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开换保护”说起

专利圈的人常常挂在嘴上说,”专利制度就是公开换保护“,本文从专利制度的立法宗旨出发,尝试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剖析”公开换保护“这五个字。

专利法第一条中即规定了该法的立法宗旨: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概言之,就是专利制度的目的为了推动科技进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大家想到的办法是让发明创造被更多的公开,这样后来人就可以更多的借鉴前人的成果,进行新的发明创造。

金庸武侠系统里为啥时间越靠后武林高手越菜鸡,其实关键就在没有武学典籍的公开,各门各派都把自己的武学成果捂在小圈子里,独立行事各自为政,所以难怪春秋时期的阿青可以对抗三千雄兵,到清初的顶级高手归辛树却沦落到被几十个大内侍卫生擒,武学呈断崖式衰退。但如果归辛树去国家图书馆就能查阅到阿青申请的剑法文献呢,保不齐陈近南,嗯?

话说回来,对于发明创造的公开行为不可能是自发的,大家总得图点啥吧,所以为了促进公开发明创造的行为,就需要让渡给与发明创造者一定的利益进行交换,这也就是法一条中所说的"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换一句话说,发明人通过“对发明创造的公开”换取“一定期限的排他实施权”。而当保护期限届满时,任何人均可自由使用。再换一种说法,公开是需要履行的义务,保护是国家给予的权利。

用公开来“换取”保护,从形式上类似于一种交易行为。而专利文本在法律上的作用就是针对这个交易的一纸社会契约。那么它既需要履行公开的义务,又需要公示国家给予的权利。好了,下一步我们来看看专利文本都包括啥,是怎么实现这两个功能的,专利法第26条规定了申请专利时应该提交哪些文件。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好了,再清楚不过了:

1、说明书的作用就是履行公开义务,标准呢就是本领域人员可以实现,这就是算尽到了促进科技进步的职责了。

2、权利要求书的作用是公示权利。让公众了解这个专利的保护范围有多大。

既然是交易,就决定了“保护”和“公开”在价值上应该是对等的,保护的范围绝对不能超过公开的范围。所以—

3、权利要求书要以说明书为依据,也就是说权利要求不能保护说明书中没公开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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