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要从我十六岁那年说起。
我十六岁的时候,痴迷一款单机RPG叫做《逆转裁判》,我的角色是一个刑事律师,成步堂龙一。游戏的主要过程就是,我扮演的律师通过对案件进行调查,以及在法庭上与检察官进行法庭辩论,为陷入冤案的委托人洗清冤屈,使真相大白于天下。玩过的朋友们肯定都知道的,特别燃,代入感也特别强。我一度差点就励志要做一个刑事律师了。
十六岁的我,白天是理科班生竞班的迷之中等生,晚上等我爸我妈睡着以后,我就是在法庭上指点江山,慷慨激昂,追究真实,虚张声势(?)的辩护人。
我最喜欢玩的一个烂梗,就是每次见到一个新的证人,我第一件要做的事一定是,[指证]出示我的律师徽章。律师徽章对于我来说是身份的象征,它永远躺在我的法庭记录的第一个格子,永远在那里,提醒我我的身份和责任。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危机,只要还能看见律师徽章在那里,我总能让自己冷静下来,回想起千寻老师生前的教诲“律师就是,越是到了危机时刻越是要笑得出来”,然后打起精神,虚张声势一发,仔细阅读法庭记录和证词,找到关键的矛盾和案件的突破口。
对,十六岁的我就是这么中二。
然后我就这么热血沸腾地用windows xp系统上的一个破GBA模拟器打完了《逆转裁判》1~3代,顺理成章地要打《逆转裁判4》。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星期一,那天我妈上夜班,我爸早早就熄灯睡了。我摸黑起来,在我房间里,不敢开灯,摸黑打开电脑,打开nds模拟器,打开《逆转裁判4》新章开庭。
突然就被告知,我不是成步堂龙一了,我是一个叫王泥喜法介的法律新人。成步堂龙一?哦,那家伙七年之前由于某个案件,被取消了律师资格,现在在一个酒吧里弹钢琴。
毕竟成步堂龙一本来就是艺术生嘛。弹琴曾经没那么难,现在也不会很难吧?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我是怎么哭到凌晨三四点才睡着,以及怎么在接下来的一个礼拜都闷闷不乐,平均每天哭一次。我记得十六岁的我就是觉得委屈,觉得不能接受。我明明是个律师啊,这对我很重要,我热爱我的工作,我不能接受一个不是律师的我。
again,I was sixteen,I'm supposed to be 中二。
可能对于我来说,身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吧?我不是说弹钢琴不好,但是我是个律师啊。
十八岁那年的记忆对于我来说就像一滩泥沼一样。
我还记得我如何痛恨学校统一发的白色实验袍。特别薄,穿上以后能看到里面衣服的颜色那种。
我从来不觉得那是象征医生身份的白大褂,我从来只认为那是实验袍。而十八岁的我觉得,我不能穿前者只能穿后者的原因,是因为我没有资格。我需要花费很多力气,来赢得这份资格。
我痛恨的其实是自己的身份,不符合自己对自己的预期。
在这之后的五年里,可以说我付出的每一点努力(尽管也没多少),每一点挣扎,都是为了能早日赢得穿上厚实的白色医生制服的资格。
在二十三岁那年我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尽管只有短短的一年多。
那感觉就像是,苦尽甘来,雨过天晴,my life has finally come together。
所以二十五岁的我再次陷入泥沼的时候,痛苦和挣扎比起十八岁那年,更加钻心剜骨。
就像《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里查理高登本可以轻松地当一辈子智障,当他获得知性,睁开眼睛看到世界以后,注定却要再次失去智力的事实,却让他无比痛苦。
。。。。。。
前几天随便重温《老友记》,看到Gunther想让Rachel重新接受一遍成为咖啡馆服务员的训练时,Rachel说:
"I'm training to be better at a job that I hate. My life officially sucks!" "Okay,fine. Gunther,you know what? I am a terrible waitress. Do you know why I'm a terrible waitress? Because I don't care. I don't care which pot is regular and which pot is decaf. I don't care where the tray spot is. I just don't care. This is not what I want to do. Gunther,I quit. "
I just don't care. 真是会心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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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事实不是这样的,但是对我来说,就好像我之前五年的所有辛苦都付诸东流了。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此题无解。无解的题总是让人产生深深的无力感。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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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说弹钢琴不好,但是我是个律师啊。
I just don't care.