校报、市报和省报投稿,并收到样报、收到稿费后,我意识到,写作除了神圣、传播思想之外,还氤氲着一股烟火的气息。

这股气息,是我拿着发有我文章的样报和稿费单,向目不识丁的父亲报喜的时候,父亲第一个闻到的,他当时的感叹很接地气:“写字原来可以赚钱的啊,比我挖木根强多了。”父亲当年去挖一天木根,挑回家劈开晒干,再挑去集市上卖,一挑柴才卖得十二元。而我那篇稿子的稿费是三十二元。父亲感叹后,没有再鼓励我,是我比较了劳心和劳力的区别后,自己坚持了下来。

和文字的神圣比起来,我真的是个俗不可耐之人。我发现自己写着写着,逐渐喜欢上写作的烟火气,爱上它的变现功能。莫言尚且把写作的初心说成是为了吃上饺子,我等庸常之人,若把写作的初衷说得过于神圣,说得太文以载道,那多少有几分矫情,会让世上众多的诺奖得主笑得满地找牙。

那些著名作家心里肯定会暗笑道:小子,写作没那复杂,也没那么玄乎,它就是排列文字的游戏,自娱也娱乐他人,让人于乐趣中记住一些事情,然后代代相传而已。谁排列得好,谁就出彩。如此而已。仅此而已。

樵夫伐薪卖柴赖以度日,农夫四季耕耘盼个好收成,写作者凭借文字输出思想希望得到等值的回报,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也是公平交易。所以,我并不把写作看得那么高尚,没有报酬的,无偿的写作,我也写,以此消磨自己的一份闲心,我把它跟赏石玩印喝茶品画一样等闲视之,觉得它无用之中也是有用的,觉得生活中那些看似无用的东西有时比看似有用的东西更养人养心更怡情。但是我更乐见写作能来钱。如果写作有回报,能来钱,有烟火气,不是更好么?隐士尚且要吃饭喝水呢,何况世俗里的码字者?

至于写作能否写来钱,那是各人的勤奋和才气问题了。因此,相比高尚神圣而言,我更喜欢写作里的烟火。我是个实诚人,不想说假话,你若赞成,就点个赞吧。我也不要你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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